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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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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倒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诉讼中一般由控方承担证明责任,但是在某些物定情况下,控方只需证明初步事实的存在,其他与被指控犯罪相关的事实的证明责任则转由被告方承担,如果被告方不能证明相关事实,则要承担对其不利的推定,这就是证明责任的倒置,但并非所有被告人担证明责任的情形都属“证明责任倒置”,在一般情况下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实际上是“证明责任正置”。证明责任倒置在形式上是“有罪推定”,但它对某些刑事案例件实体真实的发现极具必要性,也符合正当的法律价值取向。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必须确立证明责任的倒置规则,但其适应范围须作出严格界定。  相似文献   

2.
学界对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的概念之争可以说从引进相关制度、概念以来就从未停止过。无论是从比较法角度,还是从证明责任的源流,还是从表意的精确和适用的频率上考究,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都是两个具有不同内涵的概念,不应将两者混为一谈。出于立法措辞惯例和现实司法实践的考虑,新刑事诉讼法采用了“举证责任”的措辞。证明责任天然涵盖举证责任和说服责任;美国严格区分证明责任和举证责任;坚持举证责任的措辞将导致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利的情况出现。因此,应将“举证责任”的立法措辞改为“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3.
举证责任的分配与承担是诉讼理论的一个核心问题。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是否应该负举证责任,历来是法学界争论的热点话题。本文从目前法学界对这一问题存在的分歧和争议入手,探讨和分析刑事被告人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应该负举证责任的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4.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的基本特征是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审判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相似文献   

5.
试析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死亡对诉讼的影响周念宇一在现行立法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对刑事诉讼程序有重要影响。刑诉法第1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相似文献   

6.
刑事强制措施与公民权利保障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一方面,刑事司法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惩罚犯罪,而惩罚犯罪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说到底是为了保障人权;另一方面,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时,又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以免使无辜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受到侵犯。主要提出了如何建立科学完善的刑事强制措施体系的几点意见。  相似文献   

7.
监听技术的应用在取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而罪证据方面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但是这种手段的应用对公民的隐私侵害也是不可忽视的。笔者认为,通过监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其辩护人通话取得的证据应当谨慎对待-一般情况下取得的信息不得作为证据使用,而以此类信息表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危害了国家、公共安全的时候作为例外。  相似文献   

8.
论持有型犯罪之主观罪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程序上起诉机关对持有型犯罪主观罪过举证责任的免除并不意味着实体上主观罪过不是该类犯罪的构成要件,只要我们坚持罪过责任原则,我们就必须承认主观罪过是持有型犯罪的主观构成要件,罪过此时最大的意义在于被告人可以此进行无罪辩护,该类犯罪的主观罪过既可以由直接故意构成,也可以由间接故意构成,该类犯罪故意的成立并不必然以对持有物的“明知”为前提。  相似文献   

9.
魏克强  洪丽 《甘肃科技纵横》2006,35(1):109-110,151
现行的刑诉法规定我国刑诉法的目的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因而应确立保障人权的原则."保障人权"不仅包括了保障被害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同时也保障犯罪嫌疑人,犯罪分子的合法权利.律师在场权是现代法治国家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它和沉默权一起构成了被告人制约国家权力、捍卫自身权利的两柄利剑.在我国,目前尚缺乏确立沉默权的条件,保障被告人的人权,只能依靠完善现有的刑事诉讼制度,赋予被告人律师在场权就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  相似文献   

10.
环境污染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一般原则及例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确立了我国民事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按此原则,在环境污染侵权诉讼中,被告(加害方)就其抗辩事实即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的举证责任是民事举证责任一般原则的具体化,而被告就其环境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的举证责任是真正意义上的举证责任一般原则的例外,构成举证责任倒置。  相似文献   

11.
蔡军 《韶关学院学报》2006,27(11):84-89
对单位犯罪中直接责任人员刑事责任的根据问题,学界一直存在着二犯罪主体说和一犯罪主体说的争论,在单位犯罪中,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刑事处罚的形式根据是刑法规定,而深层次原因在于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责任人员在人格上具有双重性。同样,对单位犯罪中直接责任人员的界定也有不同认识,但均有失偏颇,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责任人员应该是指有资格代表单位,并在其履行职务的过程中以单位名义组织实施单位犯罪行为的自然人。  相似文献   

