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刑事简易程序的完善 |
| |
引用本文: | 张丽明,范文祥.谈刑事简易程序的完善[J].龙岩学院学报,2003,21(1):21-22. |
| |
作者姓名: | 张丽明 范文祥 |
| |
作者单位: | |
| |
摘 要: | 刑事简易程序的增设,是新的刑事诉讼法的一大贡献。广泛地适用简易程序,是当今世界各国刑事诉讼的发展趋势。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简易程序还存在一定的缺陷,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需要适当扩大其适用范围,从而有效地提高诉讼效率,充分体现其设立的经济意义,完善简易程序具有现实必要性。而各地法院的积极探索和实践,已取得相当的成效,显示出改革简易程序的可行性。通过立法,适当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并赋予刑事被告人以程序选择权,完善相应制衡措施,简易程序将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
关 键 词: | 刑事诉讼 简易程序 改革 完善 |
文章编号: | 1672-044X(2003)01-0021-02 |
修稿时间: | 2002年9月30日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