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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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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再审程序的修改与完善,一直都是关注的焦点。2007年10月28日出台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重点对再审程序和执行程序做了修订。修改后的再审程序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本文针对修改后的提起再审程序的主体和再审事由加以简要阐述,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旨在更好地完善我国民事诉讼再审程序。  相似文献   

2.
民事再审程序是民事诉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民事再审程序职权主义色彩十分浓厚。随着审判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现行的民事再审程序存在的问题也日渐突出。本文主要从民事再审程序的理论入手,分析我国民事再审程序中发动主体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对如何完善我国的民事再审程序提出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3.
审判监督程序是我国民事诉讼程序中争议较多的一个程序,它是独立于审级之外的一种重要的程序制度,它不是每一案件必经的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又叫再审程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正案对民事再审事由作出了重大的修改和完善。其中对程序性再审事由的规定体现了我国立法机关奉行程序公正的立法理念,向构建再审之诉迈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目的是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申请再审权,有效地解决当事人反映突出的"申请再审难"问题。  相似文献   

4.
再审制度是中国法治之路的重要基石之一.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再审制度的规定已难以适应当前法制建设的需要,因此,对民事再审制度进行改革已成共识.着重从立法和实务两个层面上分析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不足,并提出改造立法指导思想和完善再审程序的具体意见.  相似文献   

5.
再审程序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救济性程序,具有纠正错案、保证办案质量的作用,体现着民事诉讼的价值。但是从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我国对再审程序的规定实际上还有许多不完善之处。因此应当对其予以修正和完善,以体现民事诉讼现代化精神,建立再审之诉,切实发挥再审程序的功能。  相似文献   

6.
民事再审程序审级制度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行民事诉讼法对再审程序审级制度的规定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原审法院再审的效果差;当事人对原审法院的审缺乏信任感;再审没有次数限制,终审不“终”,解决这些问题的思路是,规定再审案件一律由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审理,对再审的裁判,当事人不能提出上诉,再审的次数限定为一次。  相似文献   

7.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该决定对民事再审制度作出了重大的修改。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申诉难的问题,尤其是规范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程序和法定事由,使其更加有利于当事人通过启动再审程序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总体上看,这次修改的内容从我国审判实践经验出发,较多考虑到了民事再审制度的现实状况,比较符合我国国情,具有较强的可行性。但这次修改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8.
2007年10月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对民事再审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但此次修改仍限于微观角度的部分条文的补充完善,仅仅从技术层面上明确了再审实务的一些操作.未能从根本上改良再审制度.民事再审制度漠视当事人程序主体地位、公权对私权的恣意介入、违背诉讼的基本原则和法理等一系列问题依旧存在.而透过单纯的法条及操作层面,我国再审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我国的经济文化背景密切相关,仅仅在诉讼制度或法条上对程序的修改作用必然有限.  相似文献   

9.
民事再审制度作为一种权利的救济制度,在很多国家的民事诉讼中都占有一席之地,尤其在大陆法系国家更有比较详尽的规定。我国传统概念上将审判监督程序与再审程序相提并论。近年来,这一观点受到许多学者的质疑,普遍认为审判监督程序仅是开启再审程序的方式之一。本文试图从现行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提起再审的条件与大陆法系部分国家的再审条件作比较,通过分析,以期求得再审制度在此方面的完善。  相似文献   

10.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8月通过的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中,在民事审判监督程序部分对民事再审的实体性事由做了一定调整。其中部分调整适时舍理,删除管辖错误引起的争议很大。  相似文献   

11.
张琦 《科技信息》2012,(19):480-481
处分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民事再审程序中,当事人的处分权应得到法院的尊重。但民事再审程序作为一项事后救济程序,其启动不是作为诉讼程序的重新开始,而是作为原审的延续,应当受到当事人在原审中的诉讼行为的约束。因而,审理民事再审案件时,审理的范围应受当事人在原审中提出的诉讼请求的限制。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时,受处分原则和平等原则的影响,人民法院也应当考虑当事人提出的请求。但在涉及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调解、当事人在原审中已经依法要求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的情形时,应当允许民事再审较原审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12.
为了改革我国的民事审判监督制度,建立新的民事再审程序,笔者从民事诉讼基础理念——处分原则入手,分析研究现行的审判监督程序的制度设计理念上的偏差,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符合现代民事诉讼理念的民事再审程序。  相似文献   

13.
在1991年颁布实施的<民事诉讼法>适用了十六年后的今天,在我国的民事审判实践中出现了终审不终,再审无限,当事人申请再审无门的现象.当事人不满意,法院也不满意.当事人要求申请再审,对原判决予以改判,而法院则要求维护判决的终局性,两者要求不一,常常发生矛盾,不断出现上访现象.这种矛盾的结果既可能损害当事人的申请再审权,进而损害其实体权益;又可能损害判决的权威性,甚至还有可能降低司法的信赖度.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几经审议,终于出台了2007年<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审判监督程序进行了细化,不仅有利于当事人申请再审,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明示了人民法院审查立案的标准,增强了可操作性,通过司法维护公正,实现社会正义.  相似文献   

14.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从监督的依据、方式、顺序和保障四个方面修订完善了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该法的修订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提供了法律依据,为破解民事执行难题提供了方法,有利于制约审判权和实现司法公正,有利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  相似文献   

15.
现行民事诉讼再审程序经过修改,具体规则得到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但再审启动次数的规定作为再审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却存在广泛争议。我国目前立法虽然规定了特定情形下不予受理当事人的重复再审申请,但并非完整意义上的再审启动次数有限制度。对再审次数不进行限制,对再审效用的发挥、当事人纠纷的解决、实现诉讼效率与公平的平衡等都有负面影响。因此,为了适应再审制度不断完善的趋势,应当构建以再审不重复为基础,改善后的再审审级制度和补充性原则为配套措施的民事再审次数有限制度。  相似文献   

16.
《科技智囊》2007,(8):86-86
1.6月24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继续审议劳动合同法草案、反垄断法草案、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就业促进法草案,首次审议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和律师法修订草案等。吴邦国主持会议。  相似文献   

17.
我国再审程序的体制缺陷使得再审案件剧增,法院的权威性与裁判的终局性受到破坏,笔者通过分析我国再审程序的特征提出应当从再审发动主体等方面对再审程序的启动予以合理限制从而完善再审程序。  相似文献   

18.
人民法院依照《民诉法》规定对案件部分事实清楚的可先行判决;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另一部分事实时,人民法院应适用什么程序审判,法律没有规定,最高法院也未作司法解释,导致这部分案件续审被视为再审案件而一律适用再审程序。但此类案件适用再审程序,违反"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再审原则,应当分别情况分类受理。可以适用初审程序的,另立新案处理,使审判更符合诉讼规范。  相似文献   

19.
出席民事再审庭审,是检察机关使抗诉权的一项主要内容。我国立法并没有对检察人员出席民事再审庭审的地民职责作出规定,导致实践中检法两家的冲突。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在再审活动中处于既是监督人又是抗诉人的特殊的地位,由此决定其职责亦包括支持抗诉与对庭审的监督两方面。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事再审程序存在“一事不再理”原则的空白化、启动主体的多元化、启动程序的任意化、再审理由的实体化、申诉规定的笼统化等问题。观念误区和具体国情是导致这些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我们有必要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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