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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著名植物生理与生物化学家石声汉教授在世时,在讲授“植物抗旱生理”时,曾提出:“根系”和“苗系”两个名词。他说,“根系”指植物生长的地下部分总称;“苗系”指植物的生长的地上部分总称。因此“shoot”译“苗系”较妥。他包括茎、枝、叶“shoot”称“苗?..  相似文献   

2.
《现代汉语词典》列有“船舱”、“船舷”,也列有“艏”、“艉”,虽然没有“舯”,但《辞海》中列有,《航海科技名词》、《船舶工程名词》中都有,电脑字库里也有,按照构词法,“船艏”、“船艉”、“船舯”也是合乎逻辑的。媒体也是这么理解这么使用的,如《新商报》2003年4月1日载,“新华社深圳3月31日电……两艘外籍油船在进行原油过驳时发生爆炸起火,  相似文献   

3.
1986年1月20日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扩大)会议纪要中指出“关于名词审定的公布形式,委员会重申,以中文带头,并附以相应的英文(或拉丁文)……”。气象学名词审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1986年3月24日北片(北京)会议,4月5日南片(南京)会议〕纪要中也指出“中文打头,配以相应的英文或拉丁文”。这与过去出版的英中科学词汇(例如英中气象学词汇)有所不同,后者是以英文打头,配以中文的。这种不同是目的不同所致,根据这些不同,我们可以对科学名词审定的总原则,加以探讨。英中自然科学词汇,编写目的在于从英文来查阅相应的中文名词,以便在英译中时确定合适的中文译法。所以一个英文词可以列出几个相应的中文词。具体译法要根据英文词的内容、词义及该英文的上下文来决定。因此,必然需要英文打头,配以中文。例如“Polarization”的相应中文为“极化”与“偏振”。但在谈到电磁波时,不能译为“极化”,只能译为“偏振”。而在谈到物质因磁感应而分正负两极时,只能称为“极化”,不能译为“偏振”。我国科学名词,大多来自外国词的翻译,所以有人一见到中文科学名词,就不由自主地会想到外文原词,虽然有些名词来自外文的意译,但也有不少中文科学名词来自外文的字面或词面翻译。这是因为按字面或词面来翻译,最为省事,而且有些文字翻译者,不一定是所译这门学科的专家,有时所译的是一些新引入的科学名词,一下子难以从原文中体会到其确切的含义,不得不按外文的字面或词面翻译。虽然如此,大多数用这种办法翻译出来的中文名词还是确当的。但是也还有一些外文名词由于用这个办法翻译,译成的中文名词不能符合原文的真正涵义,很不确切。但由于长期而广泛使用,就难以改正过来。例如云雾物理学中,常用“Concentration”一词,一般译为“浓度”,其实还应当看具体情况。当讨论溶液性云雨滴成分时,译为“浓度”是可以的。但如谈到单位体积空气中所含凝结核、气溶胶质粒或雨滴个数时,虽然英文也叫“Concentration”,中文应当译为“数密度”,而不应译为“浓度”,以免和溶液水滴成分浓度的概念相混淆。另外,“科学名词”和“习惯术语”是有区别的。“科学名词”是根据词义来厘定的,它应当是“名词符合实际含义”。而“习惯术语”有的固然就是“科学名词”,但有的却是某一些科技工作者为了使用方便,习惯对某一概念所作的通用称谓,它可能是科学名词的简称,这种简称有的简得合理,有的却简得很不科学。也可能仅是对原始概念中某一、二个特征的形象化夸张之词或类比之词。所造成的术语只能片面地表达原概念,它们不属于“科学名词”,只能称为“习惯叫法”,如果对这些习惯叫法采用“望词探义”的办法探索其原义,只能造成认识的混乱。我们应当对它们进行修改,使之成为科学名词。外文书籍杂志中常有应用不确当的术语的。例如“Aerosol”,原义是“气溶胶”,表示既包含气体,也包含其中悬浮质粒的一种整体物。但为了方便计,英文中又将“Aerosol”表示这个整体物中的悬浮质粒,即将气溶胶中的悬浮质粒也称为“Aerosol”。这种为方便而采取的一词两义,是不恰当的。把一个东西的“整体”和“部分”都用同一名词表示是不科学也不合理的。因为它必然会使人误解。可以认为:作为“气溶胶”意义的“Aerosol”属于“科学名词”,而作为“气溶胶微粒”意义的“Aerosol”属于不确切的术语。将“Aerosol particle”简称为“Aerosol”是应当反对的,正如把“气溶胶微粒”简称为“气溶胶”是荒谬的。可是英美科学文献上竟不合逻辑地广泛采用这种错误的做法,在这种情况下,有的词汇中列为:Aerosol 气溶胶,气溶胶粒子这是不妥的。应当改为如下的列法Aerosol 气溶胶Aerosol,(particles),气溶胶粒子较好。后一种列法,等于是否认“Aerosol”可译为气溶胶粒子,而是肯定“气溶胶粒子”的英文原文应是“Aerosol particles”。另有一种名词不能表达词的本义,这种情况是科技发展所造成的。一般说来,最初确定一个科学名词时,总是“名符其义”的。因而是确切的。但以后由于科技的发展,实际意义突破了名词的表面意义。起初仅是略有突破,故名词还基本上尚能表达意义。其后科技的进一步发展,实际意义突破名词的表面意义较多,名词已不能很确切地表达实际意义。最后突破点过多,原名词不仅不能确切表达内涵的实际意义,而且如按原名词的表面意义来追索实际意义,会大大误解含义。可见“词”与“义”两者,“义”是主动方面,“名”只是为表达“义”而确定的。由于意义在不断随时代而发展,名词也就有“生、老、病、死”或“一分为二”。当涵义因发展而不能由原名词来表达时,原名词就成为废词,或者原名词重行规定其使用范围。其不能为原名词所表达的部分含义,另订新词。例如“Green house effect”译为“温室效应”,其义为将来自太阳的短波辐射尽量允许通过而到达地面,而阻滞地面及低层大气的长波辐射逸向太空的大气保温效应。当时人们认为这种效应与农业上的温室玻璃保护室内植物、保持室内温度不致下降的作用是一样的。因而认为用“温室效应”来类比大气保温效应是十分恰当的。这样就把大气的这种保温效应,称之为“温室效应”。但在1909年,胡特(R.W.Wood)做了一个实验。他建了两个相似的小室,一个盖了玻璃,另一个盖了岩盐晶片(roek salt)。岩盐对长波及短波辐射都是透明的,因此盖岩盐晶片的小室应不存在温室效应,温室效应仅存在于盖玻璃的小室,预期盖岩盐晶片的小室内,温度应低于盖玻璃的小室。但测量结果,这两个小室内达到了几乎相等的高温。这说明温室效应并不是主要由于玻璃能令短波通过而将长波吸收之故,而主要是由于玻璃或岩盐晶片阻止室内暖气上升,不使热量移出室外,又阻止室外较冷空气进入降低室内温度所致。根据研究,玻璃阻止室内冷暖空气交流造成的保温效应比它允许短波辐射进入而阻止长波辐射逸出的保温效应大到四到五倍。但大气的保温效应却的确是由于大气能使短波辐射透入而阻止大量长波辐射逸出大气所致。这样一来,用温室效应来类比大气保温效应,变成为不伦不类。如果再将大气的保温效应称为“温室效应”,就成为“名”不符“义”。在这种情况下,R.G. Fleagle和J.A.Businger在《An Introduction to Atmospheric physics》(1963)中建议将大气的允许短波通过并阻止长波逸出的保温效应改称为“Atmospheric effeet(大气效应)”。J.M.Wallace和P.V.Hobbs在《Atmospheric Science,An Introductory Survey》(1977)中也同意这个新名词。但这个新名词并不确切。因为“大气效应”这个名词太含糊了。例如我们在大气中观测星体,由于星光的散射,使我们看到的星,似乎较大,这也是大气的效应。