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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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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运行一旦出现僵局,股东利益必然受损。鉴于此,我国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第183条正式确立了公司的司法解散制度,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了相关的司法解释。但在审判实践当中,因为公司司法解散制度依然不够完善,人们对如何适用该制度存有较大的困惑。应从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基本法理入手,并依照相关诉讼法原理,对公司司法解散之诉适用的条件及程序问题予以厘清。  相似文献   

2.
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公司司法解散制度,该规定确定了法院对公司内部经营的干预原则,也为因公司陷入僵局而利益受损的股东提供了一条救济的途径,但是也存在着规定过于抽象以及实践中不易操作等问题,为此,本文就我国公司司法解散制度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3.
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首次对公司司法解散制度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司法解散是一把双刃剑,特别是在我国配套措施并不完善的情况下,适用它将需要更大的成本。要达到最大程度地发挥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积极作用,必须明确我国公司司法解散的认定标准,即不符合股东合理预期和百分之十以上股东同意等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4.
公司僵局,主要发生于有限责任公司,在股东人数较少时更为常见。我国新《公司法》第183条规定了公司僵局情况下的司法解散,完善了公司僵局出现后对股东的司法救济,但如何适用该条原则性规定,需要树立积极慎用的理念,兼顾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平衡,保证股东投资公司目的实现,又要避免轻易解散公司引起的社会动荡。  相似文献   

5.
针对我国<公司法>对公司僵局的不明确定义,借鉴国外相关立法规定,提出了解决公司僵局的原则性规定,着重探讨了司法介入的合理性及前提、股东的解散请求权及相关立法规定、法院强制解散、股权转让等司法救济问题.  相似文献   

6.
《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同时,《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1条第1款对请求司法裁判解散公司的事由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是,以上规定并不明确,存在不少疏漏之处。为了确保公司理性顺畅退市,使得无法继续运营的公司能够按照既定规则退出市场经济的竞争舞台,使得资本得到更加合理的运用,文章对《公司法》和《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法条进行了分析,揭示了其中的一些疏漏,并对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司司法解散诉讼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7.
公司解散制度是调整公司退出市场的一项重要制度。自愿解散与司法解散是公司解散的两类重要原因。自愿解散是公司自治的必然需求,而司法解散则是司法干预的结果。多类原因并存的客观性,必将导致公司自治与司法干预的冲突,深入剖析公司解散原因是协调二者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8.
李霞 《科技信息》2010,(1):374-375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完善的理论能更好的指导实践。以英国“公正合理清盘令”为确立标志的公司司法解散制度已有150余年的历史,世界上许多国家纷纷确立了此项制度。我国的公司司法解散制度在学界热议和实践的需求下应时而生,新《公司法》第183条对此进行了规定。本文从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基本理论出发,重点探讨了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立法价值。  相似文献   

9.
公司僵局与司法解散诉讼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司僵局与司法解散制度的确立是我国公司法修订的一大进步,但由于立法的粗略以及司法实践配套规范的滞后,导致该制度功能的实现受限。本文对公司僵局的内涵以及司法解散诉讼的构造进行剖析,并为司法实践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0.
股东失权,是公司产生僵局时,股东要求强制解散公司前的最后一项救济行为,已为世界各国所采用。然新《公司法》对此未作规定,文章从我国的国情实际出发,对股东失权的宣告主体,失权股东、重大事由的确定,法律后果,程序,失权股东的司法救济,以及在失权股份上设置了担保物权如何处理诸方面,进行了制度设计及当前的权宜落实构想。  相似文献   

11.
在现行我国公司清算制度中,公司法缺乏对清算义务人的相关制度构建。现行公司法的解释中虽然规定了清算义务人,同时也规定了清算义务人的相应责任,但关于清算义务人的概念、法律责任等未作明确规定,导致在司法实践中缺乏统一的裁判标准。本文认为,要完善现行公司清算程序,必须构建公司解散清算义务人的相关制度,建立解散登记以及登记机关监督清算的相关制度等。  相似文献   

12.
股东代表诉讼是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以保护公司整体利益的一种制度,这种制度也是保障股东权益的一种独特的司法教济方式.这种制度在我国设立之初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本文着重论述了公司在股东在代表诉讼中的地位,以期望在我国设立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相关的立法时能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13.
葛宇飞 《奇闻怪事》2009,(11):65-65
公司清算是依法定程序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剩余财产并最终终止公司法律人格的行为和法律制度,是公司解散后的必经程序。探讨公司非破产清算制度,有利于完善公司清算制度,保护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经济秩序。  相似文献   

14.
我国2005年的新公司法为了保护小股东的利益,规定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小股东及公司的侵害,为小股东保护自己的利益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在实际中的实施还有一定的困难,需要进一步完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来更好地维护小股东的利益.  相似文献   

15.
目前公司僵局问题日益增多,造成公司经营管理的瘫痪,严重地损害了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文通过对公司僵局产生原因及危害的分析,进而分析公司僵局司法救济的相关问题,以寻求解决公司僵局的有效途径,最后结合我国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分析我国公司僵局司法救济现状及应改善之处。  相似文献   

16.
股东有限责任和公司法人人格制度,是公司制度运作的基石。但在实践中,有限责任制度为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人格提供了逃避责任的便利条件,不利于对公司债权人的保护。结合实际需要,我国新公司法规定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但至今尚未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因此对于"公司的法人格否认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操作仍存在着相当多不确定的内容。因此本文就该制度确立适用情形及其法律后果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7.
构建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股东利益的保护是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而对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更是保护股东利益的关键所在.借公司法修改之契机,介绍了一种重要且行之有效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制度: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制度,并且对该制度在我国的构建作出了全面深入的分析,提出了自己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8.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股东(或投资人)依据法律的规定通过相应程序制定的,是公司组织体自治领域范围内的"宪法性"文件,是公司治理的最高行动指南。根据修改后的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本身的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而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和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的内容也会涉及到公司组织体以外的主体(交易相对人、被担保人、公司收购人)利益。司法实践中,公司或公司的内部人员的行为违反章程行为可能会侵害公司、股东以及公司以外相关主体的利益、公司以外主体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同样会侵害到股东、公司、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但是,我们发现,即使是修订一新的公司法对违反公司章程的法律后果的规定也是有限的。这种法律规定的不完善,造成现实中,在相关主体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如何救济受损的利益、如何界定违反章程的行为以及牵连行为的性质和法律后果,便又成为一个争议的问题。本文尝试以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为基础,结合相关法律原理,并在分析如何界定相关主体的利益保护的基点上,就违反公司章程的法律后果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9.
阐述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重要性,并就新公司法中关于中小股东利益保护的条款和相关制度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分析,在充分肯定我国此次公司法修改的进步之处的同时,还指出了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缺陷。  相似文献   

20.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公司怠于诉讼时,符合法定要件的股东为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诉讼制度,是一种独特的事后救济责任机制。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第152条规定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赋予股东提起派生诉讼的权利。股东派生诉讼的规定,将对提高我国公司治理水平、保护中小股东利益起到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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