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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46 毫秒
1.
稍经检讨即可发现,当代法律解释学已经陷入客观性破灭、解释的歧义与泛化、元规则的缺位、独白式理解等种种困境。分析表明,哲学诠释学的强势进入要为此担负主要责任,而当代法律解释学对一般哲学的过分依赖则是其自陷困局的重要原因。当代法律解释学所面临的上述困境是依靠其自身力量在短期内无法加以摆脱的,因而,发起一场悄悄的"去哲学化"运动,是当代法律解释学走出困境的必由之举。  相似文献   

2.
伽达默尔所创立的哲学解释学对人文学科有着深远的影响和广泛的指导意义。我国新的一轮课改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该学说的一些理念。视域融合是该学说的核心理念之一,对阅读有着直接的指导意义。本文仅就哲学解释学中的"视域融合"概念和"中学语文阅读教学"这一局部教育现象的联系做一讨论。  相似文献   

3.
寻求刑法解释的客观性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客观性向来是刑法解释追求的目标,但哲学解释学给传统刑法解释的客观性以前所未有的冲击.在哲学解释学的理论背景中重求刑法解释的客观性,可以发现刑法解释的客观性存在于解释者的前见与各种客观因素的相互对话和各种客观因素对前见的有力制约中,这种客观性不是自然科学意义上的绝对的客观性,而是波斯纳所谓的交流意义上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4.
<哲学的改造>是美国实用主义哲学的集大成者杜威的代表著作."哲学的改造"集中体现在对"经验"的改造上.通过对其书中"经验"概念的浅析,阐述对实用主义"经验观"的肯定及其在杜威整个学说中的本原性地位.在杜威实用主义的界域下,传统的认识论中"真理"概念又被改造成等同于"效用性".以马克思主义哲学角度对其否定,并指出其所言"真理"的"价值"性本质.  相似文献   

5.
“无被害人犯罪”的非犯罪化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尹强明 《科技信息》2007,(14):206-206,229
无被害人犯罪是西方学者在犯罪日益增多、司法资源不堪重负的情况下提出来的一种犯罪类型。目前,有关无被害人犯罪概念的学说都有待商榷,应将其界定为:基于被害人同意,且未对刑法保护的法益造成侵害或者危害的行为。从刑法的人权保障思想和刑法的歉抑思想出发,我国应顺应国际刑法理论的发展趋势,在刑法理论和实践中将无被害人犯罪实行非犯罪化。  相似文献   

6.
徐复观在具体的思想史和艺术史阐释中所运用的方法具有解释学的理论意义,他的解释学核心是"追体验"."追体验"契合中国思想的"内在性"特征,它强调理解作为文本、作者与读者之间主客观融合的意味生成过程,这与伽达默尔解释学建基于逻各斯中心基础上、以文本为中心的哲学解释学不同.它一方面吸收了中国古典理解观中"知人论世"和"以意逆志"的合理性,另一方面则以"意义"和"意味"的区分避免了此种解释方法的主观化倾向.在"意义"的指引下,"意味"在作者和文本对读者的理解召唤中生成,化解了"解释学冲突",带来对解释学循环的突破.  相似文献   

7.
“理解”的创造性问题是解释学的重要问题之一,古典解释学所提出的“重构说”对于该问题作了开创性的探讨,但由于受历史客观主义的制约,使其理论缺乏深度。以伽达默尔为代表的哲学解释学关于“效果历史”理论的提出,使得对于该问题的探讨走向深入。  相似文献   

8.
在一般诠释学的基础上,伽达默尔发展出本体论诠释学和哲学诠释学,从而为一般人文科学奠定了方法论基础。然而,与占据西方哲学主导地位的本体论及海德格尔"道言"思想相比较,伽达默尔哲学诠释学理论的内在困境就彰显出来。其中,"理解"的认识论之维与语言的私人性之间的内在张力以及本体论的超越特性,是伽达默尔诠释学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目前,我国刑法学界针对犯罪既遂认定标准主要存在三种学说,即目的说、结果说、构成要件说,三种学说都有其合理性,也都存在一定缺陷。本文通过对三种学说的分析,认为“构成要件说”更具合理性,并提出了完善意见。  相似文献   

10.
自招侵害能否成立正当防卫,存在权利滥用说、社会相当性说、原因中的违法行为说等不同主张。除了防卫挑拨本身是借防卫之名行侵害之实,因此不具有防卫意图不能成立正当防卫之外,其他一般自招侵害的场合均应承认有成立正当防卫的余地。承认自招防卫不仅契合罪刑法定主义的基本精神,彰显人权保障的刑法品格,而且也没有超出正当防卫基本构成要件射程,根本上有助于实现案件实质公正。  相似文献   

