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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绩效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选择贵州省瓮安县为研究对象,通过与当地农民的集体对话和讨论的参与式农村评估(PRA)方法,探讨各利益相关主体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制度的满意度。通过对瓮安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调查研究,从林农是否获得一定的林地经营自主权和生产决策权、林农对产权变迁所持的态度、林地经营的投入、林权流转需求等方面,探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结果表明:通过林改,农民收入有所增长,投入林业的劳动时间有所增加,林权纠纷也得到处理。但由于林农的年龄、受教育程度和林地规模的不同,林地的经营类型和流转意愿也存在差异。因此,林改在短期内对林农的收入增加不明显,需要在规模经营、要素市场、流转规则和生态补偿等方面进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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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江苏平原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程进行分析,发现林农和基层组织的改革意愿不太强烈,笔者探究了其中存在的一些主客观原因。从林地、林权和农民阶层碎片化现实,以及林业的比较效益,城市化进程,森林分类区划、区域林业定位等角度进行了剖析,认为只有采取相应的制度,提高集体林权的产权量化、分配并合理地进行产权流转,从根本上解决林权碎片化带来的产权分配失衡问题,才能有效地保护集体成员的利益,实现农户增收、集体资本增值的目的,从而解决平原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一些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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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类型的林农对林地的投入存在较大差异,其投入行为的影响因素是我国林农地改革研究的重点。以新疆博乐市为例,通过实地调查和实证分析,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农林地投入行为的影响因素展开分析。调查结果表明:林农林地投入行为受到经营模式和经营林种、林地规模、林地流转市场和林地资源禀赋多种因素的影响。基于本研究结果,作出如下建议:政府可因地制宜地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引导创建适合当地林农的政策,真正起到带动引领林农增加收入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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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制度改革出现新问题。应建立公益林补偿制度,加快森林分类经营的步伐,加强天然林保护,取消涉及林农规费,建立合理的林业资金筹措机制,加大国有林场的改革,完善林业生产要素市场,规范林木、林地有序流转;鼓励农民自愿成立公司 农户、基地 农户经营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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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把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拓宽到林地.是继家庭承包责任制后我国农村的又一次伟大改革,是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次创新,是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2003年6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颁布后,福建、江西、辽宁等省首先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安徽省先后也有宁国市、黄山区、南谯区和怀远县四个地方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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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中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变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经营权交给农民,使农民不仅具有经营的主体地位,而且享有对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通过对甘肃省永登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实际情况和开展林改以来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对林改后给农村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并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建议和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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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以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改革。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解决林业发展动力机制的一项根本性措施。改革的目标是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对民生的尊重,是对民族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布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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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和林权制度改革对一个国家林业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笔者认为,应从解决"林权"这个核心问题入手,合理组织林改地块采伐经营活动,改革林木采伐管理机制的原则,积极探索国有森林资源经营的新模式等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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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莉梅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精选》2012,(2):235-235
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我国的森林资源遭到极大的浪费,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于林业的重视程度不断上升,开始大力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开展现代化的林业建设。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如何继续深化林业改革,实现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是摆在林业部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林业采伐限额的确定以及造林工作的开展是现阶段林业管理工作的两个重要方面,本文对此开展了相应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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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毅 《莆田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4):20-23
分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不完善引发的种种矛盾对公平与效率的影响,提出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推进公平与效率实现的前提和对策:在确立农民经营林业的主体地位的平等,保证农民基本生活的前提下,追求林业土地生产效率;加强系统性地深化推进林业产权改革,加快对产权的界定、流转,保障产权利益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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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控制集体林权抵押权实现风险对于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法律风险、政策风险及配套措施不完善是金融机构实现集体林权抵押权时所面临的主要障碍。为此,应在法律上明确承认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完善森林采伐制度并积极推进森林资产评估制度与林权交易市场建设,有效化解金融机构林权抵押权的实现风险,保障林权抵押融资制度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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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了三个重大突破:产权量化给个人、承包期为70年、林地林木可以抵押。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构建现代林业发展的重大举措,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这项重大改革的意义超过了数十年前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项惠及亿万林农群众的改革自启动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定林地家庭承包关系,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完善相关配套政策"。适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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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改革开放和林业改革发展史上的又一座新的里程碑。根据民乐县在积极探索和总结林改工作基础上,全面加快改革步伐。目前,主体改革任务基本完成。阐述了本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情况,通过实践总结了林改经验等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围绕建设现代林业目标,从创新林权管理制度、转变林业生产发展方式和林业行政服务机制、改革林业经营管理制度、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探索性对策建议,推动现代林业建设,为促进本县现代林业建设作出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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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森林资源清查、林业投资和限额指标等数据,通过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和结构方程模型,探讨采伐限额对林业投资和森林保护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采伐限额对林业投资存在抑制效应,并突出作用在社会投资和外资利用两个方面。同时,投资抑制又在采伐限额与森林保护之间起到遮掩效果,抵消了限额管理的政策效果,对森林保护造成显著的负面影响。研究结果可为森林采伐限额政策的优化提供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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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建立权、责、利相统一的新的集体林经营体制,但这种经营主体多样化,经营形式多样化,林权结构分散化的发展格局,对构建新型林业部门服务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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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确权,即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土地权益是林农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核心权益。由于主体改革和配套改革还不够彻底,对林农土地权益的保障有待改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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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精选》2010,(5):226-227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系列改革的继续和深化,是将党和国家土地承包政策从耕地向林地延伸和促进林农就业增收一项重大举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改革中不可避免地会面临不少困难问题和挑战,从而需要我们在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并且制订行之有效的举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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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目前的林权制度已与林业生产力的发展不相适应,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探索出一条符合地域特色的发展路子,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通过对集体林权制度的调查、分析,提出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措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