此外,“蒙气差”也是大气效应使然。所以为区别大气的光的效应,我认为应称之为“Atmospheric heat preserving effect,而在英中气象学词汇中写为:Atmospheric(heat preserving)effect大气保温效应较好。括号表示英文原文中没有,但是应补上为好。另一方面,“温室效应”(Green howe effect)这一名词是否废用了呢?也不废用。由于薄膜温床、土壤增温剂的发展,它们的增温效应或保温效应的确与玻璃温室的效应可以类比。因此“温室效应”的内涵意义已与气象名词史中的历史上“温室效应”的意义不同了,它仅表示由于安装了透明或半透明膜状或片状物,使室内外空气及热量难以交换而导致的室内保温效应。这是旧名词有了新涵义,使旧名词得到了新生。但旧涵义却给予了新名词“大气保温效应”了。由于一个新名词的出现到通行,有一个推广过程。具有旧涵义的“温室效应”一词,在气象、气候学界久已通用。而且在相邻学科中也在采用。很多人还不知道上述胡特的实验,因此目前仍有不少文献在把大气保温效应称为“温室效应”。我们有责任在英中气象学词汇中将其纠正,并在中文科学名词审定中,名实相符地确定“温室效应”和“大气保温效应”这两个名词,并明确其间的区别。综上所述,英中科学词汇是以英文词为主来考虑中文译名的。所以必需以英文打头,配以中文。中文译名必须按英文名词的实际含义来译,而不是字面或词面的翻译。又因为一个英文名词,在不同场合有不同词义。因此一个英文科学名词应当可以配有几个不同的中文名词。但是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的任务,是审定中国的自然科学名词。审定的标准当然应当是中文科学名词是否与其实际含义相符。而不是是否与英文字面或词面意义相符,这是因为用中文科学名词的是中国人。他在写中文科学论文时,并没有必要先考虑所用名词相当于英文什么词。他要使所写的论文能为人看懂,所需要的是他所用的科学名词能否表达名词所代表的实际意义。能表达,则其论文就能为人看懂,否则就不能被人看懂,从而先去写论文的目的。在科学教学中,也要求“名符其义”。使学生接受科学知识较为顺利。如果审定名词的人首先考虑的是中文名词是否与英文字面或词面的意义相符。那么由于英文字面或词面意义不一定都是和实际含义相符。结果所确定的中文科学名词,就往往做不到“名符其义”,这样的审定是失败的。在确定中文科学名词时,虽然不必考虑外文,但确定名词后,仍应考虑与中文科学名词相应的外文。为什么呢?这是因为科学须要国际交流。但是这时是“中文打头,附以外文”。所以应是根据中文科学名词来翻译外文,即中译外的问题。并不是从中文科学名词来追索外文的原词问题。而且在“附以外文”或“中译外”时,也不应只按中文科学名词的字面或词面意义来译,而是按中文科学名词的实际涵义来译。当然如中文科学名词在审定时已能“词符其义”,则按中文科学名词的字面或词面意义来译,亦是可以的。这就是为什么审定中文科学名词后所列的表应是“中文打头、附以外文”的意义。当然,中文也有科学名词和科技习惯用语之区别。在我们进行中文科学名词审定工作中,对于合乎名词内涵实际意义的习惯用语,也应当作为科学名词加以肯定,但对那些不能表达真正涵义的习惯用语性名词,却是应当摒弃的,而且也没有必要将它们译为外文。例如“飞机拉烟”这一习惯用语是指飞机凝结尾迹。但可能被人误解为飞机被高炮击中而边飞边冒烟燃烧的现象。既有“飞机凝结尾迹”较确当的名词,就没有必要再用“飞机拉烟”这种不确切的习惯用语。尽管“飞机拉烟”还在有些飞行员中使用,但在科学名词审定中,应否定这个名词以防止不确切习语的扩散。方法就是不将这个词列入科学名词之列。这是有利于科学名词的纯洁化与规范化的。什么叫“名符其义”呢?一个名词只能用少数几个字。但却要表达其实际内涵意义。这是很不容易的,尤其对于较为复杂的意义,要想简单明了地表达在名词中,有不少困难。只有含义较为单纯的,确定名词才较为容易。如“雨量器”、“云系”等。较为复杂的,则名词中点出其最主要特征即可。如“寒潮”(“寒”是指其冷暖特性、“潮”是指其来势特点)。再复杂些的如“雷达”〔它是英译中造出的名词,原文是“Radar”,而“Radar”是英文“Radio Detection and Ranging(无线电探测与测距)”的缩写〕它能很好表达其内容意义。表达风向与等压线关系的定律有许多种表述方法。并曾为许多人发现过这种关系。为强调白贝罗(Buys Ballot)的功绩及其表达方法,所确定的“白贝罗定律”这一名词也是确切的。在确定中文科学名词时,应对名词的含义重行加以明确,以达到“名符其义”。例如“湍流”一词,从字义来看,按《说文》,湍:“疾濑也”。查《辞海》,濑:“从沙石上流过的急水”。可见“湍流”原义是水流过沙石而产生紊乱的流动,属于“动力乱流”。另一方面,外文乱流叫“Turbulence”,“湍”音“Tuan”,其始音相近,因此将“湍流”作为“动力乱流”的名词,有其优点。但不应推广其意义为包括一切乱流。因为将“湍流”包括“热力乱流”显然没有根据。“湍”字明确地仅有动力乱流之义而无热力乱流之义。也有人将乱流称为“紊流”(“紊”表示丝线之乱),用它表示各种乱流当然可以。但正象用“湍流”表示“动力乱流”一样,这名词太古气盎然,不够直截了当。其实,既通俗、又直截了当、不会引起人们误解的名词“乱流”已为不少人采用了。而且在“乱流”前面加上“动力”或“热力”两字而变为“动力乱流”或“热力乱流”,就能表达两种产生原因不同的乱流,既方便、也含义明确、又妥贴,因此用“乱流”这一现成名词是很理想的。它符合“望词知义”、“词符其义”的原则。当然,用“湍流”两字似乎“典雅”一些。但“典雅”和“妥贴”两种属性如互不相容的话,从确定科学名词的原则来说,我宁可要“妥贴”,因为“妥贴”意味着“词符其义”,至于“湍”音“Tuan”与英文的“Turbulence”的始音相近的优点,早已因为“湍”字太“典雅”而常被人误念为“Chuan(喘)”所抵消掉了。因此从“词符其义”的原则来许定,我认为用“乱流”、“动力乱流”、“热力乱流”等一套名词较好。当然,现在有相当一部分气象书籍将乱流称为“湍流”,但是也有一些书仍用“乱流”。当前是气象学名词审定之时,审定的目的就应当是判定名词的优劣,并以“词符其义”为标准的。将“乱流”定为规范化气象学名词,并无多大困难,只要在审定表中写为:乱流(曾称湍流) Turbulence 即可。可能有人会认为,如果中文的科学名词以中文打头,配以英文,而英文是根据中文词翻译的,并不是追索中文科学名词的英文原词,因而会发生下列一些现象,即:先由英中科学词汇中由英文名词查出相应的中文名词,然后再在中文科学名词审定表中,利用此中文名词查出相应的英文名词。这最后的英文科学名词与最初在英中科学词汇中的英文科学名词,可能出入很大,这不是矛盾了吗?我认为这不是矛盾,而是正常的现象。我们并没有必要追求这种相同。但是由于英中科学词汇中的中文名词,我们要求的是按原英文名词的实际意义译出的,即使是按英文名词的字面或词面译出。但极大多数是“词符其义”的。而中文科学名词审定表中的中文名词,绝大多数与英中科学词汇中的中文名词是相同的。审定表中的英文名词,又是按“词符其义”的标准译出的。因此可以保证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按上面办法所得的最后的英文科学名词与原始在英中科学词汇中的英文名词是相同的。仅有在少数情况下,这两种英文名词并不相同。相同是合理的,不相同也是合理的。因为这种不相同,或许正可说明中文科学名词审定表中的中文科学名词,由于通过“词符其义”的甄别,更科学、更确切,而且由此所译出的英文名词,也更明确、更具体、更易使读者明了其内涵的意义。结论是:科学名词审定的总原则,应是“词符其义”,气象学名词审定的总原则,也应当是如此的。  相似文献   

4.