11.
中国传统社会,律师一直是个边缘化的角色,是末流的知识分子.受到中国封建传统思维惯性的影响,刑事辩护律师一直得不到社会公众的认可与赞赏,甚至长期以来被大多数人视为罪犯的帮凶和犯罪的摇篮,是泯灭良心和助纣为虐的坏人.一方面,刑辩律师的工作得不到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与理解,反而受到他们的误解与打击;另一方面,刑辩律师的固有权利在法律上得不到应有的声张和保护.因此,刑辩律师也常常被外界称为“在夹缝中艰难生存的人”.  相似文献   

12.
渊源于古罗马的一事不再理原则,被近现代多数民主法治国家确立为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尤其是近代以来,人的价值和尊严倍受重视,两大法系主要国家将“禁止双重危险”作为一事不再理原则的理论基础,凸现一事不再理原则保障嫌疑人、被告人人权之功能,最大限度体现刑事诉讼过程之正当性。我国刑事诉讼过程贯彻一事不再理原则,实现过程正当,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现行刑法确立了"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贯彻实施罪刑法定原则不仅仅是一个立法技术问题,而且是一次深刻的刑法观念大变革,是刑法价值观念的重塑过程。笔者先阐述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渊源及其基本内涵,接着分析了其在我国的实践缺陷,最后提出了完善该原则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4.
牟宗三认为中国哲学关注的是"人",以"生命"为中心,重主体性与内在道德性;西方哲学关注的是"自然",以知识为中心,重客体性。佛教天台宗之"一心开二门"的思想可为中西哲学的会通理论上提供一个整体架构。真如门就相当于康德所说的智思界,生灭门则相当于感触界。在现象界方面,中国哲学须开出知识论;在智思界领域,西方哲学须开出以智的直觉之呈现来通透二界隔阂的无执的存有论。总之,中西哲学会通达到的理想哲学状态即以良知之一心(以智的直觉的形式)开出感触界与智思界之二门的哲学形态,也即是儒家哲学之道德的形而上学之圆教。  相似文献   

15.
严格责任是英美法中的概念,由于严格责任制度损害人权,英美法严格限制其适用的领域。我国刑法中并没有明文规定无罪过责任,所以所谓"严格责任"在我国刑法中"是否存在"的问题,其实是对我国刑法中责任主义的解释立场问题。我国刑法存在不少违反责任主义的规定,但不存在绝对责任。我国刑法应该承认公害犯罪特殊场合下的"推定责任"的合理性,并应在刑事诉讼中根据推定责任的规则来界定行为人的证明责任,它是在风险社会背景下责任主义松动的表现。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的严格责任,存在原因并非责任主义松动所致。  相似文献   

16.
全国人大常委会2009年2月28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将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确定为犯罪。刑法的谦抑性要求对刑罚的启动应持有最为慎重的立场,此入罪规定却未坚持这一立场,以刑法的谦抑性为视角来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入罪是有违刑法的谦抑性。  相似文献   

17.
对于不能犯的认识及其是否具有可罚性,不同国家的刑事立法和刑法理论相差很大。在我国刑法体系中,无论从立法层面,还是从学术研究层面,均没有对不能犯给出合理而全面的解释,使得对不能犯的认定与判断难免出入人罪。我国应在尊重刑法规范的基础上修订现行《刑法》,增设不能犯条款,以便在认识及处理不能犯案件时有法可依。  相似文献   

18.
波普尔的哲学思想在西方科学主义思潮的演化脉络中处于过渡性地位。波普尔的哲学早期是经验主义的,但在后期逐步经由经验证伪主义转向了理性批判主义。波普尔提出的科学始于问题而非经验、证伪主义、猜想与反驳的科学发展模式等思想,不仅对科学哲学本身,而且对法学等社会科学的研究也具有启示意义。重视问题及其境况、证伪主义视角、猜想与反驳的批判方法等都在法学研究中有着广阔的用武之地。  相似文献   

19.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主体包括在行政执法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中直接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或直接受行政机关委托具体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行政执法机关正职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纪检人员和监察人员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徇私舞弊”不应当作为本罪的构成要件。“不移交”是指不向司法机关移交。“刑事案件”的判断应以行政案件涉嫌触犯《刑法》为标准,本罪的客体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移交刑事案件的职务行为的合法性。  相似文献   

20.
刑法谦抑性,是指立法者应当力求以最小的支出——少用甚至不用刑罚(而用其他刑罚代替措施)获取最大的社会效益——有效地预防和抗制犯罪。刑法的谦抑性具有限制机能,在现代法治社会,这是刑法应有的价值意蕴。刑法的谦抑性表现在:对于某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国家只有在运用民事的、行政的法律手段和措施仍不足以抗制时,才能运用刑法手段。运用刑法手段解决社会冲突,应当具备两个条件:其一,危害行为必须具有相当严重程度的社会危害性;其二,作为对危害行为的反应,刑罚应当具有无可避免性。一般来说,具有无效果、可替代、太昂贵三种情况之一,就说明不具备刑罚之无可避免性,此时刑法应当谦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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