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声乐欣赏活动的主客体关系 |
| |
引用本文: | 吴丹.浅谈声乐欣赏活动的主客体关系[J].科技信息,2011(24):I0275-I0275,I0277. |
| |
作者姓名: | 吴丹 |
| |
作者单位: | 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系; |
| |
摘 要: | 音乐是一种美妙的听觉艺术,它是任何文字和语言都无法表达的完美艺术。您可能学习过声乐,您也可能会一样乐器。但是要对一首音乐作品(声乐或器乐作品)进行全面的领略,从而获得完美的艺术享受,除了官能的欣赏以外,还必须进入感情的欣赏和理智的欣赏。声乐欣赏,其本质是声乐审美实践活动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所设计的只是与人声相关的声乐作品。本文从声乐欣赏的本质属性及音乐欣赏主、客体的特征出发,全面阐述论证了声乐欣赏活动中主体(欣赏者)和客体(声乐作品)之间的辩证统一的关系。
|
关 键 词: | 声乐欣赏 欣赏主体 欣赏客体 主客体关系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