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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许寿生 《广东科技》2006,(11):24-24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等活动中用于接待应酬的各种费用。根据国税发[2000]084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千分之五;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千分之三。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能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  相似文献   
2.
许寿生 《广东科技》2006,(12):53-54
一、新的企业会计制度的核心 (一)准确定义资产。体现真实性原则 在《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对资产进行了定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这说明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就不是资产,体现了真实性原则。同时新的企业会计制度考虑到市场因素变化对资产计价的影响,强调按照资产定义确认和计量资产,在资产不能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时,应及时将该项资产转销为当期损失确认;如果资产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已下降,应对该项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隹备。资产负债表上资产项目按净值列示,减值;隹备单列表(资产减值明细表)反映,将虚拟资产排除在资产负债表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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