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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1 毫秒
1.
未成年学生在校伤亡事故是学校事故的一部分,它是指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主要特征有:事故发生在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主体具有多样性,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等。导致事故发生原因来自学校、家庭、学生本身和整个社会,其种类繁多、类型复杂。事故发生后适用的归责原则可以是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责任主体主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2.
学校事故处理的有关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受到伤害索赔时,家长总是将学校推上被告席,学校在什么情况下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涉及到学校和学生的关系问题。本文认为,学校和学生的关系不是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的关系,学校是否承担民事责任,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看学校是否履行了法定的职责和义务;二是看学校是否有过错。具体讲在五种情形下学校应承担民事责任,在学校无过错的情况下,由监护人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3.
校园暴力学校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笔者认为:应当适用民法的过错责任原则,而且要区分未成年学生和成年学生。对未成年学生代理监护的“过错责任”远比对成年人的侵权“过错责任”严格得多。  相似文献   

4.
高燕 《晋中学院学报》2002,19(4):331-332
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受到伤害索赔时,家长总是将学校推上被告席,学校在什么情况下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涉及到学校和学生的关系问题。本文认为,学校和学生的关系不是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的关系,学校是否承担民事责任,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看学校是否履行了法定的职责和义务;二是看学校是否有过错。具体讲在五种情形下学校应承担民事责任,在学校无过错的情况下,由监护人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5.
学校承担监护责任的法律依据在于学校所承担的委托责任,但该委托责任并非完全是基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协商,不是等价有偿的,这与学校设立目的的公益性有关。学校作为一种公益性的组织,适当承担更多的责任是符合其宗旨的。学校与学生相对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对等是符合公益要求的。  相似文献   

6.
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如何承担责任一直是学生家长与学校争执的焦点。如何正确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无论是从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还是从民法基本原则与社会公共利益的衡量看,学校都不承担监护责任,而应承担过错推定的教育管理责任。  相似文献   

7.
王莹  孙晓红 《科技信息》2009,(23):I0380-I0380
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因学校的种种伤亡事故引起的法律纠纷也日益增多。在处理在校大学生伤亡事件时,除了能找到的法律依据外,目前还有一种“人道主义”处理方法,这种方法是否是民法通则中“公平责任原则”的具体体现呢?  相似文献   

8.
监护职责与监护责任在实际生活中往往被混为一谈。在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时,学校和监护人的责任,到底是一种什么责任,也往往引起人们的误解。监护职责与监护责任属于不同的范畴,两者在内容和能否约定转移上都有着明显的不同。  相似文献   

9.
田丽 《科技信息》2008,(14):153-153
学校的侵权责任是学生在校人身伤害事故的争论焦点。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教育保护关系,而非监护关系。要解决学校侵权责任问题,我们必须将落脚点落到校园人身损害赔偿原则及法律救济。  相似文献   

10.
学校不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学校和学生之间是一种复合型的教育法律关系。学校对学生伤害后果主要负过错责任,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才承担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以此为逻辑起点并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笔者分析了几种典型校园伤害事故中的学校民事责任,并对司法实务中的几个具体问题做了简要探讨。  相似文献   

11.
试述未成年学生在校受到损伤时学校过错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普通中小学校与未成年学生之间没有监护关系,将学生进校读书视为家长的监护权自动转移给学校,或者家长将监护权委托给了学校,或者只要未成年学生在学校受到扣内务就学校有过错等无属认识误区,学校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条件是自己对学生的损伤有过错,而探究学校过错应考察学校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性,损害事实是否真实存在,学校的行为与学生所受到的损伤之间有无因果关系等诸多方面,判断学校方面过错的客观标准,是法律要求学校在履行保护未成年学生义务过程中合理的注意程度。  相似文献   

12.
学校对在校中小学生负有法定的教育管理保护义务,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承担的侵权责任适用过错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但这种归责原则使学校在赔偿上加重了经济负担,因而鼓励通过保险等制度分担风险,更好地实现侵权责任法的损失填补功能。  相似文献   

13.
通过学生校园伤害事故中学校承担民事责任现状的分析,认为学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在性质上属安全保障义务,并应以此为基础建立统一的学校侵权责任制度。学生校园伤害事故中,学校宜统一承担侵权责任,对学校过错宜适用过错推定,其责任形式有直接责任和补充责任两种。  相似文献   

14.
杨孝富 《科技信息》2010,(29):I0291-I0292
中职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妥善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确定学校承担法律责任的基础。目前.我国学界对此关系的认识主要有四种观点。中职学校与在校学生之间应当是教育、管理、保护关系,学校对学生承担的是教育、管理、保护的责任,而不是监护责任。  相似文献   

15.
美国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可因过失或故意承担侵权责任。在过失侵权中,学校及相关人员承担责任的范围包括监督管理、教导、场地与设备的维护以及紧急治疗等;在故意侵权中,则包括暴力人身侵犯、不当监禁、故意的精神虐待、诽谤等情形。作为判例法系国家,尽管在法律渊源上与成文法的我国不同,但这并不妨碍在学生伤害事故问题上双方存在共通之处。与美国立法及司法状况比较,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还有继续完善之处。  相似文献   

16.
对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校方责任的归责依据、校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和赔偿方面的研究,对妥善处理伤害事故,维护学生、家长、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7.
从侵权责任的构成、归责原则、责任承担方式及免责条件的分析入手 ,分析在具体学生伤亡事故中学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8.
学校事故的范围应从时间、地点、原因等方面进行限定,学校承担的责任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无过错责任,其责任性质是承担教育管理职责而非监护人责任,学校事故的归责原则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  相似文献   

19.
李德勇 《青年科学》2008,(10):44-44
学生在学校组织的疫苗注射过程中感染病菌,学校是否应当对该学生承担赔偿责任?卫生防疫站依照计划免疫的有关规定,对在校的适龄儿童,在学校统一实施注射卡介苗复种工作。小张是卡介苗复种对象,按照要求在学校交纳两元防疫费后,在该校实施注射,但事后接种部位脓肿,经鉴定是在疫苗注射中感染了病菌。学校是否应当对小张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20.
严征 《科技信息》2007,(22):108-108,16
导致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有社会原因、学校原因和学生自身原因等。预防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主要措施有:全社会提高保护青少年学生的责任意识,学校依法严格履行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自觉履行好监护职责,学生自己提高预防伤害的责任意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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