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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在审理著作权侵权纠纷时应谊按照属地原则首选我国《著作权法》,按照以低就高原则来适用国际条约,这样才能避免在审理著作权侵权纠纷时发生法律适用的错误。在奥特曼形象作品的署名权问题上,依据我国的《著作权法》友《伯尔尼公约》,圆谷公司在奥特曼形象的玩具上的署名权应该得到保护。  相似文献   

2.
著作权客体制度在著作权法律体系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要明确这一点,界定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对象的范围十分重要。我国《著作权法》经历了两次修改,第三次修改正在进行之中。文章结合最新立法修改进展,分析哪些对象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及其原因,并提出相关制度完善的意见与建议。  相似文献   

3.
一、软件开发者对其软件享有的权利计算机在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普遍应用使各行各业的计算机用户都可能成为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者。这些软件只要是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上(如磁盘、纸张、ROM等),就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软件开发者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公民。一般情况下,软件开发者同时就是软件权利所有人。软件创作完成以后,软件开发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主要有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技术秘密(Know—How)专有权。在我国,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分别受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的保护,软件著作权还受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属于法定专有权,具有地域  相似文献   

4.
通过对计算机软件进行著作权保护当中所出现的软件开发者的认定、软件模块的法律保护、反向工程问题、版权侵权认定等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的分析,揭示了计算机软件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客体两者之间在性质上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建议我国学者从软件自身性质出发制定一部能切实保护软件开发者和使用者的特别法对其进行保护.  相似文献   

5.
论期刊编辑与作者之间的法律责任关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作为期刊编辑,要处理好与作者之间的法律责任关系,必须明确法律赋予作者哪些权利以及法律赋予期刊社哪些权利.从著作权的角度来看,编辑工作既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又受到《著作权法》的限制.由于一些作者对《著作权法》的重视不够,侵犯了他人或期刊社的合法权利,对此,编辑应正确处理好作者的失范问题,向作者宣传《著作权法》方面的知识,增强作者的法律责任意识.作为期刊编辑,要处理好与作者之间的法律责任关系,必须明确法律分别赋予作者及期刊社哪些权利并通过编辑的职务行为,作到既维护本刊的合法权益,又保护好作者的著作权.  相似文献   

6.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质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通过对计算机软件实施著作权保护中所出现的对软件开发者的认定。软件模块的法律保护,反向工程问题。版权侵权认定等一些难以解决问题的分析,揭示了计算机软件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客体两者之间在性质上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建议我国学者从软件自身性质出发制定一部能切实保护软件开发者和使用者的特别法对其进行保护。  相似文献   

7.
由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的特殊性,目前虽有《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和各省市制定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但却不能有效地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因此,制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就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相似文献   

8.
《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是与文献数字化与网络传播关系最为密切的版权法律和法规。分析了在这3个法律、法规框架下文献数字化与网络传播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提出了解决科技图书网络传播权问题的主要策略。  相似文献   

9.
著作权 (Copyright)又称版权 ,是表示在法律上承认作者有权支配其著作 ,并从其著作中获得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指出 :“著作权法所称作品 ,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 ,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部分 ,知识产权还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 ,它们构成了工业产权的主要内容 .著作权的国际保护主要是指国际版权公约 ,协调各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机构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著作权的主体可以是公民或法人 ,亦可是政府机关和国际组织 ;著作权的客体 (即保护对象 )是指以某…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修改势在必行。国家版权局公布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二稿),总体上顺应了时代发展的基本要求。但就视听作品的立法规范化方面,仍存在值得探讨的法律问题。围绕视听作品的定义、著作权属、著作权项和保护期限展开评析,提出相应的立法构想与对策,以期在充分尊重私权的前提下合理地协调视听作品创作者、传播者和消费者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促进我国视听文化产业的良性发展和视听文化市场的持续繁荣。  相似文献   

11.
结合WTO框架下对中国提起的"美国诉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措施案",针对2010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条的修订起因及目的进行分析,提出无论程序违法作品还是内容违法作品都具有著作权,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同时也必须受到法律的制约。认为此次对著作权法第四条的修改是比较成功而且非常必要的,反驳一些学者对于著作权法第四条存在之必要性的质疑,同时指出该条在一些细节上仍缺少可操作性的规范。  相似文献   