科技术语是通过语言和文字来表达或者限定科学技术概念的语言符号。科技术语在进行科学研究、科技教育、学术交流和新闻出版等活动中是不可缺少的,也是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而不断发展的。如何正确表达和使用科技术语,如何使科技术语规范化是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在科技术语规范化工作中,不但需要重视科学概念的准确性,表达的简明性,而且还需要仔细考虑和充分发挥汉语的特点。汉语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每个汉字都同时有其形、声、义,同西方国家的文字或其他拼音文字很不相同。例如,各种鱼类名称的汉字带有鱼字旁;各类树木名称的汉字带有木字旁。汉字的这一特点还可以解决由于历史的原因而产生的一些科技术语的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这里主要谈谈关于sonar的译名问题。sonar是英文sound navigation and ranging的缩写。《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1985)关于“sonar”条的译名和解释主要是:“声呐是指利用声的回波探测水下目标的各种技术……”。Webster English Dictionary(韦氏英语字典)关于“sonar”的说明是:“利用从目标反射回来的声波或超声波探测水下物体(如潜艇或深水水雷)的存在和位置的一种仪器”。从历史上看,几种主要的物理学名词出版物中,早期没有sonar词条,50年代以后的物理学名词出版物中有“声拿”、“声纳”、“水声测位仪”和“声呐”等译名,分别列于下面的表中。为了进行比较和讨论,表中也列出相关的“电纳”和“导纳”的译名。表中引用的资料有:《物理学语汇》([清]学部审定科,1908),《物理学名词汇》(萨本栋审订,1932),《物理学名词》(中国科学院编译出版委员会名词室重订,1956),《英汉物理学词汇》(科学出版社,1975,1985)、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现称“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物理学名词》(基础物理学部分,1988)。从下表中可以看出,1988年由物理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并由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规范名为“声呐”。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的物理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对“声呐”的定名是根据其科学内涵和科学概念及汉语特点来确定的。为什么要将以前sonar的译名“声纳”重新定名为“声呐”呢?分析起来主要有两个重要的原因。第一个原因是将sonar译名为“声纳”前,早已把acoustic susceptance译名为“声纳”了。这个“声纳”是表示声波在传播中的导声能力量度的声导纳的一个分量,正像“电纳”是表示电流在电路中传输时的导电能力量度的(电)导纳的一个分量一样。这种声学量和电学量的互相对应关系可以从下表中清楚地看出来。因此如果把sonar定名为“声纳”,就会造成“声纳”作为一个科技术语表示两种科学内涵或两种科学概念的情况。第二个原因是将sonar定名为“声呐”同汉语的意义是符合的,正像将acoustic susceptance译名为“声纳”,将电学上的susceptance译名为“电纳”符合汉语的意义一样。根据1997年出版的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的《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纳”有接受的意义,可以表达接受声波通过和接受电流通过的意义;“呐”有呐喊和大声喊叫的意义,可以用来表达声学现象。这样对“声呐”的定名就既表现和发挥了汉语的声义兼顾的特点,又避免了一词两义的缺点,可以说是一举两得。同时还比把sonar译名为“水声测位仪”更为精练,正像“雷达”比“无线电波测位仪”或“无线电波测距仪”更为精练,也像“激光”比“受激(发)发射光放大”更为精练一样,从而得到广泛的接受和应用。总之,从“声呐”(sonar)命名的历史过程可以看出,科技术语的定名,既要充分了解其科学概念和科学内涵,又要仔细考虑其汉语的特点和相关科技术语意义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才能做到定名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相似文献   

5.
将shoot译作“株”,与“根(root)”有较好的对应性,二者都为单字名词,简洁明了。若用多字词来译shoot,尤其是超过两字时(如“地上部”),与“根”的对应性就极差了。且“株”字本身在汉语中专指植物“地上部分”的意义较为明晰。如“守株待兔”一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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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典”这个缩略词的讨论,《科技术语研究》用了两期,而且大篇幅地刊发不同见解的文章。使我深深感到《科技术语研究》的科学精神和民主作风。对从事词汇学或术语研究,都是莫大的鼓舞和促进,更是为汉语言的纯洁、健康而努力的重举。令人鼓舞,可喜可贺!借此良机,让我从“缩略词规则”说起,谈点看法,与各位学者、专家共勉。缩略词的现状目前,缩略词存在着四种情况:一是,同一个名词或短语,有几个缩略词。例如“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有“共青团”、“青年团”;“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有“入世”、“加入世贸”、“加入WTO”;“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冠状病毒非典型肺炎)”有“传冠肺”、“非典”、“萨斯(萨丝、沙斯、沙司、沙士、沙示、痧示)”、“萨斯病”、“SARS”等等。二是,一个缩略词可以缩略不同的名词或短语。例如“非典”同是“非典型肺炎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冠状病毒非典型肺炎病”等的缩略简称。三是,不完整或不正确的缩略词被广泛使用,而得不到规范和纠正。例如“入世”、“非典”、“抗非”(“抗击非典型肺炎病”、“抗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的缩略)。四是,中外文组合的短语的缩略问题。缩略词的特点及其规律性缩略词是某些名词或短语的简化形式。由四个以上的字构成的名词或短语,在使用中,感到它比较长,不好读,而且,既费时间又耗费笔墨纸张,尤其是不便于做标题或书名,因而,就采用了缩略的方法,经科学地缩略后,构成新词汇,即缩略词或简称。缩略词的基本特点及其规律性:其一,音节少,多以双音节构成。缩略词汇的这个特点,源于汉语词汇以双音节为主体,辅之以多音节,即三音节、四音节。比如“中国共产党”缩略为“中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缩略为“人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缩略为“政协”、“中国民主同盟”缩略为“民盟”、“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缩略为“北约”、“中国人民解放军”简称“解放军”,缩略词汇也有多音节的,如“计生委”、“海协会”、“欧安组织”等。其二,缩略词中的字词,都是被缩略的名词或短语中的词头、词尾或中心词。如“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择“共产主义”的“共”字,“青年团”的“青”字,加词尾“团”字,构成“共青团”;或择中心词“青年团”。“对外贸易”,择“外贸”;“对外贸易部”,择中心词“外贸”,和词尾“部”,构成“外贸部”。这里“青年团”和“外贸”是简称。其三,缩略词与被缩略的名词或短语,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是说它仅仅简缩文字,而不缩小或扩大被缩略词语的内容。