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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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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延明 《甘肃科技纵横》2003,32(6):26-27,37
"经济法"是现代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部门,"市场经济"属于经济学范畴.从经济法产生背景及立法者对其在经济发展中作用的诉求,决定了经济法立法取决于立法者对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认识.取决于被官方及当时社会所公认的主流经济学理念.可以说经济法就是把主流经济学关于市场经济运行所需的条件,及克服市场缺陷的方法等观念的制度化.现代经济法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经济之法的观点已经基本得到了法学界的认同.本文就以我国市场经济的进程和我国经济法近年来的发展为例,来认识现代经济法是市场经济之法,市场经济与现代经济法两者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不可互缺,市场经济体制是现代经济法产生的根本原因.  相似文献   

2.
我国的经济法由两大支柱法律构成,一为市场规制法,目的是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的充分竞争.一为宏观调控法,市场具有盲目性和局限性,通过制定财政,税收,货币方面的法律,来弥补"市场失灵"的窘境.这两大支柱.源自自由竞争和政府干预的经济思想.两种思想都曾促进经济的迅猛发展.而同时也潜藏了诸多危机.实践告诉我们,只依靠一种经济思想作为指导是行不通的.因此经济的发展,也需要两种思想的相互支撑,互相弥补方是经济稳定之要义.罗尔斯的正义论,正如同经济法的大脑,可以指导经济运行的两条腿:自由竞争和政府干预,走有序,稳定,持久的经济发展之路.  相似文献   

3.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规所体现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指导原理,是经济规律与法律科学结合的具体体现。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过程中,确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对健全经济法律体系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必将融入世界经济体系。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不仅要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的本质特征,还要体现我国信守对世贸组织的承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也应随之注入新的内容  相似文献   

4.
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的历史就是争取自由的斗争史。自由是值得每个人毕生追求的崇高信念和理想,追求自由也是任何一个法律部门最重要的理念之一。将自由置于经济法的视野下,它体现为"经济自由"。经济自由并非放任自流,市场因其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使得资源配置无法达到最优,而经济法作为国家适度干预经济的法律,为国家介入市场经济活动提供了合法依据。在经济法的视野下,国家适度干预是经济自由的内在需要,经济法虽然是限制经济自由的强制性法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为对经济自由的限制,但是法律是手段,其最终目的是为了保障和实现经济自由。  相似文献   

5.
私有财产制度和自由竞争是美国自由市场经济的两大基础,正是有法律保障和政府推动的这两大基础,带来了美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并获致繁荣."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美国的成功经验对我们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6.
法的理念是对法的基本立场和追求的最抽象、最概括层面上的认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孕育了经济法,经济法从其诞生之初便是一种和谐取向,发展则是经济法的终极追求.和谐与发展作为经济法的核心理念,有利于提倡经济民主,推行经济宪政,同时也提示了经济法与民法和行政法的质的差异.  相似文献   

7.
经济法,作为现代市场经济的产物,它在克服私法和公法的不足中应运而生,它在协调民商法和行政法之间的关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作为调整平等、自由与公权力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经济法从产生之日起,它第三法域的性质便决定了“平衡和谐”是其永不退色的独特标记,寻求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的平衡和谐成为经济法不同于传统部门法的一种基本法律精神。  相似文献   

8.
经济法价值是指经济法所构建的法律秩序的目标及其调整的法律活动所应当遵循的基本方向和原则。确立经济法价值应该遵循两点:一是必须反映和体现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的特征,使之与其他部门相比,具有明显的可区别性;二是其必须体现着经济法的根本任务或追求,因而应更为抽象和凝练,富有对于具体原则的指导意义。经济法的价值包括社会公平、经济民主、整体经济效益和经济安全  相似文献   

9.
本文结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际 ,提出经济法在依法治国中具有多方面作用。文章指出 ,经济法是经济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 ,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主体构成 ,是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重要法律基石。文章还指出 ,经济法对规范政府经济管理行为 ,促进政府行为法治化 ,以及对规范市场主体竞争行为、构建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法的价值是指法律满足人类生存和需要的基本性能。即法律对人的有用性。法的基本价值包括秩序、自由、正义和效率。不同的部门法因为调整范围和调整方式的不同,它们的价值也有所差异。民法和经济法在调整对象、法的渊源和作用方面都有一定程度的联系.因此,民法和经济法在具体体现法的价值时.各有不同的侧重.表现为不同的价值取向。经济法和民法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核心.区分两者之间价值取向的差异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是国家经济政策的两种基本形式,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和对立性。我国作为发展中的经济转轨国家,体育产业经济政策中竞争政策的优先地位的确立有利于我国体育产业竞争性市场的创造和发展。两者协调发展首先则要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和原则;合理界定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法律空间;合理设置执行机构,从而整合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促进体育产业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12.
龚凤娥 《科技信息》2007,(20):265-265,222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国际商务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越来越凸现,国际商务的激烈竞争对人才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人才问题已成为国际商务竞争的焦点。因此,作为培养国际商务人才的高职商贸学院,必须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改革,树立国际化的人才观。面对这种形式,本文重点探讨了高职国际商务人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相似文献   

