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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会霞 《达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5(3):65-68
长期以来,"有错必纠"是我国民事上诉程序设置的指导思想.但随着各种社会条件的变化,其局限性日益凸显,处分原则应当成为新时期民事上诉程序的价值取向.民事诉讼中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既包括对上诉人行使上诉权的尊重;也包括对未上诉人放弃上诉权的尊重.而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正是上诉程序中尊重当事人处分权的具体体现与落实.因此,上诉程序中应确立此项原则.另外,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在不同诉讼情形下应当有不同的运作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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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显伟 《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05,(4)
处分原则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基本原则。现行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处分权的行使予以了超职权的限制。从民事诉讼的特性和民事纠纷的性质来看,这些限制均是欠妥当的。应当重新认识处分原则,真正理解和贯彻处分原则:诉讼程序的启动应当由当事人决定、诉讼请求的范围应当由当事人自己决定、法院对撤诉不应主动干预、当事人制度应予调整。在扩大当事人处分权的同时,必须着眼我国特殊的政治法律环境制度,赋予法官释明权,以提高审判活动的功效。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民事诉讼体制的建构和运行符合民事诉讼规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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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权是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享有的一种利益和自由,是启动诉讼、推进诉讼、放弃诉讼、获得公正裁判等权利的抽象概括。它以诉之利益、程序主体性、行政诉权、接近正义等理论为其正当性的理论基础。作为一项重要的人权立法,行政诉讼法应当确立处分原则,构建当事人处分权保护之法律机制,体现出市场经济条件下法院审判行为与当事人诉讼行为的良性运行模式。构建当事人处分权保护之法律机制,应当是修订、完善行政诉讼法的一种必要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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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学报》2016,(2)
剖析处分行为的本质——"处分权人一次性有效行使",理清理论界与实务界之间争议焦点,将无权处分置于共同的基础进行探讨——债权合同及我国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明晰了在无权处分中的债权合同系指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合同,而非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无权处分中债权合同的有效性并不会直接影响物权的安全性,但第三人满足善意取得构成要件时,应优先保护交易秩序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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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存在无效、有效及效力待定三种学说。我国《合同法》第51条规定了无权处分制度,并赋予无权处分合同待定的法律效力。效力待定学说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逐渐显露出其固有的不足。既然无权处分合同的性质为债权行为,那么其效力应当不受处分人的"处分权"的影响。无权处分合同应从传统的效力待定的合同类型中脱离,而成为有效合同。《合同法》第51条受到诸多指责,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我国践行的物权变动模式存在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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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明义务是大陆法系主要国家民事诉讼中的一项基本制度,承载着强化当事人诉讼权益、兼顾程序与实体正义、弥补诉讼不公的重要价值。该制度的确立有利于转型期中大陆法系以当事人为主导的诉讼模式在我国民事审判程序中的推进和深化,从而达到职权主导型诉讼向当事人主导型诉讼机制的"温和"转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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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卫东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2009,9(1):39-42
民事执行救济是矫正执行程序中存在的违法或不当行为,维护执行当事人以及案外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在中国由于立法的不完善以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中国现行执行救济制度还非常薄弱,而这对于保护当事人和案外人的权益极为不利,并且从根本上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对此应通过增设程序上的执行异议制度以及设置实体上的异议之诉制度解决这一问题,同时这也是完善我国民事执行救济制度的治本之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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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参与附带民事诉讼。检察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具备前提条件、一定情形下的程序条件和实质条件,其在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诉讼地位是财产遭受损失的国家或集体的诉讼代表人。从立法的原意和诉讼原理来看,检察机关在附带民事诉讼方面应当享有处分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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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伟 《鞍山科技大学学报》2006,29(5):545-550
通过分析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不起诉权的相关规定,阐述了我国检察机关不起诉权的性质、理论价值、实践意义以及在现实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对不起诉权行使的事前制约以及借鉴日本的“准起诉制度”,改革“公诉转自诉”的立法设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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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网络诽谤犯罪具有隐秘性的特点,加上我国刑事立法将诽谤罪规定为"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导致被害人追究网络诽谤者的刑事责任面临严重困难。作为对策,在刑事司法方面,人民法院应当对被害人难以获得的证据予以调取,公安机关应当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诽谤案件依法启动公诉程序。在刑事立法方面,应当赋予"告诉才处理"案件的被害人选择向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告诉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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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部分刑事自诉案件,检察机关依一定条件将其转化为公诉,既符合起诉便宜主义精神,又利于维护公益与私权的平衡,自诉转公诉制度已被许多国家的立法所吸收。我国刑法虽有这方面的规定,但刑事诉讼法却没有相应的程序规范,需要在考虑我国国情和借鉴外国立法的基础上,通过修法来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5.
专利权的私权属性是否排除专利行政执法,这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议的热点问题。从法理上看,专利权作为私权,有权获得私力和公力救济,后者自然包括行政执法;从实体法上看,专利权作为私权,与传统的民事权利存在明显差异,不能简单套用民法原理;从程序法上看,亦不能完全适用民事程序,而是要增加行政与刑事程序的救济途径;从发展趋势上看,采用专利行政执法加强专利权保护,既是很多国家的共同选择,也是专利权保护的世界潮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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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绩荣 《玉林师范学院学报》2013,(6):82-87
最近一段时期,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因为其在诉讼过程中激烈的诉辩、审辩对抗,成为各地各界检验刑事诉讼法运行的一大试金石。辩护律师滥用程序性权利与法官及公诉人对抗造成的法庭秩序失控、督查督办模式下异地用警、异地用检的合法性、撤回起诉及其后续处理、强制措施的合法使用等问题,引起了司法实务部门和学界的广泛关注和争辩。对于这些在司法实践中发现的焦点问题,从刑事诉讼法律沿革和刑事诉讼理论的角度进行解读和剖析,提出对策,有助于为检察机关更好地执行2012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提供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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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全面收回死刑核准权,对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与重塑已成为理论界与实务界关注的焦点。检察机关介入死刑复核程序,发挥其作用对理论和司法实践都有着深刻的指导作用。检察机关介入死刑复核程序应坚持双重身份,同时履行刑事追诉职能和法律监督职能。通过赋予检察机关死刑复核程序启动权,最高人民检察院行使死刑复核案件的启动、支持公诉、审判监督等职能,介入死刑复核程序,最终实现维护司法公正、尊重和保护人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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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起诉替代措施是指公诉机关对特定的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在案件进行审查起诉的环节,即作终止诉讼的处理,转换为非刑罚性处分措施,而不再进入刑事审判程序提交法庭审理的制度和作法。它体现了刑法谦抑思想,是起诉便宜主义和诉讼经济思想的产物。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探寻起诉替代措施意义深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