如“四化”,缩略的是“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科学技术现代化”,也说“四个现代化”。“总政”,缩略的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可见,“四化”、“总政”,虽然字数少了数倍,不但没有缩小或扩大被缩略短语的内容,却是准确而不能再简练的形式了。其四,缩略词是人们运用语言文字的工具;因而,缩略词与被其缩略的名词或短语,并存于语言文字中。换句话说,被缩略的名词或短语,不因为有了缩略词、简称而退出语言文字环境,更不失去存在和应用的价值。其五,缩略词和被缩略的名词或短语,各有其实用的场合。缩略词、简称常用于口头和一般文章中,而不用于正式文书和法律条文中。如“中共”是“中国共产党”的缩略词,但会标和文件,不用“中共第××次全国代表大会”,而用“中国共产党第××次全国代表大会”;不用“中共章程”,而用“中国共产党章程”。又如“中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缩略词,立法时,不用“中国××法”,而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央军委颁布的条令,用《中国人民解放军××条令》,不用《解放军××条令》。国务院各机构的牌子,不用“中国××部”,而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部”。当我国与某些国家建立外交关系,或者签署声明、协定、条约文本时,都要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其六,简称是缩略的一种方式。缩略是对被缩略对象的简化;简称是对被缩略对象的省略。简称是从名词或短语中,选择一个完整的词汇,来集中表达整个名词或短语的内容不走样、不变义。例如“中国人民解放军”,简称“解放军”,省略了“中国人民”。“非典”是省略了“传染性”和“型性肺炎病”,只留下“非典”二字。在运用“缩略”或“简称”这两种方法处理名词或短语的时候,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既可以做“缩略”处理,也可以做“简称”处理。如果在这样条件下,就要斟酌哪个更符合汉语构词规则,和便于朗读及书写。像“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既能简称为“青年团”,也可缩略为“共青团”;另一种情况是,不具备既可“缩略”,又可“简称”的条件。例如“政治体制改革”,只能缩略为“政体改”,而不能用简称。缩略名词或短语的规则汉语构词法,描写了汉语构成的规律。根据汉语构词法,缩略名词或短语的规则,归纳为下列六条:第一条 必须是一个独立的词汇的规则。这条规则要求,缩略词必须是单纯表达被缩略的名词或短语概念的词汇,不能和固有的词汇重复,是在常用词汇中所没有的。第二条 无歧义规则。是说缩略词只有也只能表达被缩略的那个名词或短语的意义。而不能作别的理解,不能涵盖别的内容和涵义,保证概念清晰、单纯、准确。第三条 信息量相等于被缩略的名词或短语的规则。这条规则要求,缩略出来的词汇,其负载的信息量不得小于或大于被缩略的词语的信息量。第四条 择取字或词的规则。这条规则要求构成缩略词的字或词,必须是被缩略词语中的字或词,而不得出现被缩略词语中没有的字或词。第五条 并列关系冠以数量词的规则。能够被缩略的词语,一般都是名词或是固定词组。如遇到由并列关系构成的短语,就要用冠以数量词的方法进行归纳式的缩略。如“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三个代表”、“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五香”(花椒、八角、桂皮、丁香花蕾、茴香子)等等。第六条 中外文组合的规则。对中外文复合词或短语的缩略,要求外文部分必须是缩写式,不能中文缩略外文不缩写。从而构成中外文都是缩略的汉语缩略词汇。“非典”、“SARS”不可取的道理“非典”是不规范的,是违背了简称或缩略规则的。其要害就是有歧义、不准确。我们知道,所谓“非典型”是相对于“典型”而言的。非典型的疾病,并非只有“肺炎”,也可能有“肝炎”、“皮炎”、“感冒”等疾病。很明显,“非典”不能专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冠状病毒非典型肺炎病”。这时的“非典”,就自然而然地泛指所有的非典型的疾病了,“非典”就失去了专用词汇的价值。可见,它违背了“单纯表达被缩略的名词或短语概念的词汇”的第一条规则。由于“非典”失去了专用词汇的价值,可泛指所有“非典型疾病”。人们就可以在“非典型肺炎病”流行时,意识到是指“非典型肺炎病”。人们也可以在“非典型肝炎病”流行时,意识到是指“非典型肝炎病”了,“非典”就成了歧义词。它就违背了“只有也只能表达被缩略的那个名词或短语的意义”的,第二条“无歧义规则”。由于“非典”泛指所有的“非典型的疾病”,其负载的信息量就大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的信息量,违背了“信息量相等于被缩略的名词或短语”的第三条规则。我们再用“择取字或词”的规则对照一下:“非典”是省略了“传染性”和“型性肺炎病”。根据缩略选择词头、词尾或中心词的原则,应选择“非典型”和“肺炎”。依据以上四条理由,“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病”、“冠状病毒非典型肺炎病”正确的缩略词应是“非典肺炎”。“SARS”不是汉语。“SARS”是“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英文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s的缩写。勉强读之为“萨斯”,也不见得妥当。“SARS”不具有普遍性,非常专业化,也不符合汉语言的习惯。更重要的是,“SARS”本身表明的是“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与我国确定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病”、“冠状病毒非典型肺炎病”相去甚远。实际上“SARS”并没有确切表明是“肺病”。对策与建议关于“‘非典’是个‘统称’、‘泛称’、‘总称’”[1]。作者可能没弄懂“非典”是缩略词。笔者觉得“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倒是“统称”、“泛称”、“总称”。其主张的统称、泛称、总称都是一个意思,是说“非典”并不表达“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病”或“冠状病毒非典型肺炎病”,“非典”本身失去了合理性,就不为“缩略规则”所允许。关于“给SARS定两个名词”[2],这显然不妥。“SARS”是个工整的英文“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s”的缩写,是“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的英文词语。规范词汇有三性:即必要性、普遍性和明确性。如果给“SARS”再定个学名和俗名,岂不是不符合汉语词汇规范的要求了吗?为什么要给符合“三性”的词汇“画蛇添足”呢?关于“词语表意不尽科学的现象”[3]。不错,在汉语词汇中,确有许多表意不确切或逻辑不通等不科学的现象,所以现代人才指出前人的不科学。其实,后人一直在不间断地规范前人的不科学。比如“救火”,后人就创造了“灭火”。当今生产了大量的“灭火器”,并没有沿用“救火器”,这就是个铁证。“救火”,只是口语中的习惯成自然。笔者相信,这些不科学的词汇,会逐渐被抛弃的。缩略词的混乱现象由来已久。造成这种混乱的原因有:一是命名工作极端滞后。用译意或译音外来词,可以说汉字完全可以满足,不必把西文搬来充当汉字。二是没有爱汉字用汉语的传统美德,崇尚西文,故意不用汉字。比如“国内生产总值”,本来文字不多,不用,非用“GDP”,我们的一些高官不但口头讲,还把“GDP”写进红头文件。再如《现代汉语词典》收的百十个“西文字母开头的词语”,都有很好的翻译词,就是不用。三是各行其是的乱缩略,这类乱缩略多出于报刊杂志的标题。因而,旧的混乱未解决,新的混乱又出现,连绵不断。为此笔者建议,以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为龙头,联络国家语委、新闻出版署、新华通讯社、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所等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规范词汇权威机构。以《科技术语研究》杂志为阵地,联系语言词汇学专家学者,发表见解,进行争鸣。公布定案的用字词,遏制住混乱,走出一条良性循环的路子。  相似文献   

7.
