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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诈骗完全有可能由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外的一般自然人主体实施,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保险诈骗罪的自然人主体范围过窄,应当进一步扩大。在罪刑设计方面,刑法第198条第2款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应当删除;罚金刑的设置不能充分体现罪刑相当原则,可考虑采取以比例罚金制为基础的日额罚金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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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广告犯罪立法的缺陷以及一般诈骗罪所打击诈骗行为的局限促使设立广告诈骗罪成为必要。本文拟对广告诈骗罪的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四个构成要件进行探讨,并在与一般诈骗罪的比较基础上对本罪进行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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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司法实践中利用机动车碰瓷行为的了解和研究,以及根据利用机动车碰瓷的地点、时间和可能产生的危害结果等具体情况,碰瓷行为性质基本可以定为三种,即危害公共安全、诈骗、敲诈勒索,当情节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时,则分别构成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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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忠 《温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3,(3):39-44
"占有"在区别财产型犯罪中具有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在对侵占罪和盗窃罪进行区分时,对占有的不同理解,将对案件的定性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对占有进行界定就十分必要。"占有"包括两个要件,即客观上的占有事实和主观上的占有意思,两者缺一不可;取款自由原则以及存折和密码作为进入信用卡的凭证决定了持卡人的占有优先于银行的占有;在自己账户下的他人钱款,其所有权仍属于他人,账户人并不占有该钱款,即挂失并领取自己账户下的他人钱款构成盗窃罪,而不是侵占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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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刑法对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与票据诈骗罪的立法界定可以看出,两罪是有区别的。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与票据诈骗罪的相关性思考主要是指对司法实践中两罪的交叉性进行的一种定位与思考。而辩正性思考则是指对两罪在交叉构成牵连犯的情况下如何进行处断的一种“回归性”正确的思辩。但无论是相关性思考还是辩正性思考,其目的都是为了让法律的实体性规范在应然性理念的指引之下真正回归到法律的应有性状态中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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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信用证诈骗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的两种观点进行评析。一种认为主要客体是信用证管理制度,理由是金融秩序是整个经济秩序的核心。另一种观点对信用证管理制度说提出批评,并认为主要客体应该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刑法理论中的主要客体认定标准是立法者保护的社会关系的侧重点。公私财产所有权说对信用证管理制度说的批评不能成立,其对自身观点的论证也缺乏说服力。因此,信用证管理制度说应当获得肯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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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去骗取财物的情况下,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却存在着很大的分歧,笔者认为要彻底解决这些矛盾,可以考虑对诈骗罪、招摇撞骗罪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在立法上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