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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的八大亮点 1.界定了传销的定义 《直销管理条例》将直销定义为: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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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秋的9月,对中国直销界来说,是一个收获的季节。9月2日,苦盼了近8年的直销法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由国务院授权新华社正式向外公布。中国的直销从业人员和直销企业,在经过苦苦守候、望眼欲穿的等待之后,终于看到了中国直销业的再次春暖花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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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2日,中国政府正式颁布《直销管理条例》及《禁止传销条例》,各大直销公司纷纷致信本刊编辑部,发表关于直销管理条例颁布的声明。本刊编辑特地从来信中摘选了部分内容,希望能从各企业的声明中推测出各家企业未来的可能动向。各家企业无一例外的对《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的出台表示祝贺,认为这标志着中国直销走进了一个新时代,同时也是中国直销规范化之路的开始。条例的颁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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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与传销,仅有一线之隔.从直销行业进入中国开始,传销就如影随形,带给行业的影响不仅是负面的,甚至是灾难性的,比如1998年4月21日的行业"一刀切".
而今,在直销蓬勃发展和市场经济繁荣的双重因素影响下,各地的非法传销活动更是屡禁不止.近期,政府各部门提出联合严打三个月.除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倾力打击之外,打传更需要直销行业的协力配合,特别是首先要做到自我规范.当然,随着打传活动的进行,部分地方执法机关的"敛财式执法"也值得警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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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次传销是直销方式中最主要的形式,它以销结网,以网促销,具有高效率和高效益两大基本特征,然而,由于一些不法经销者的非法运作,严重损害了国家,传销商和消费者的利益,必须认真识辨与防范,本文在对多层次传销科学定义的基础上,揭示了正当的多层次传销与不正当多层次传销的区别,并在分析现行多层次传销活动中主要问题的基础上,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解决措施,以使这种营销方式能被我国企业正确运用,并起到推动企业经济与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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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独资企业宝健于1995年在北京注册成立,1996年获得国家首批多层次直销许可;1998年禁止传销后,转型为连锁经营模式;2004年,正式更名为宝健(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为迎接中国新的一轮直销开放铺平道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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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进入中国之后,由于其特殊的模式,很快使得国人疯狂,而在经政策调整和企业自律之后,最早一批的直销人(传销人)产生了分化,一部分遵循国家法令走上正规化道路,是为直销;另一部分是拒绝依法令而行,坚持暴利,是为非法传销。正因为如此,在中国直销的20年岁月当中,直销和传销在大众视野中总是难以分家,最多的就是以合法和非法来区分。20年来,走向直销道路的企业大多都取得了相当大的成绩,而走向非法传销道路的组织,也制造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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