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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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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人权保护的力度不断加大,各国的立法、判例开始呈现出对因违约引发的精神损害给予赔偿的发展趋势。并非所有的违约所造成的精神损害都是不可预见的,精神损害的产生也并非与侵权有必然的联系,因此违约并不当然排斥精神损害赔偿。在一些订立合同时即可预见到精神损害的场合,特别是以获取精神利益为目的的合同中,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允许受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2.
本文通过比较法上的考察并根据我国司法实践的经验,得出如下结论:为更好地保护公民的精神利益,法律应允许对某些违约行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并对应予赔偿的合同类型和数额做出合适的规定。  相似文献   

3.
我国立法应明确规定对违约案件中的精神损害给予赔偿,并进而明确规定可预见性规则适用于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明确可预见性规则适用于合同范围外的损失;区分违约方的主观心理状态,以合理确定预见的时间和可预见性规则的适用范围,这样才有利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4.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现状透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和实践在我国经历了《民法通则》概括规定阶段,立法、司法混乱阶段,立法全面规定的司法统一阶段,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仍存在着司法解释越权立法、精神损害赔偿范围过窄、法律不协调等重大问题.其中,关于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等同于精神抚慰金的观点就违背了民事赔偿的基本原理,是一种倒退.应尽快修订《民法通则》,对精神损害赔偿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5.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指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损失后,所取得的被保险人享有的依法向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我国《保险法》对保险代位求偿权也有明确规定,我国《保险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当保险标的因保险责任事故而发生的损失,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或违约行为所致,被保险人依法有权向第三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同时,被保险人也可以基于保险合同关系向  相似文献   

6.
目前各国民法在确定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时,普遍采用了损害完全赔偿原则。然而,由于违约行为的复杂性,完全赔偿不是绝对的,而是有一定限度的。为此,各国在实际采用损害完全赔偿原则时。又对完全赔偿原则作了一些限制性的补充规定。对损害赔偿的限制规则主要包括:合理预见规则、减轻损害规则、损益相抵规则三种。  相似文献   

7.
精神损害是对人的生理、心理或其中某一方面的侵害,是对公民和法人及其他权利主体的精神利益的损害,是相对物质利益损害而言的无形的非财产损害。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精神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要求侵害人赔偿的一种责任制度,精神损害赔偿具有抚慰性质。  相似文献   

8.
环境侵权的精神损害是区别于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的一种精神利益的伤害,对精神损害进行赔偿目前已成为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环境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无论在立法还是在司法实践方面都存在不足,有必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加以完善,以期能更好地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9.
当前,我国对精神损害的赔偿仅限于民事诉讼,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提起的精神损害赔偿法律却持否定态度。这既不符合立法精神,也不利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优越性的发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应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并应在制度上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0.
如果合同的标的包含精神利益,精神损害的发生就是可预见的,当损害发生时就应赋予受害人合同领域的救济权;而赋予受害人合同领域救济权更有利于保护受害人利益、平衡违约人的负担、节约诉讼成本,同时也是尊重当事人诉讼选择权的表现;另外合同法设立此等非财产损害赔偿也不会导致违约与侵权二元体制的混乱.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行刑事立法禁止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要求赔偿,这既与宪法和民事立法相冲突,也给司法实践造成了矛盾与困惑.因此,探询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缺失,分析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必要性,是很有现实意义的.  相似文献   

12.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执行公务给相对人造成精神损害,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这既是我国宪法和依法行政的要求,也是对相对人合法权益保护的要求。实践中大量存在的行政精神损害案件的发生,给我国行政精神损害的立法、司法以及理论研究提出了新的课题。目前我国的行政精神损害赔偿立法还存在很大缺陷,亟需完善行政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3.
游客方基于获得精神利益的目的而订立合同是旅游合同的最大特点.旅游合同违约中的损害具有不同于一般经济合同的特殊之处,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不符合法律追求公正的价值目标,也不利于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4.
目前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具体规定,仍需进一步完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有其必要性,并且其适用范围应进一步扩大,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也应有所限制,而又确定时要给与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赔偿标准应从损害程度、损害结果、致害人、受害人、客观方面、双方主观方面等角度综合确定。  相似文献   

15.
精神损害赔偿是一个涉及公民人格利益保护的重要问题,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的建立过程中,重视公民人格权的保障,认真研究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我国对此项立法起步较晚,目前除《民法通则》外,尚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问题做出了规定,但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及数额确立等问题均有必要进一步明确,以期更有利于司法实践活动。  相似文献   

16.
详尽介绍了唐律对保辜制度所作的规定。认定从立法层面来看,唐律关于保辜的规定并未明言人身损害赔偿的内容,与人身损害赔偿没有直接的关系。但在司法实践中,适用保辜者,加害人有为受害人请医疗伤的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说,保辜也是人身伤害赔偿的办法。而民间社会在处理人身伤害赔偿纠纷时,其自有的一套规则和习惯,与“保辜”精神并未完全一致。  相似文献   

17.
在我国司法实务中,不当出生案件大量涌现。但是由于现行立法的缺失与不明确,不同法院对类似的不当出生案件作出的判决却存在较大差异。在审判中,应当仅将不当出生的请求权人限于不当出生儿的父母。对于不当出生案件中父母的请求权基础,可以将其认定为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竞合。如果以侵权为由提起诉讼,应当认为侵害的是不当出生儿的父母的身体权。对于损害赔偿范围一般包括:缺陷儿的特殊医疗费、照顾费和教育费。如果不当出生儿的父母以侵权为由提起诉讼,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18.
在我国司法实务中,不当出生案件大量涌现。但是由于现行立法的缺失与不明确,不同法院对类似的不当出生案件作出的判决却存在较大差异。在审判中,应当仅将不当出生的请求权人限于不当出生儿的父母。对于不当出生案件中父母的请求权基础,可以将其认定为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竞合。如果以侵权为由提起诉讼,应当认为侵害的是不当出生儿的父母的身体权。对于损害赔偿范围一般包括:缺陷儿的特殊医疗费、照顾费和教育费。如果不当出生儿的父母以侵权为由提起诉讼,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19.
作为违约责任的一种,违约定金责任是一种严格责任,它的生效要件包括事先约定、实际交付以及根本违约。除了违约定金责任外,违约金责任以及损害赔偿责任也是实践中常用的违约责任。这三种责任在实务中都占有重要的地位。若某一案件只涉及违约定金责任与违约金责任,则这两种责任只能择一适用。若某一案件涉及损害赔偿问题,则应根据损失与违约金责任、违约定金责任的大小关系,做出适用其中某一种或某几种责任的司法判决。  相似文献   

20.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国民法学理论界已基本达成共识 ,但我国民法通则立法中还没有规定此制度。由此 ,参照国外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现状 ,我国应在立法上明确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适当扩大精神损害赔偿范围 ,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额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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