为统一我国科学技术名词,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正组织各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分委员会审订各学科基本名词。这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对于在我国普及近代科学知识,开展学术交流以至建立科学名词的术语库,都有直接的影响。由于我国近代科学技术落后,现代科学知识多从国外引入,因而我国的科学技术名词多数是翻译的。这些翻译的名词绝大多数在科学含义上准确,又符合汉语的构词习惯,已经成为现代汉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丰富汉语词汇起了重要作用。但是,在这些翻译而来的名词中,也确有少数不准确,甚至引起歧义的,近年来学术界正在陆续予以订正。比如社会科学领域中“资产阶级法权”一词已订正为“资产阶级权利”。象这样一个沿用多年,甚至不少经典著作也都使用的译名都得以订正,这启示我们,可以趁这次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全面审定各学科基本名词之机,把一些订名不准、影响面又广的名词提出来,经过讨论,予以订正。本文要谈的是由英文mechanical一词组成的一组名词的译名问题。mechanical一词在英语中是多义词,有“力学的”、“机械的”等义。它的名词是mechanics(源于希腊语μηχανη——机械),在英语中也是多义词,既可译作“力学”也可译作“机械学”、结构”、“技巧”等,在欧洲其他语种中也大体相同,但汉语中没有与之对应的多义词。mechanics一词在19世纪50年代作为研究力的作用的学科名词传入中国时,曾由李善兰译为“重学”,1883年美国人丁韪良(William P.T.Martin)将重学改为“力学”沿用至今。“力”这一概念在现代科学中指相互作用。自然界有四种基本相互作用,分别定名为引力、弱力、电磁力和强力。不少物理学家正努力探寻使四种力统一起来的途径。“力”字在汉语中最初的含义是力气。诗邶风简兮:“有力如虎,执辔如组”。所以力学一词在汉语中意思是力的科学,它与机械和运动都没有字义上的联系。在早先将mechanical motion,mechanical work,mechanical energy等分别译名为机械运动、机械功、机械能时,固然有研究简单机械的运动这样一种来源,但这些译名显然是不确切的。比如,地球、月球等天体所作的轨道运动、自转等运动以及陀螺的旋进、人在水中的运动等,我们可以称之为力学运动(因为它们都遵循相同的力学规律),但称它们为机械运动则显然不合适,它们都与机械不沾边。又如,力学中有一条机械能守恒的规律。这里的机械能也是不确切的,因为所谓机械能指的是一个体系的动能十势能。如果对其中的动能可以说在某种情况下与机械的运动有些联系(即确由机械的运动所引起的那一类),那么势能中的引力势和电磁势等则与机械毫不相关。机械功的问题也一样,一匹马拉着重物前进,克服摩擦力作功,可以称为力学功,但称为机械功则不妥。mechanical twin一词也如此,它指的是由于晶体点阵的塑性形变而产生的孪晶,译成力致孪晶当然要比机械孪晶确切些。此外,还有一些以mechano-这一词头所构成的复合词。如mechanocaloric effect,指的是由于温度梯度总是伴随有压力梯度所引起的效应(或逆效应)。这种效应也与机械毫无关系,只是一种与力的影响有关的现象。如果把它译成机械致热效应,会使人望文生歧义,误以为是机械的运动而生热。所以,也是译为力致热效应为宜。类似地,还有应把“机电类比”改成“力电类比”(因为是指力学量与电学量之间的一种类比,不是机械与电的类比)。其他例子不再一一列举。据此,中国物理学会名词委员会经与中国力学学会名词委员会交换意见后,拟将原物理名词中的机械运动、机械功、机械能等分别改为力学运动、力学功、力学能。类似地,机电类比、机械致热效应、机械孪晶等也分别改为力电类比、力致热效应、力致孪晶等。在与机械的还是力学的有关的名词中,还有一个影响面更广的词,机械唯物主义。这个名词虽是个哲学名词,但它与物理学和力学的关系密切,其来源直接与牛顿力学有关。物理学会名词委员会经讨论,认为这个词也不准确,建议哲学界的同志们考虑,可否改为力学唯物主义或唯力学主义。因为一则机械运动应改力学运动,则机械唯物主义一词的源已去;二则牛顿力学长期被人们当作决定论的同义语看待。但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牛顿力学本身的决定论(以拉普拉斯为顶峰)被卡姆定理(KAM定理)及混沌理论所否定。1987年是牛顿的名著《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发表300周年。郝柏林同志将撰文纪念。郝文将说明牛顿力学的前280年与后20年大不一样,牛顿力学就其最广泛的意义而言,是带随机性的,决定论只是其另一方面(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去找郝文一读——《科学杂志》87.3),因而把机械和牛顿力学拉在一起也是不妥的。至于机械唯物主义一词中把“机械”作“呆板”解,而对力学唯物主义(或唯力学主义)加以贬斥,也是不合适的(对比朴素唯物主义的褒义)。详细讨论这个名词的问题已超出自然科学名词研究的范围,本文不作展开,只是提出这一问题,希望引起哲学界同行们的注意。对此加以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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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学名词审定委员会成立初期,审定专家们对生态学名词的选定原则,曾进行过多次讨论,大家比较一致的意见是:“系统收录生态学科专有的、常用的,并有科学内涵的名词,由于近十余年生态学发展迅猛,产生了大量交叉科学和边缘学科名词,要收录能反映当前生态学学科发展水平的新词。”本着这个原则,我们在2002年7月召开的审定专家会议上,对初步选定的14008条名词,进行了一次“大手术”,大家严格按照“选词原则”从中只选定了4082条进行释义。此后,经过各分支学科组审定专家及评议专家们进一步筛选,确定为3735条。在这过程中,大家“心照不宣”地,始终未将“生态环境”和“生态建设”两词选入“生态学名词”,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生态环境”一词的科学内涵混乱,将两个各自独立的学科捆绑在一起,人为地混淆两个本来就不同的概念。尽管生态学和环境学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但毕竟是两个独立发展的学科,生态学属于生命科学,而环境学属于地学范畴,它们可以交叉,甚至在某些方面相互融合,但决不会相互取代;二是该名词无法找到相对应的英文译名,按照定名应遵循的单一性原则,一个概念应确定一个与之相对应的规范的英文(中文)名。我们查遍国外英文词(辞)书,未能查到“生态环境”相对应的英文名词;三是该名词已进入宪法和国务院文件。但是,我们本着科学的态度,在自编的《生态学名词审定委员会简讯》2003年第9期的“争鸣”栏目中,发表了审定委员陈永林研究员的文章:《我对“生态环境”一词的理解》,对该词提出了异议。关于“生态建设”一词,也未收入《生态学名词》,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一是审定专家难以对该词科学性作准确的表述;二是尚未找到相对应英文译名,如ecological construction或eco-construction,以及ecological development for human environment的译法都不确切,要么是中国人自造,外国人不懂;要么是我们将外国已有明确科学内涵的名词(词组)硬安上中文译名;三是“生态建设”易对群众和领导(尤其是对素质不高,胆识过人的基层领导)起误导作用,打着“生态建设”的幌子,干着破坏生态系统的实事,可谓比比皆是,让人痛心疾首。