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虐待被监管人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被监管人的人身权利和监管机构的监管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或者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监管机构中执行监管职责的人员,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相似文献   

2.
论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是刑法修正案(七)规定的新罪名。组织行为的对象只要未满十八周岁即可,年龄不应该有下限要求,组织残疾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的也应该规定为该罪;组织未成年人从事的活动应包括一切"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而不能将其仅理解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精神病人或者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实施的有严重危害后果之行为,当然属于本罪组织行为的内容;本罪与那些把未成年人当成工具实施的犯罪之间是法条竞合或者想象竞合的关系;本罪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复杂客体,建议将本罪规定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章。  相似文献   

3.
郭爱国 《科技信息》2006,(12):369-369
《刑法》第130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便是我国刑法中的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笔者在此仅对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予以研究.  相似文献   

4.
2月28日,11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组织领导传销罪”,以加大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其相关条款为: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似文献   

5.
刑法学界对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的客体、客观要件、主观要件等要件的认定均存有诸多争议,笔者在辨析这些争议观点的基础上提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正常实施;煽动的对象不必限于“三人以上”;主观构成要件应为直接故意。  相似文献   

6.
《办理寻衅滋事案件解释》第1条第2款的"除外责任条款",在其内容上不限于不承担刑事责任,它当然也包含着正常承担刑事责任的意义。第1条第3款是从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范围中加以排除,它是确定有罪的适用范围。"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与"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其中均有"情节恶劣"作为构成要件。笫4条规定的"情节严重"的第一项内容"数额量化标准"并不太妥当。"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判断原则比较模糊、抽象,而在司法解释中也未有"量化式判断",因而使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操作适用难免会有困惑。"纠集他人"肯定应是多人,而不能是指一人的情形。  相似文献   

7.
浅析受贿罪     
受贿犯罪的核心是国家工作人员违背了其应遵守的廉洁义务,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制度。利用职务之便,就是指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仅指利用本人现在职务上的便利,不包括利用过去职务上的便利和利用将来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中的"利益",从性质上讲,既可以是合法的利益,也可以是非法的利益;既可以是正当的利益,也可以是不正当的利益;既可以是物质性利益,也可以是非物质性利益。从作用上讲,为他人谋取利益仅仅限定着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受贿行为,而不限定索取他人财物的受贿行为,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法定要件;"为他人谋利益"不应被规定为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为他人谋利益"是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结合与统一。  相似文献   

8.
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可以作为内幕交易罪的客体内容,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与证券信息保密则不宜作为内幕交易罪的客体内容。不作为型内幕交易本身就是一个矛盾性提法,它包含着不作为与内幕交易的作为的对立。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间接故意不能构成内幕交易罪;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不宜视为内幕交易罪的主观要件;由于确定故意未能将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区分开,因而在内幕交易罪主观要件中就不宜适用确定故意来表述。  相似文献   

9.
正最高检、最高法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非法采砂行为的定性处理和入罪标准进行了明确。按照《解释》,5类情形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包括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10万元至30万元以上的;在国家规划矿  相似文献   

10.
新闻视野     
《刑法》新增传销罪8月25日,递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七)》的草案中正式新增了传销罪。草案规定:组织、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组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  相似文献   

11.
连续发“黄段子”骚扰他人,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被拘留,这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增加的规定。法律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有关人士介绍,市民受到“黄段子”骚扰,影响正常生活的,可以拨打110报警。发“黄段子”可拘留  相似文献   

12.
在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中,“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是相容的两个选项;“明知”包括“已经明知”和“应当明知”;正在进行具体教学活动和管理的教师也是本罪的主体。教育设施安全意识和制度的缺失是本罪发生的深层次原因。“灾缘政而生,灾变应人,要在责己”,“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是本罪发生的实效性预防措施。  相似文献   

13.
在封建社会的科举制度中,常常会发生考生金榜题名后被他人假冒去做官的怪事。不料,这种封建社会的沉滓却又在社会主义的今天重新泛起。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经常发生一些大、中专学生被录取后,其录取通知书被窃取、截留、买卖,录取的考生被他人冒名顶替入学的现象。这些现象的发生,严重扰乱了大中专院校正常的招生工作秩序,侵害了国家的招生制度和受害考生的合法权利,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和严重的危害后果。为此,笔者建议在我国刑法中增设扰乱招生工作秩序罪,以便在招生工作中能够做到有法可依。  相似文献   

14.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挪用公款罪的认定主要涉及到“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理解、公款的范围、挪用公款的数额计算、挪用公款罪共犯的认定、挪用公款罪转化为贪污罪的认定等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15.
8月25日,递交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七)》的草案中正式新增了“传销罪”(草案规定:组织、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组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草案并规定了传销行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相似文献   

16.
本文探讨了职务侵占罪的构成特征。第一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认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只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将自己主管、管理、经手的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 ,就可以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第二 ,职务侵占罪的客观特征。构成职务侵占罪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二是非法占有 ,三是数额较大。第三 ,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我们认为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其直接客体不应当包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或公司、企业出资者的所有权。第四 ,职务侵占罪的主观特征。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 ,并且具有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目的  相似文献   

1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欺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查处传销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查处传销工作的协调机制,对查处传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传销行为。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传销行为,应当坚  相似文献   

18.
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了五种不同类型的贪污罪,其构成要素各不相同。贪污罪的主体包括在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有单位委托从事公务的其他人员,单纯从事劳务的人员非本罪的主体;客观上要利用职务之便;侵占的对象根据主体及从事职务的性质的不同可能是国有财产、公共财产或其他性质的财产。若行为主体非从事公务或没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单位财产,不能构成贪污罪,可根据情况构成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等犯罪。  相似文献   

19.
"黄金书"的走俏一度扰乱了图书市场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论述"黄金书"在出版、宣传、销售三大风靡市场具体表现的基础上,对其载体材质、定价与内容的特点和图书装帧的初衷发生质变、图书的文化价值弱化的实质进行分析,思考该现象背后的一系列原因。  相似文献   

20.
正1月20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该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在《条例》正式公布前,我们先来看一下都有哪些亮点:最宽松的创新环境一、为科研事业单位放权松绑,在人员聘用、经费使用等方面赋予科研事业单位更大自主权,并允许科研事业单位将其依法取得的职务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或者知识产权的长期使用权给予成果完成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