13.
竞争法律制度的构建,是法律对现实社会经济生活的回应.竞争法律制度的完善,又需要经济学理论的支撑.因此,从法经济学的视角解析竞争本身,有利于从法律制度上不断完善对竞争的规制,保障和促进竞争,从而构建与维护合理高效的竞争秩序,推动市场经济和谐繁荣发展.采取经济分析、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对各种类型的竞争及其效用、竞争的性质、竞争的豁免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认为我国竞争法律制度的完善必须首先明确竞争法的调整对象是存在垄断因素的"有效竞争";竞争的豁免虽然不可避免,但仍呈现出不断缩小的趋势,竞争法律制度必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社会权是社会法的基石范畴。一个学科的范畴通常可以分为普通范畴、基本范畴和基石范畴三个不同的层次,其中,基石范畴是把一个法的部门从法体系中相对地独立出来的核心范畴。"私法公法化"、"社会问题"、"社会整体利益"及"社会安全"等范畴都难以成为社会法的基石范畴。问题群中属于本源性的问题才能成为基本问题,功能性范畴、目的性范畴只是解决本源性范畴所导致的结果和目的,而本身不是本源性范畴或基石范畴。社会权和社会法的"历史起点"具有同步性,社会权的产生和发展催生和推动了社会法的产生和发展。社会权作为社会法的基石范畴,既能制约、控制和引导社会法的发展目标,也能很好体现权利本位的法的价值和理念;既有利于构建一个有内在逻辑的社会法体系,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相似文献   

15.
新闻传播是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领域,它和其它社会系统之间,以及传播领域中各部类之间都有丰富复杂的联系,体现着新闻传播特有的运行规律。我们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必须要从宏观上把握媒体运行规律,才能更娴熟地驾驭媒体,使媒体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媒体的基本运行规律有:传媒事业的基本面貌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传媒的管理制度必须要和经济基础相适应;传媒发展必然会促进公民社会的成长与成熟;扩大媒体报道空间是提升媒体公信力的前提;世界的普遍联系要求中国媒体积极走向国际舞台。  相似文献   

16.
我国经济发展仍处于从弱至强的过程中,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应持慎重的态度,要保护好商业秘密权利人与竞争者的合法利益。在惩罚商业秘密犯罪行为时,要充分运用刑法谦抑性原理,注重处理好倡导信息自由与自由竞争、激励创新与尊重创造、维护商业诚信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三对关系,防止商业秘密刑事处罚演化为一种过分之刑、昂贵之刑、滥用之刑或无效之刑。  相似文献   

17.
浅谈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戴颖杰 《晋中学院学报》2005,22(2):44-46,57
学界对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一直以来都争论不止。本文从经济法的产生及发展的角度来说明,国家适度干预是经济法的手段性原则,科学发展原则是目的性原则,从而构成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并使之更好地作用于我国经济的建设和社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8.
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历来是经济法学甚至包括民法学、行政法学界争执的一个焦点,但是大家还是就经济法的基本理念达成了共识,即经济法是国家干预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鉴于我国完全不同于西方的市场进化模式,当前我国国家干预市场的范围应当严格限定,干预市场与培育市场应当两种手段并存.经济法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的法益追求是经济法区别于传统的公法和私法独立存在的根本理由.在此基础上再界定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也就不再困难.  相似文献   

19.
经济法是为弥补私法对社会整体经济秩序调整之不足而产生的。传统学说强调经济法对私法的补充功能,鲜有强调两者的协调性及私法对经济法的补充作用,从而导致一些危害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被反垄断法所禁止,但却被私法认可的矛盾境遇。然而,经济法维护的竞争秩序恰恰也是私法所倡导的财产流转秩序的前提和基础。经济法中的社会公共利益与私法中公序良俗所倡导的社会经济秩序相统一,因此可以通过私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则将竞争秩序引人到私法秩序,从而确保经济法与私法在规范危害市场竞争秩序行为时的统一。同时,为了保障私益救济对公力执行的补充作用,经济法应为私法权益的实现提供一定的制度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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