12.
脱逃罪的主体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谓“依法”,应当是指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罪的人能否成为脱逃罪的主体,应当区分不同情况分别把握。违反法定程序逮捕、拘留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被超期羁押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以及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人都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相似文献   

13.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具有对物诉讼、不以被追诉人在案和定罪判决为前提、书面审理和开庭审理相结合等特点。该程序的创设在诉讼理念、诉讼程序等方面均有重要价值。但是,我国还应当扩大该程序的适用范围,明确没收的对象范围,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明确相应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4.
诉讼诈骗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它并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特征,它具有比诈骗罪更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由于我国刑法没有规定诉讼诈骗罪,而诈骗罪、妨害作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敲诈勒索罪等现行罪名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惩戒措施等均不能对诉讼诈骗行为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价。为了打击严重的诉讼欺诈行为,维护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和保护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在刑事立法中增设诉讼诈骗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5.
破产犯罪在我国属新兴形态犯罪,有关刑事立法极不完善。因此,颇有从立法论的角度予以探讨的必要。就罪过形式来讲,各国(地区)为增强破产犯罪构成要件的堵截功能,或采用过错推定或降低证明标准,或采用设立过失犯方法。而于我国,则宜采用后一种方法。这不仅仅是满足实践操作的需要,也是破产过失行为该当刑罚性的体现。  相似文献   

16.
亚当·斯密提出的赋税征收的"公平、确定、便利、经济"四原则是颇富人本主义精神的。赋税征收其表面目的是以维护国家政权为本,实质目的则是为了纳税人的发展,如马克思所说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只有"人"发展了,才能提高生产力,发展经济,税源才不会枯竭,社会才更加稳定和谐,国家政权才更加巩固。所以,赋税征收必须确立纳税人的主体地位,以人为本。  相似文献   

17.
诽谤死者的行为能否成立诽谤罪,各国立法不一,我国学界亦意见纷纭,分别有肯定、否定、折衷三种学说。笔者认为,诽谤死者能成立诽谤罪。首先,自然人死后其名誉权得在一定时期内存续;从犯罪客体上讲,诽谤死者的行为侵害死者名誉权、死者亲属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应当成立诽谤罪。此外,通过法律解释方法将诽谤死者的行为纳入我国《刑法》第246条诽谤罪的范畴,亦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相似文献   

18.
对公证的证据学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薛伟 《韶关学院学报》2004,25(10):69-72
公证是国家授权的专门机构和人员依法定程序对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事件和文书进行居中证明、监督,并赋予其特定法律效力的活动,公证的效力通常包括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和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三个方面。公证文书之所以比其他普通文书具有较高的效力,就在于公证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如果缺少调查取证,就会削弱公证的证据效力。实际中,存在着公证文书与一般书证的区别、公证事实与法律推定事实的区别、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举证推翻公证证明的规定与举证责任倒置的区别的情况。公证立法过程中应明确公证处的调查取证权及调查取证程序,以增强立法的保障与规范性。  相似文献   

19.
犯罪客体之指称意义,实际是对"什么是犯罪客体"或"犯罪客体是什么"这一基本理论问题的回答.而我国刑法学者对此问题的不同回答则形成了对犯罪客体自身涵义的不同界说.其中,最具典型性和代表性的观点有社会主义社会关系说与社会关系说、对象说、权利说、法益说.相较而言,法益说更具科学性与合理性.犯罪客体就是刑法所保护的利益(即法益).  相似文献   

20.
对聚众犯罪首要分子与主犯关系进行了探讨,指出聚众犯罪的主犯包括聚众共同犯罪中的首要分子和在聚众共同犯罪中起其他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提出只有在不以首要分子为构成要件或以首要分子作为构成要件的聚众犯罪,且首要分子不只一人的情况下,聚众犯罪首要分子才是主犯,而以首要分子为构成要件的聚众犯罪,且首要分子只为一人的情况属于单独犯罪,此时并不存在首要分子与主犯的关系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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