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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散性思维在法学教学中的应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发散性思维是法学教学中的一种重要思维方式,是创新性思维的核心。通过发散性思维的运用,引发思维向不同方向辐射,增加教学信息量。发散性思维还可以融会贯通各科知识;学生通过比较、分析和综合,加深对法学知识的理解和运用,以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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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在我国已经进行了几年的试点工作,期间取得了一定的探索性成就,但是在观念、立法及实践方面都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国现阶段应当立足于实际情况,在地方法规、规章中对于执行主体专门化、工作人员专业化及健全矫正方法等方面进行完善,来指导试点工作,并在实践中加强宣传、建立配套的矫正工作人员的选拔与培训制度,以期建立一个为社会公众所认可的科学、合理的中国特色的社区矫正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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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红彬 《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03,(4)
从司法独立的产生与历史发展、司法独立的内涵和一般性要求以及国内国际司法现状和发展形势等三个层面进行分析 ,提出了改革我国司法独立制度的几条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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