这是由于“生态建设”这个词极易突出人的主观意志,而往往忽略了按照生态系统自身规律进行所谓的建设。而生态学本身已有一系列科学的名词,如生态恢复、生态修复、生态系统管理等名词,准确而科学地指导人们去处理受到人类破坏的生态系统,如何按照科学本身的规律去恢复、修复、甚至于重建生态系统。总之,在我国特定的条件下,多一点对大自然的敬畏,少一点人定胜天的思想,对保护我们已经千疮百孔的自然环境会有莫大的好处。我于5月17日参加了由全国名词委召开的“生态环境建设”一词的研讨会,切身感受到钱正英、沈国舫、刘昌明三位院士登高一呼的感召力,尤其是主持会议的工程院副院长沈国舫院士的民主包容的作风和与会众多专家的启示性发言,使我受益匪浅。为了使这次讨论能持续深入,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供大家参考:(一)不急于求得共识,让大家多发表意见;(二)讨论形式多样化,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以会议形式,发表口头见解;(三)对一些已取得共识的名词,也不急于进入《生态学名词》,可以放一放,等一段时间,成熟了,再选入。以上是个人的一点见解,不揣浅陋,写出来与大家切磋,祈望能使生态学名词的审定工作更上一层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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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用“萨斯”作为中文译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2年11月,我国广东出现传染性肺炎,由于其病因不明、临床表现和病程特殊、有别于细菌性肺炎,而被命名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后来用得更多的是“非典型肺炎”,并进一步被简略为“非典”。2003年3月初世界卫生组织将这一新出现的呼吸道传染病命名为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意为“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英文缩写为“SARS”,于是在我国大陆、香港、台湾以及其他华文地区便有该缩略词的不同中文译名,如“萨斯”、“沙士”、“沙斯”、“萨丝”、“沙氏”、“沙示”等等。“非典型肺炎”不是新名词,传统上指因感染肺炎支原体、衣原体、军团菌、贝纳立克次体和病毒等而发病,传染性不强,临床症状不典型,与胸部X线表现不一致的一类肺炎,是相对于感染肺炎链球菌而发病的典型性肺炎而言的。可见,“非典型肺炎”是一个概念较为宽泛的病名。我国当初称“非典型肺炎”,事出有因,但时至今日,科学界对这一新出现的传染病已有一定的了解,如世界卫生组织4月宣布科学家发现这次发病的病原体是新型冠状病毒等,再使用概念宽泛的“非典型肺炎”已经不合适了。“SARS”最先是由世界卫生组织意大利籍传染病专家卡洛·厄巴尼(Carlo Urbani)命名的。他不幸染病,于3月29日在曼谷以身殉职。为了纪念他,世界卫生组织将这次出现的传染性肺炎命名为“SARS”。目前国外学术界、新闻媒体已基本接受并开始使用“SARS”这一名词。它的中文译名可借鉴于“艾滋病”的翻译。艾滋病英文全称为acquired immunodeficiency syndrome,意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为“AIDS”,中文译名一度也有“爱滋病”、“爱之病”、“艾滋病”等,最后统一为“艾滋病”。因此,“SARS”也可以根据缩略词来音译定名。在目前几种中文译名中,“萨斯”比较符合中文发音。所以,建议目前使用“萨斯”作为中文译名。其实,SARS也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从术语学来看,病名若能按照科学性、系统性、简明性、国际性、单义性、约定俗成等原则来命名;确定的中文病名,要符合中文的语言,能“望文生义”,反映出该病的特点,那是最为理想的。众所周知,SARS爆发以来,仅有半年时间,尚有许多未知数,如发现新型冠状病毒,但尚不能排除其他病原体;对SARS的病因、传播途径和源头、发病过程、致病机制的认识尚不清楚,因而从严格意义上说,SARS还不能算是一个理想的病名。当然,如果SARS(萨斯)继续沿用下去,也就约定俗成了。 (2003年5月底)①王永炎院士是中医药学名词审定委员会主任委员。②朱建平研究员是中医药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委员兼副秘书长。  相似文献   

10.
建议给“相对原子质量”和“相对分子质量”加俗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建议使用“相对原子质量”和“相对分子质量”名词。原因是此名词比较科学,其定义也严格。  相似文献   

11.
我认为科学名词审定的总原则应是“词符其义”。这当然并不排斥“约定俗成”。因为如不考虑“约定俗成”,则有些与词义虽有出入,但出入不大的名词也必需加以修改,牵动面太大,会影响这次名词审定的进程,但“约定俗成”的名词有的却与词义有较大的出入,如过分强调“约定俗成”,就会有不少“词不符义”的名词,以“约定俗成”为理由,沿用不改,延长“词不符义”名词的使用期,从气象教育长远的角度看,是不利的。因此,对于“词符其义”与“约定俗成”的界线,有进一步加以探讨的必要。首先要肯定,将“词符其义”与“约定俗成”两者相比,“词符其义”是基本的。很多“约定俗成”的名词是“词符其义”的。因此这种“约定俗成”的名词具有生命力,能够长期用下去。但也有一些“约定俗成”的名词,词义与实际涵义出入很大,如不加修改,就会造成对事物内在涵义的误解,这就必需在这次名词审定中加以“正名”。另外,还有一些“约定俗成”的名词,虽然与实际涵义有少许出入,但尚不致使人误解原义,只要在实际涵义发展过程中,在关键意义上尚未突破词面意义,则这种名词可以用“约定俗成”为理由,暂时不变,允许保留使用。可见“约定俗成”仍应以“词符其义”为前提,它只是一种补充的办法,仅在“词符其义”及“基本词符其义”的情况下适用。如果根本词不符义,或易造成对实际涵义的误解,那末这类名词,应当坚决纠正,使之仍归于“词符其义”。我们所以同意“基本上词符其义”时可用“约定俗成”为理由而保留原名。这是因为名词本来就有产生和消亡的发展过程,原因在于科学在发展,从而实际涵义也有不断的发展,而词面意义却较为固定。在一般情况下,实际涵义常常有突破词面意义的现象,这种突破有程度的不同,因而出现了名词的发展变化,如果实际涵义发展过程中,在关键意义上尚未突破词面意义,这时词面意义与实际涵义出入不大,按“约定俗成”的办法保留原词是合理的,我们采用科学名词,并不希望经常变化。名词变化的次数过多,对科学的发展也是不利的。我们希望名词的采用,有一定长时期的稳定性,这是因为科学名词是用以沟通思想的,因此只要实际涵义在发展过程中其关键意义尚未突破词面意义,仍应当根据“约定俗成”的理由,保留原名词,这不仅是有利于促进这次名词审定工作的进程,也因为既然实际涵义在发展,允许实际涵义与词面意义在未突破关键意义的情况下有一定限度的出入,也是完全合理的。由此可见“约定俗成”的是否可行,应以实际涵义的关键意义是否突破词面意义为界线,突破了,就应当改变原名词,未突破,还应保留原名词,等到关键意义突破了,再改名词。但要这样做,必须要摸透“实际涵义”、“实际涵义的关键意义”及“词面意义”,如果不摸透这三种意义,拢统的“约定俗成”为理由,那就等于保留一切原有名词,这就失去了这次名词审定的主要目的。这是因为有一些名词,其实际涵义与词面意义出入很大,易使人在词面意义的诱导下,误解实际涵义。先以物理学上和气象学上已改的名词为例,来说明一些问题:1.