12.
在TRIPS协议背景下,我国著作权法针对TRIPS协议的要求进行了相应的修改,现有的著作权保护法律体系包括我国参加的有关版权保护的国际公约以及签署的双边或多边知识产权保护协议。我国在著作权保护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仍存在不少问题。构建和完善我国著作权保护制度应该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具体的战略措施和建议有:一、以TRIPS协议要求为参照,完善我国著作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二、强化著作权执法力度,加强法律教育和宣传;三、加强对TRIPS协议视角下著作权保护的专题研究,为立法提供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3.
对于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问题,随着著作权法律制度的不断发展,学界对此已经基本上形成定论,即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的表现形式,而不是思想内容。这也就是所谓思想与表达“二分法”问题。但笔者认为,思想内容也应成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内容,至少在一定情况下应被纳入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即作品的表现形式和思想内容应同为其保护对象。  相似文献   

14.
法定许可是著作权法中重要的权利限制形式,具有平衡作品创作者和传播者、著作权人个体与社会公众之间利益的功能。由于立法技术存在局限、配套机制不够完善、法律救济缺失等原因,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的法定许可未能达到预期效果。此次《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对其立法体例、具体内容、付酬机制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具有重要意义。文章在分析法定许可正当性基础上,结合我国近年《著作权法》修正案不同皈本,提出了一些建议,旨在促进著作权法律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15.
信息化动态     
国务院公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2001年12月28日,国务院发布了新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条例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布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及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五十年。 条例还规定,对于侵犯软件著作的行为,要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侵害社会公共…  相似文献   

16.
计算机软件是现代信息社会的中枢,GATT知识产权协议规定,计算机程序无论是原码或目标码将根据伯尔尼公约(1971)作为文字作品保护。但是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法适用于高科技产业的计算机应用程序,将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例如,同一性保持权、复制、改编、认定侵权、侵权标准等都不能完全套用,有许多软件特殊问题,本文在论述了计算机程序的一些法律概念和著作权法适用于计算机程序主要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判断侵权的基本原则和侵权类别。为了促进软件贸易的发展,编译了日本广泛使用的计算机软件许可合同和美国IBM公司的特许程序协议书。  相似文献   

17.
2000年、2001年,我国对《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几部主要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了修订,制定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这些修订和制定的法律法规扩大了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加大了保护力度,增加了权利人的权利,强化了司法和行政执法保护措施。从总体看,这些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已经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相一致。  相似文献   

18.
吴晓玲 《华东科技》1999,(10):31-32
进入全球信息化的时代,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使每一个接触过它的人都被其吸引,为之折服,它促使人们从一个新的角度去认识和感受世界,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新的法律问题,而探讨和加强计算机软件保护问题成为近年来各国关注的热点。 目前恰逢中国著作权法修改之际,以下本文将对中美计算机软件版权保护制度作一比较,希望能对我国著作权领域的研究有所借鉴。 一、软件版权保护的历史发展 早在50年代,美国就考虑修订  相似文献   

19.
网络作品著作权保护问题随着近年来的数起侵权案的审理而现实地摆在我们面前,网络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保护之列,网络这种新兴媒体有其特殊性,如果一律按现行《著作权法》对其侵权行为进行调整,将对正处于发展中的网络媒体产生不利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并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解决网络作品侵权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文中将从网络作品著作权的客体与主体,网络作品著作权的三种侵权行为类型,网络作品著作权案件的特殊问题以及加强网络作品著作权保护应注意的问题等几个方面谈几点认识,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帮助。  相似文献   

20.
演绎作品是一种特殊的著作权客体。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对其著作权的归属以及行使规则规定较为简单,难以解决实践中出现的大量关于演绎作品的著作权纠纷,尤其是涉及在其他作品基础上制作的电影作品时,情况更为复杂。2011年7月,国家版权局启动了《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改工作,在《著作权法》修订稿中,立法者引进了"演绎作品"这一法律术语,并细化了演绎作品著作权行使的一般规则,明确利用已有作品制作的视听作品是演绎作品,并规定其特殊的行使规则。相关修改仍值得进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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