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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羧基乳胶粒子体系的流变性质与碱增稠机理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采用流变学实验数据分析乳胶粒子体系的致粘机理. 认为普通硬球型乳胶粒子体系的 致粘机理与聚合物链段的亲水性有关. 聚合物链段的亲水性越强, 普通硬球型乳胶 粒子体系的粘度越大. 在酸性介质中, 含羧基乳胶粒子体系的致粘机理与普通硬球型乳胶 粒子体系一致. 但在碱性介质中, 含羧基乳胶粒子体系呈现碱增稠现象, 认为这种碱增稠 现象是由粒子间氢键形成的桥式结构所致, 这一观点与早期的“乳胶粒的溶胀乃至溶解 ”的推断不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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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市公司管理者的监管博弈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研究上市公司业绩操纵行为监管时,公司管理者的行为越来越受到重视.通过建立一个博弈模型,分析了公司管理者进行业绩操纵的动机与影响因素.分析表明,公司管理者进行业绩操纵的最优策略是由证监会的收益和证监会对公司业绩类型的先验概率决定,而证监会监管的最优策略是由上市公司的最终收益决定,公司管理者和证监会之间存在着相互推测、相互影响的关系.最后,对所建立的模型进行了实证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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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位法制备无机纳米粒子/聚合物复合材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纳米粒子的尺寸介于体相材料和分子之间, 具有许多独特的物理和化学性质, 近年来在催化、光电子以及生物等领域得到广泛的关注. 为了使纳米粒子更好的展现它们特有的功能, 将其与聚合物复合是行之有效的方法, 这不仅可以稳定纳米粒子, 还可以实现纳米粒子与聚合物之间功能的集成. 但是, 这一思想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纳米粒子与聚合物之间的相容性, 以及如何调节纳米粒子与聚合物之间的相互作用, 使我们得到预期的功能. 因此, 人们发展了许多将纳米粒子复合到聚合物中的方法. 本文主要阐述了近几年我们课题组把原位法和其他方法有机结合, 实现纳米粒子与聚合物的复合, 从而制备了具有不同功能的一维、二维乃至体相纳米粒子/聚合物复合材料. 我们所建立的这些方法最突出的特点是纳米粒子与聚合物之间具有很好的相容性, 可以确保其在聚合物中的均匀分散, 而且聚合物网络结构的存在使纳米粒子更加稳定, 对于更好的体现其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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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未知样品的已知分子量组分峰位订定了聚芳砜低聚体及其双烯大分子单体的凝胶色谱标定曲线,研究了较宽分子量范围(10~2~10~6)聚苯乙烯的Mark-Houwink参数在乙醇-氯仿混合溶剂中的变化情况;在低分子量区,以标定曲线为媒介,根据[η]M对流体力学体积的普适性,从聚苯乙烯的Mark-Houwink参数得到了聚芳砜低聚体及其双烯大分子单体的Mark-Houwink方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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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聚乙烯咔唑(PVK)为基质,分别采用直接掺杂法和原位复合法制备了含稀土铽(Ⅲ)配合物的纳米发光薄膜,并且对膜层的荧光光谱、紫外吸收光谱、透射电镜和原子力显微镜进行了研究,实验结果表明:当稀土配合物被复合到导电高分子PVK中,铽配合物是以纳米的尺寸分散在聚合物基质中,两种方法获得的薄膜都发出了铽离子的特征荧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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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20年间, 微米和纳米尺度上表面结构的微加工或图案化及其相关性质的研究逐步成为热点问题. 许多现代技术发展的机会都来源于新型微观结构的成功构造或现有结构的小型化. 在集成电路、信息存储器件、微机电系统、小型传感器、微液流器件、生物器件和微型光学元件等领域中, 更快响应速度、更廉价成本、更低能耗和更优性能的实现就是得益于迅速发展起来的微加工或图案化技术. 与此同时, 微加工技术的持续发展也为微观和介观范围内所发生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现象的研究提供了契机. 在所有的纳微有序结构或表面图案结构的应用中, 构筑方法对于实现结构的最终应用是最为重要的前提条件. 而随着对有序结构材料的性能及图案化尺寸、精度等要求的提高, 在前人工作的基础上, 人们不断加以改进和拓展, 研发了一系列新的方法. “聚合物有序微结构组装”专题以评述的形式对近年来与此相关的新技术和新成果予以简要介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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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嵌岩抗拔桩现场试验结果,采用图解法对实测荷载-位移曲线进行极限承载力判定取值,并将判定值与实测值进行比较。结果表明,初始直线斜率法受到3.8 mm位移增量的限制,对嵌岩抗拔桩极限承载力取值为实测值的42.0%~102.4%,平均66.0%,偏于保守;双直线交点法的取值为实测值的85.2%~98.5%,平均94.8%,较为合适;L_1-L_2法的L_1取值仅为实测值的15.5%~64.1%,平均29.7%;L_2取值方法是现行桩基规范中确定极限承载力的判据之一。当基础变形有严格特殊的要求时,在试桩荷载-位移曲线特征明显的情况下,L_1-L_2法可以用于试桩承载变形分析,但并不适合用于确定极限承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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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实现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业问题关乎国计民生,农业执法是农业最重要的环节,因此加强农业执法工作十分重要。但是我国原有的农业执法体系存在着许多弊病。为了解决存在的问题,更好地促进我国农业发展,有必要建立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实现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是改善和加强农业执法、实现依法制农的有效途径,也是适应新形势发展,进一步完善农业执法体系建设的需要。实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有充足的人力资源和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实现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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