物理学界过去认为光路上微粒后光屏之所以出现光亮,是由于光在微粒边缘绕行所致,因而名之为“绕射现象”,但以后知道微粒后光屏上出现的明暗相间现象,实系光在微粒周边所衍生的许多子波源,分别发出的辐射波在光屏上叠加干涉所致,因而改“绕射”一词为“衍射”。这种名词的改变,是由于我们对自然过程认识的深化所致。这时的关键意义早已大大突破了词面意义,改了名词就“名符其义”了。2.在元素名词中,原子序数14的“Silicon”,一向译为“矽”,解放后因“矽”与“锡”(原子序数50的“tin”)中文读音相近,而“锡”是用了中国历史上传统名,即“金、银、铜、铁、锡”五金之末,它是不能改名的。只好将“矽”由音译改为意译,即改为“硅”。这是因为“Silicon”在土壤中大量存在,它是非金属“石”字旁边加重叠两个“土”字,就可表示这个意思。但重叠两个“土”字(即“圭”)应读为“桂”,故“硅”字读边旁应亦读为“桂”。这样读音就与“锡”区别开来了。在物理学及化学界这样改词,已实行了二十多年,广泛采用了。可是气象学界仍无反映,在高空测风制氢中,仍沿用“矽铁粉”而不改称“硅铁粉”。这可能是因为气象学上很少用锡,而且“硅铁粉”也仅在制氢时用,并无声音的混淆。但我认为为了名词的统一,气象上的“矽铁粉”也宜及早改称“硅铁粉”,“矽”改为“硅”并不是“词不符义”的问题,它们应当说均是“词符其义”,只是为了在交换思想时避免读音(中文)混淆而采取的措施而已。3.“平流层”过去称为“同温层”。这是开始高空探测后命名的。早在1862年葛拉宣(J.Glaisher)就曾施放带了仪器升达11300米高的气球。在本世纪初(1901年)肃林(R.Süring,1866-1950)和贝尔森(A.Berson,1859-1942)曾乘气球吊篮升达10800米。在那些高度,都是平流层底及对流层顶的高度,那里温度随高度的变化较小,因此人们认为在对流层上有一层温度几乎不随高度而变的“同温”气层,从而将这个新发现的高空气层称为“同温层”是很自然的,但此后人们能够升入更高的气层,探空仪已可升达30公里,气象火箭能深入上百公里高处,人们发现了在对流层顶以上到约50公里的高空,温度基本上是逐步升高的,称它为“同温层”不合适了,因而在气象学界首先改称“同温层”为“平流层”,可是在航空工程界迄今往往仍有将它称为“同温层”的,这是各学科发展中对名称的认识有不平衡所致,从“名实相符”的观点看,当然以称“平流层”为妥。4.在本世纪五十年代,云雾物理学发展伊始,当时气体水与固体冰间的转化,都称为:“Sublimation”,例如1954年强生(J.Johnson)《物理气象学(Physical Meteorology)”P.205中说:“Observations show that even at temperatures several degress be1ow the melting point of ice,water vapor may condense to undercoo1ed 1iquid water rather than sublime directly to ice”其至1963年版(英国牛津大学版)郝恩培(A.S.Hornby)等的《The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 of Current English》在“Sublimete”一词的解释是:“Convert from a solid state to vapour by heat and a11ow to so1idify again(inorder to puvify it)”说明当时不仅将气态水化为固态冰也叫“Sublime-tion”,而且也有将先使固态直接变化气态,然后又自气态转为固态的提萃全过程总称为“升华”的。这种情况对于经常要研究“气变固”及“固变气”,且必须将“气变固”与“固变气”两个过程区别开来的气象学及云雾物理学的发展是不利的,当时外文既然把“气变固”与“固变气”均称为“Sublimation”,所以在物理学名词中,就将这两种过程,均称为“升华”。我由于教气象学及研究云雾物理的缘故,觉得将“固变气”称为“升华”还是确当的,但将“气变固”称为“升华”无论如何也感到别扭。因为相反的过程用相同的名词是不合理的。为了区别这两种过程,我把“气变固”的过程创用“凝华”一词。“凝华”、“升华”都有一个“华”字,说明它们均属“气、固”间的相变过程。用“凝、升”来区别这两个过程,说明这两种“气、固”相变的方向是相反的。用“凝”表示相变向凝聚态方向进行,用“升”字表示相变向扩散态方向进行。当时我在自己所写的文章上首先开始采用“凝华”一词,在自己译的书中,将表示“气变固”的“Sublimation”译为“凝华”。例如在1959年在所著的《气象学基本原理》中,正式对“凝华”下了定义。在60年代任《辞海》气象分科主编时,正式提出“凝华”这个辞条,并在各分科主编交叉名词会议时与物理分科同志共同讨论,认为这个“凝华”名词的引入,对物理学的发展也有好作用,于是从60年代起,“凝华”一词正式列为物理学基本名词之一,现在“凝华”一词已为广大科学工作者所习用。气象学名词及词汇在编定时,我也曾积极提出而已蒙采用,其实我的这种看法,国外气象同行也是有同感的。他们也在较后时期创造了相当于“凝华”的名词,例如1974年霍布斯(P.V.Hobbs)的《Ice Physics》就在第一页中说:“For example, the deposition of water vapour on to a base at tem peratures between about -80 to -130℃ also Produces a crystalline solid…”即借用 “deposition” 一词来表示“凝华”。 这在60年代(1963)弗里格尔(R.G. Fleagle)和布辛格(J.A.Businger)的《An Introduction to Atmospheric Physics》p.96中已有端倪,文中说:“Ice crystals also may grow on suitable crystal structures by transition from the vapor to the solid plose. This process is called sublimation or deposition, and the nuclai on which the initial sublimation occurs may be called “Sublimation nuclei” 这段文字首先使用了“deposition”,但却还有继续保留将“Sublimation”兼用作“凝华”含义的意思。文中还仍将“凝华核”称为“Sublimation nuclei(升华核)”,说明他们当时正处于新旧名词交替时期,已想改革,但未敢大胆下决心改,这个决心在70年代才下,因为上述1974年霍布斯《Ice physics》中已放弃“Sublimation nuclei”之名而完全改为“deposition nuclei”了(例如该书P.489、P.509、P.630等),这就是说,我国区分“凝华”与“升华”两过程的名词早于欧美区分“deposition”与“sublimation”两过程名词约十年,从名词的构词来看,“凝华”一词表示“气变固”的意义是唯一的且十分明显的,一般并无歧义。但英文“deposition”释为“凝华”是借用的。因为“deposition”一词,具有原义“沉积、沉淀、沉降、脱溶、析出”等意义,“凝华”的意义对于“deposition”来说是新赋予的,这就是说“depo sition”不一定只解释为“凝华”,它是一个多义词,即“deposition”一词,具有歧义。因此我们认为中文“凝华”新词的确定,比英文“deposition”赋予新义是更为贴切的,因为“凝华”比“deposition”更符合实际涵义。现在我们再对一些应当改革的气象名词,作一些建设性的提议:1.“辐射平衡”与“辐射平衡差”,一般认为“辐射平衡”一词,源自英文“radiation balance”,但如果是这样的,这是对“balance”一词的误解和误译,我不是说“balance”一词用的不对,而是说“balance”并不能译为“平衡”。而应译为“平衡差”。