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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新制定的《劳动合同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劳务派遣的存在,劳务派遣丰富了劳动力市场的用工形式,推动了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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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务派遣的现状与对策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分析了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被派遣劳动者三方的利弊,在探讨这种用工形式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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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派遣劳动者和与其相关的"合同工、临时工、劳务工"等用工形式进行阐述,简述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现状和立法保护概况;在分析"单雇主"和"双雇主"两种观点的基础上提出"共同雇主"的立法模式更有利于保护被派遣劳动者权益;针对我国目前的立法现实,提出了劳务派遣应坚持从严到宽的原则、禁止逆向劳务派遣、明确劳务派遣工转化合同工的条件、实行劳务派遣审核制加强行政监察和增设非法劳务派遣刑法罪名等法律建议,以完善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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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务派遣快速发展,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前,劳务派遣中劳动者、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三者之间关系经常混淆不清,因劳务派遣而发生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层出不穷,由于我国在此方面立法和理论的相对滞后,如何确认劳务派遣中的雇主责任就成为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处理纠纷的难点。本文试图结合劳动合同法,阐述劳务派遣中三方法律关系,明晰雇主责任,以达到保护劳动者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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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视野下的高校劳务派遣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务派遣制度是一种新型用工形式,由于该制度合经济性,备受公司企业青睐。随着高等学校用人制度改革的深入,高校开始引入劳务派遣制度。劳务派遣制度利弊互见,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权益时有侵犯,《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规范。高校劳务派遣亦应在《劳动合同法》规范下运行,尽管高校用人制度有其自身特点。本文通过对劳务派遣涵义、特征及其利弊进行分析,结合高校劳务派遣实际予以阐述,最后提出作者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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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石 《邢台师范高专学报》2011,(2):24-26
劳务派遣是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我国关于劳务派遣的法律制度还不成熟。应当提高劳务派遣公司设立条件,实行行政许可的准入制度,应严格限定劳务派遣适用的范围,避免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责任划分不明确不利于对劳动者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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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贤日 《温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4,(5):3-11
《社会保险法》实施后,社会保险权在珠三角地区的保障情况并没有预期理想,在一线劳动者群体中,特别是在劳务派遣劳动者群体中,社会保险制度仍然没有得到全面覆盖。社会保险实施存在不少现实障碍,究其原因主要有:配套管理技术手段落后;社会保险转移接续难;相关主体的不同利益导向导致社会保险权难以实现;对《社会保险法》宣传不足,劳动者在认识上出现偏差;等等。针对以上情况,应当完善社会保险方面的立法、行政与司法体制,加强社会监督并引入工会为代表的诉讼,构建畅通的社保转移接续机制,严格控制劳务派遣单位的市场准入和保障劳务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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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芙蓉 《长春师范学院学报》2012,(4):29-31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形式目前在我国成为众多用工单位规避雇主责任的出口,产生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相关立法价值取向不明,法律规制不完备。劳务派遣立法应当倾向于对劳动者的人格尊严给予充分的尊重和保护,在劳动力市场上坚持规范的双方性的劳动关系,将劳务派遣限定为辅助性、非主流就业方式的一种,应用于临时性岗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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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涉及三方主体: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与劳动者。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属劳动法律关系;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属特殊民事合同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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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娟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11,(1):47-49
因单位用工成本降低、人事管理便捷专业等优势,劳务派遣这一灵活用工形式自20世纪70年代在我国迅速发展,为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这种雇佣和使用相分离的新型劳动关系带来的雇主责任分配、劳动者权益保护等问题仍需要完善立法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12.
朱敏霞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8(2):91-93
《劳动合同法》既是资本与劳动力的联姻结合机制,也是劳动权的实现机制。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在目前劳资双方利益推移的现实中,更能促使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劳务派遣的增设从实际上解决派遣工的劳动平等问题。劳动规章制度性质争议。经济补偿金制度充分体现劳动法追求劳动关系公平的立法理念和倾斜保护劳动者的立法技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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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波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精选》2013,(14):169-170
近年来,劳务派遣已成为我国企业中最常见的用工形式。本文对劳务派遣成为国有企业常见用工形式的原因及潜在风险进行了分析,初步提出了国有企业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下如何有效规避各类风险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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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全国医疗制度改革的推进,医患服务需求的增大,医疗事业单位由于编制的限制,使得其在使用编制内医护专业技术人员时受到很大的约束。在人员编制不能满足医疗事业发展的时候,劳务派遣作为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一种新型用工形式,正在国内迅速兴起,从政府部门、高等院校、国有企事业单位到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均不同程度地采用了这一用工形式。但是,被派遣人员的劳动者身份特殊性与传统用工形式下的职工有着明显不同,他们有着相对较高的流动性、较低的组织忠诚度,这些特殊性决定了被派遣人员在医疗事业单位工作时缺乏必要的安全感和归属感,这往往成为影响其工作积极性发挥的重大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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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是近年来劳务输出的重要形式,既有有利的方面,也存在弊端。劳务派遣要选择合适的派遣公司,建立完善的派遣协议,有效沟通,建立预警机制,扬长避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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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从劳务派遣的特点入手,结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企业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利弊进行分析,提出企业防范劳务派遣用工风险的可行性建议,以实现企业降低成本、规避风险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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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是近年来劳务输出的重要形式,既有有利的方面,也存在弊端.劳务派遣要选择合适的派遣公司,建立完善的派遣协议,有效沟通,建立预警机制,扬长避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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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知识经济和人才流动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采用劳务派遣制雇佣员工,本文就劳务派遣这种特殊的人力资源外包形式的内容、特点及不足之处做了详细的分析,并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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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华 《杭州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9(4):102-107
对外劳务合作既不同于境内劳动派遣也不同于境外就业,境内劳动派遣只适用中国法,境外就业只适用劳务给付地法,而对于前者来说却存在着中国法与劳务给付地法之间既互相补充又互相冲突的现象.在保护外派劳动者权益的问题上,既要完善相关国内立法,也要充分地、合理地利用国际劳工法和外国劳动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