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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囿于声音商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简称《商标法》)保护时间过短,注册成功的声音商标数量尚不多,目前我国十分欠缺声音商标的审查及审理经验。为此,有必要考察各国关于声音商标注册申请与保护的做法,总结我国《商标法》赋予声音商标的意义在适用中存在的第二含义、非功能性、可描述性等问题,并分别从声音商标经营者角度和立法角度提出完善我国商标法律制度中关于声音商标注册规定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马伟华 《菏泽师专学报》2002,24(1):65-67,76
将别人附贴在商品上的商标撤掉,再换上自己的商标出售该商品的行为称为“商标反向假冒”。该行为侵犯商标权人的商标与商品的不可分割权,损害商标权人的长远利益,属商标侵权行为。基于我国《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在此方面的缺失,我们应借鉴国外禁止商标反向假冒立法之先进经验,把“商标反向假冒”明确纳入立法范畴。  相似文献   

3.
商标法是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法律。随着形势变化,我国《商标法》滞后性日益明显。2013年8月第三次修正的《商标法》简化了商标注册申请程序,便利了申请人及时获得商标注册,规范了商标使用行为,提高了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了,强化了商标法律制度规范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功能和作用,同时注重协调和平衡商标法律关系,实现了私权保护和维护公共利益的有效平衡。我国修改后的《商标法》是一部兼具本体化、国际化和现代化特色的知识产权法。它的实施必将对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同时,囿于多方面限制,该法仍然存在若干值得进一步完善的问题,需要加以研究并提出对策。  相似文献   

4.
商标反向混淆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使得我国商标侵权领域出现了一些令人棘手的新问题,商标反向混淆便是其中之一。然而,我国现行商标法却没有对反向混淆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在对商标反向混淆理论进行简要论述的前提下,针对我国商标侵权法律制度中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关立法完善建议,从而为司法实践中反向混淆问题的处理及商标权的保护提供充足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5.
在当今世界的商标制度中,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在分析比较各国的四种商标专用权取得方式的基础上,重点论述了我国《商标法》对商标专用权取得方式规定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6.
张家襄 《华东科技》2000,(11):20-21
我国商标法和药品管理法都规定,人用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未经注册不得在市场上销售。但目前我国药品商标注册量却很少。在今年召开的“2000年内地与香港特区知识产权研讨会上,与会者指出,我国很多中医药企业对商标的重要作用缺乏认识,商标意识淡漠。所以对于人用药品的商标强制注册制度,历来在法律界和知识产权界颇多议论。对于这个问题,上海市商标事务所的张家襄先生在下文提出了自己独到的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公布施行以来,对人用药品商标一直实行强制注册制度。我国《商标法》第五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  相似文献   

7.
涉外贴牌加工是经济全球化的产物,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同时,与此相关的商标侵权纠纷日益增多。在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对于涉外贴牌加工中涉及到的商标侵权问题并无统一认识。目前争论点主要在商标性使用、混淆、商标地域性等问题上。结合商标法的基本理论,从商标法的立法宗旨与商标的功能等角度出发,厘清争议,并从立法、司法、企业防控等方面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8.
本文通过对中国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法律依据、中国商标专用权保护的现状的论述,使我们认识到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重视和加强对《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这是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进一步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的客观需要。  相似文献   

9.
对商品生产者的反向假冒行为包括商标反向假冒和其他形式的反向假冒。我国新修订的《商标法》已对商标反向假冒作出了规定 ,商标反向假冒是指未经许可撤换他人商品上的注册商标后将该商品出售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其他形式的反向假冒则主要由《反不正当竞争法》来规范  相似文献   

10.
分析从商标正常使用到合理使用再到以商标侵权来确定反向假冒在商标使用中的具体位置,阐述与反向假冒直接或间接有关的商标法及相关法律之修改意见,及其他与反向假冒有关的未尽事宜,详细探讨《商标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具体修改条文。  相似文献   

11.
高枕 《龙岩师专学报》2002,20(5):9-10,13
反向仿冒是未经商标权人许可而撤、换他人合法附贴商标后,再将商品投放市场的行为。对反向仿冒的法律规制在国外早已出现,不同国家基于对反向仿冒性质的不同认识,分别以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规范。新《商标法》将反向仿冒作为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明确予以禁止,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有利的法律依据,但反向仿冒的双重性质决定了必须以《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商标法》配合作用,才能有效规制反向仿冒。  相似文献   

12.
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规定在我国《商标法》第63条第1款,新《商标法》施行近4年来,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的具体适用及其对司法实践的影响越来越受到重视。通过对中国裁判文书网上111份有效判决书梳理研究,发现司法实践中对惩罚性赔偿条件即"恶意"及"情节严重"认定不清;惩罚性赔偿与法定赔偿关系不明。故在此基础上,探究惩罚性赔偿中"恶意"和"情节严重"的具体认定以及惩罚性赔偿与法定赔偿的关系。  相似文献   

13.
地理标志是一种特殊种类的商业标志。我国现行法律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呈现出多样化状态,采用的是混合立法保护模式,这种保护模式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今后应主要以证明商标形式保护地理标志。当地理标志与地名商标发生冲突时,要在不违背《商标法》规定的前提下,遵循效益最优化原则,采取不同措施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14.
田晓菁 《甘肃科技》2003,19(5):4-4,13
通过对新出台的《商标法》所修改的主要内容进行分析,提出了企业应根据所修改内容对商标策略进行必要的调整。  相似文献   

15.
尚玉为  张丽丽 《黑河科技》2002,(4):F003-F003
我国商标保护实行司法和行政“双轨制”的执法体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商标行政管理部门。自1982年《商标法》颁布、1983年实施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宣传商标法,进行商标注册和管理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并已建立起了一系列商标注册和管理机构,形成了一支作风顽强的商标执法队伍。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从1982年的1万件增加到2001年的27、65万件,有效注册商标也从1979年底的3万件上升到2001年的145万多件。从1983年到2001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25万多起,其中仅去年就查处…  相似文献   

16.
论姓名商标     
以姓名作为商标,被越来越多地应用于产品或者服务。但我国《商标法》并未对此作出规定。从姓名权的角度考察,申请人可以自己的姓名申请姓名商标注册,但应当予以合理的限制。  相似文献   

17.
我国已于一九八五年三月正式参加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从而承担了保护工业产权的国际义务。依照巴黎公约规定,所谓“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厂商名称、服务标志、原产地名称或标记、制止不正当竞争等九种,其中前四种是主要内容。在我国,《中国专利法》规定的保护对象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者总称为发明创造。《中国商标法》则保护商标。这就是说,  相似文献   

18.
我国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保护也将与国际接轨。世贸组织的TRIPS协议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执法设定了一些多边国际标准,我国应加以重视。就该协议与我国《商标法》关于商标的定义、商标权的取得、权力范围及限制等内容进行简要的比较研究。  相似文献   

19.
我国现行的商标法对申请商标注册的主体限制十分严格。《商标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业者,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这一条的第二款对服务商标的申请主体也作了同样的限制性规定。这就是说,在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问题上,除了经过政府批准从事生产、经营  相似文献   

20.
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一项重要权利,对其应当按照使用在先等原则予以认定和保护。经过注册的商标被侵权时当然能够从法律上得到救助,未注册已知名或驰名的商标权利受到侵害,却往往难以得到法律的救助。法律的漏洞被利用以后,商标“窃权”与“维权”之战在我国市场上屡有发生。知识产权在宴际操作和运用上,我国远不及西方发达国家,在加入WTO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为了市场主体有一个公平竞争的有益环境,进一步完善商标法已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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