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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成年人犯罪和不良行为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对于未成年犯,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控制手段,包括惩罚手段也包括矫正手段。以非监禁刑罚为特点的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未成年人刑罚执行制度,对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促进未成年罪犯回归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但由于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还处在摸索阶段,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只有通过完善未成年犯矫正立法,明确矫正主体,加强矫正队伍的专业化建设,设立适合未成年犯的矫正措施等,来帮助未成年矫正对象进行价值观的重建和社会关系的恢复,有效地矫正他们的心理问题和社会问题,从而促使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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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凌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2004,4(3):30-32
未成年人犯罪是严峻的社会问题,呈现出低龄化、暴力化、团伙化趋势。未成年犯的社区矫正工作要针对未成犯的生理、心理、行为特点,在确保社区的正常的生活秩序得以维护,确保教育改造未成年犯这一刑罚目的切实实现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有利于未成年犯的教育矫正的新模式。 相似文献
3.
通过对厦门市思明区下沃社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调研,介绍了下沃社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举措。归纳了下沃社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几点重要启示,提出了构建社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长效机制的设想,即通过建立领导机制、联动机制、引导机制、实践机制和渗透机制,推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与成才。 相似文献
4.
郜金泰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2008,8(3):27-30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家庭、学校、社会或其他专门机构对他们的关爱和保护功能不到位,国际法规范的要求及非刑罚化矫正本身所具有的现实功能,共同构成了对犯罪未成年人实施非刑罚化矫正的原因。但是,目前我国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实施非刑罚性矫正的法律规定只有刑法第17条第4款和第37条,该两条规定存在六个方面的缺陷,太过简单,造成实践中形同虚设。因此,全面建立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非刑罚矫正制度实属必要。 相似文献
5.
潘梅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14,(18):18-20
作为未成年人最主要的社会教育基地,社区乡镇图书馆是未成年人课外阅读和自学的主要场所,对学校教育发挥着补充、延伸、深化的作用。阐述了我国未成年人阅读的现状,分析了我国社区乡镇图书馆存在的问题,探讨了社区乡镇图书馆未成年人阅读服务的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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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还是个新生事物,司法实践中观念陈旧、立法滞后等各方面的原因严重制约了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推动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的深入开展,亟需构建完善的社区矫正法律体系,建立司法行政机关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司法所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 相似文献
10.
赵咏梅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4):73-77
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还是个新生事物,司法实践中观念陈旧、立法滞后等各方面的原因严重制约了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推动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的深入开展,亟需构建完善的社区矫正法律体系,建立司法行政机关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司法所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 相似文献
11.
陈立峰 《浙江万里学院学报》2007,20(4):79-81
社区矫正是非监禁性的刑罚执行方式。文章通过分析监禁矫正的有限性和消极性,并结合社区矫正产生的背景和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法律支撑,来探索社区矫正制度的刑事政策基础。 相似文献
12.
陈立峰 《浙江万里学院学报》2012,25(2):38-42
社会力量的参与是社区矫正的共性依赖,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存在多种方式。依据公共产品理论,矫正社会组织是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的最优方式之一。目前,矫正社会组织存在着资源短缺、目标单一且偏离、管理制度不健全、组织维持能力孱弱等四个方面的问题。文章试图通过帕森斯AGIL系统模型,提出发展矫正社会组织的具体对策。 相似文献
13.
社区矫正制度是非监禁性的刑罚的方式。文章通过介绍香港的社区矫正制度,结合内地的具体情况,探求其对内地的借鉴意义,并对内地社区矫正制度的架构作了简单的设想。 相似文献
14.
闫雨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12,7(1):27-31
社区矫正作为相对于监狱矫正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已经正式写入我国刑法。但目前法律缺乏对执行机关和执行人员的具体规定,社区矫正工作能否取得良好成效取决于社区矫正的执行力量。为保证社区矫正的执行效果,有必要对我国社区矫正的执行力量予以专门化。 相似文献
15.
庄华忠 《浙江万里学院学报》2007,20(6):102-104
在社区矫正中采取个案矫正工作模式是一种科学、先进的矫正模式。该模式的主要内容是以对矫正对象的全面评估为前提,由专职矫正人员和心理学、社会学、犯罪学等多方面的专业人才组成矫正团队,制定具体的个案矫正方案,在实施中进行过程控制,以达到最好的矫正效果。 相似文献
16.
李正新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13,(5):60-66
在我国,社区矫正诞生于刑事司法实践.社区矫正的早期试点被视为回家服刑,社区矫正的性质被认为是一种非监禁性刑罚执行活动.对此,我国学者质疑之声不断,一种新的观点应运而生,即从社区矫正教育改造罪犯、预防犯罪和防卫社会的视角出发,主张社区矫正是一种社会防卫或保安处分措施.但前者存在拘泥于传统刑罚的强制性、严厉性之嫌,而后者又有社区矫正被泛化、扩大的倾向和司法实践操作难题.因此,理性的社区矫正性质界定应基于刑事政策的视角,即我国社区矫正是一种刑事政策. 相似文献
17.
董邦俊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07,(6):1-5
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社区矫正在适用上面临诸多限制。笔者对我国社区矫正适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在此基础上对有关社区矫正的立法、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进行探讨,并提出改善我国社区矫正的措施。 相似文献
18.
社区矫正在执行的过程当中产生了许多困境.通过对执行主体和社区矫正人员两大主体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为即将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添微薄之力. 相似文献
19.
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强调政府职能的调整和优化,主张公共管理主体的多元化,让非政府公共组织和民众共同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社区矫正制度设计和安排应以公共管理为指导,使社区矫正管理真正成为政府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公共管理行为。在社区矫正公共管理中,是将社区矫正管理作为国家或政府的职责和义务。社会力量将以独立力量参与到社区矫正中,通过这种特殊的社会治理结构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和教育。社区矫正制度由国家主导的一元体系转向"国家一刑罚、社会一矫正"的二元体系。 相似文献
20.
我国社区矫正应定位为非行刑处遇措施。社区矫正制度的建构,要客观全面认识社区矫正的正向价值和负面效应,充分考虑中国的基本国情和社会主流价值观,正确处理专门机构和社区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关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