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威的逻辑观 |
| |
引用本文: | 张存建.杜威的逻辑观[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12):73-75,99. |
| |
作者姓名: | 张存建 |
| |
作者单位: | 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重庆400715 |
| |
摘 要: | 杜威从逻辑研究的对象、逻辑的存在、常识推理与科学探索的区别3个方面来建构其逻辑观。他强调逻辑是一种自然主义的理论,他所说的逻辑研究对象是以实际事物为主体和基础的。杜威并不反对纯粹形式逻辑的研究,他所关注的是如何从逻辑的自然发生过程与存在状态的角度去理解逻辑与人实际生活的关系。他提出了自认为能统一常识推理和科学探究方法的科学方法,但他对归纳和演绎功能的理解是肤浅的;杜威用模糊的科学方法来替代逻辑,并解释生物的、心理的和历史的经验,形式逻辑的影子在杜威哲学中更加模糊了。而杜威的逻辑取向在其哲学应用于教育改革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却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
关 键 词: | 杜威 逻辑 实际思维 常识推理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 点击此处可从《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
| 点击此处可从《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