真正“辐射平衡”也是有的,但这应源自英文“radiation equilibrium”,不应源自“radiation balance”,在英文“equilibrium”与“balance”两词是有区别的,当用“radiation equilibrium”时,表示一物所收入的各种辐射能量与支出的名种辐射能量正好相等,这时此物的温度可保持不变,例如在我们研究地球平均温度时,常常假定地球在辐射的收支两者间正好相等,这就是“辐射平衡”(用equilibrium”一词)。但如一物的辐射收支不平衡,即收入辐射不等于支出辐射,则当收入辐射多于支出辐射,多余的辐射能必用于加热此物使之升温。这种多余的辐射能量称为“正辐射差额”,或“正辐射平衡差(positive radiation balance)”。因此这种多余的辐射属“辐射平衡差(radiation balance)”。反之,当收入辐射少于支出辐射时,不足的辐射必消耗物体的热能而使之降温,这种不足的辐射能量称为“负辐射差额”或“负辐射平衡差(negative radiation balance)”。这个不足的辐射也属“辐射平衡差”。只是它不是“正辐射平衡差”而是“负辐射平衡差”而已。我们习惯见到的“balance”一词,本来就是上述“平衡差”的意思。在日文中,也已发现了这个问题,例如1975年日本气象学会出版文部省《学术用语——气象学编》P.102中R部内,将“radiation balance”译为“放射收支”,而将“radiation equilibrium”译为“放射平衡”,我在60年代编《辞海》气象名词时,想对相应于“radiation balance”的“辐射平衡”一词改为“辐射差额”,却受到了阻碍。这是因为几十年的错译沿用,及人们“约定俗成”的概念,使得更正是很不容易的。在80年代编《气象学词典》,为了想将错误的“传统”扭转过来,仍受到不少阻碍,仅在个别地方有所修改,而总的说来,这种将“不平衡”译为“平衡”的现象,仍未得到明显的改进。因此在目前进行气象名词审定工作时,我再次提出:“辐射平衡”一词只能用于辐射收支相等之时,它的相应英文当为:“radiation equilibrium”,决不能相应于“radiation balance”。而相应于“radiation balance”的中文,决不能译为“辐射平衡”,应译为“辐射差额”、“净辐射”或“辐射平衡差”。当收大于支时,为“正辐射差额”、“正净辐射”或“正辐射平衡差”;当收小于支时,则为“负辐射差额”、“负净辐射”或“负辐射平衡差”。至于日本将“balance”译为“收支”,如与译为“平衡”相比,自然是较好的,但是也并不能说译得“词完全符合义”。因为“收支”表示的仅为一种帐面总情况,“辐射收支”的英文相应词应是“radiation budget”,而不应是“radiation balance”。既然“radiation balance”可译为“辐射平衡差”、“净辐射”及“辐射差额”,因此我认为中文气象名词中,可将“辐射平衡差”、“净辐射”及“辐射差额”三词均列入,因为它们是同义词。2.“温室效应”与“大气保温效应”,我曾指出实验已证明“温室效应”与“大气保温效应”不同*。因此建议这次名词审定时,应将“大气保温效应”仅指由于大气对长短波吸收能力及透过能力不同所造成的保温效应,其相应的英文词应是“Atmospheric heat preserving effect”,而将“温室效应”仅指由于玻璃房、薄膜温床及土壤增温剂等的采用、使内外空气难以交流而造成的保温效应,其相应的英文词当是“Green-house effect”。有人提出,是否可以将“大气保温效应”改为“〔大气〕温室效应”或“大气温室效应”呢?我认为“断乎不可”,因为这样做等于公开宣布“大气保温效应”即“温室效应”,这必然进一步混淆“大气保温效应”与“温室效应”的区别,那正是我们力求避免的,“大气保温效应”已证明并非“温室效应”国外已多次提出要把它们区别开来,苏联辐射学权威康德拉捷夫(К.Я.КОНДРАТЬЕВ)也曾证明它们的不同而主张区别,所以这种要求区别的意见并不仅来自英美。目前虽有些书刊上仍未作区别,但这是因为他们对这种区别还不认识或还不知道,从趋势上看,区别开来是必然的,迁就不区别的状况是不明智的。3.“气溶胶”和“气溶胶质粒”我在上节所举文中曾建议这次名词审定,应区分“气溶胶”与“气溶胶质粒”希望我们切不能因循国外将“Aerosol”一词既表示“气溶胶”又表示“气溶胶质粒”的不合逻辑的办法。我认为中文“气溶胶”一词也不应既表示“气溶胶”原义、又表示“气溶胶质粒”。我的具体看法是:中文的“气溶胶”一词,应相当于“Aerosol”,而中文的“气溶胶质粒”一词,应相应于“Aerosol particles”。但有人认为“Aerosol”是一词两义,应允许一词两义,因为这是难以避免的,只要在具体使用时加以区别就可以了,但这种看法我认为要进一步加以分析。我们知道“Aerosol”是“Aero”与“sol”合成,“sol”即“溶胶”,据《辞海》(1979)“溶胶”条:“溶胶”亦称“胶体溶液”,是多相系(高分子溶液可为例外),由线性大小在10-5-10-7厘米间(也有大于10-5厘米的)的质点分散于介质中所组成。前者称“分散相”,后者称“分散介质”。分散介质为液体的称“液溶胶”,如墨汁;为气体的称“气溶胶”,如烟、雾;为固体的称“固溶胶”,“如泡沫玻璃”。在王箴《化工辞典》(1979)中说:“以液体或固体为分散相和气体为分散介质所形成的溶胶,例如雾是水滴分散在空气中的气溶胶,烟是固体粒子分散在空气中的气溶胶等”。可见“气溶胶”是分散相(质粒)与分散介质(气体)两者组成的整体,“气溶胶质粒”只是“气溶胶”的组成成分之一,所以“气溶胶”与“气溶胶质粒”是整体与成分的关系。诚然,我们应当允许一词两义,但不能允许一个词既表示整体,又表示同一整体的成分,例如我们可以允许的“中国气象学会”一词也表示“中国气象学会会员”的意义吗?如果我们想说明“气溶胶是由气溶胶质粒与空气组成”的概念,难道可以由于允许一词两义,而说:“气溶胶是由气溶胶与空气组成”吗?允许这样的一词两义还有什么思想逻辑性可言?用这种说法如何能够沟通思想呢?因此这样的一词两义是不允许的,由此可见我们在审定气象名词时,切不可笼统地以“约定俗成”为理由贸然下结论,必须首先了解这个词想要表示的是什么实际涵义,它的词面意义是什么,这个词面意义是否能表达实际涵义,或是否能表达实际涵义中的关键意义。然后根据“词符其义”的总原则,并兼顾“约定俗成”的办法来慎重确定气象名词,国外将“Aerosol”既表示“气溶胶”又表示“气溶胶质粒”这是国外名词的混乱,将这种混乱现象原封不动地翻译过来,等于引入国外落后的东西,是不足取的,现在中外不少辞典对“Aerosol”或“气溶胶”一词,往往加入“Aerosol particle”或“气溶胶质粒”的意义,这是不对的,翻译工作者应在对英文“Aerosol”翻译时,弄清原文中Aerosol实际表示什么意义,如果它表示“气溶胶”,就可以直接译为“气溶胶”,如果它实际是表示“气溶胶质粒”,则我们应当直接将它译为“气溶胶质粒”,以保障我国科学名词的纯洁性,使之符合“词符其义”的要求,正确的负责的翻译,应当这样把关。至于在中译英时,对于中文“气溶胶质粒”一词,如果是外国人来翻译,他如何翻我们管不着,但如果是中国人来翻译,我认为应译成“Aerosol particles”而不应译为“Aerosol”,这是因为译为“Aerosol”可能造成外国人的误解,而译为“Aerosol particles”,译文很明确,不会造成外国人的误解。4.“土壤湿度”与“水土混合比”在农业气象中,土壤湿度方面的名词最为混乱。这不论中外,都存在这种毛病,这套名词来自“土壤学”,有时总称为“土壤水分常数”,但在“农田水利”、“农业气象”、“作物灌溉”、“土壤改良”等部门,也经常要用到这套名词,1984年北京林学院主编的全国林业高校试用教材《土壤学》中,有“土壤水分常数”一节,内包括吸湿系数、凋萎系数、田间持水量、全容水量等定义。另外在水文学和农业气象学中,也常用土壤水分、土壤湿度等名词,这些名词是否合理呢?我们应进一步加以分析。表1为有关土壤湿度诸名词的中英对照表,表2为这些名词的定义。仅仅从表1的中英对照来看,除了将Parameter译为“常数”不很合适外,似乎没有定名上的大问题。但是定中文科学名词,只是从翻译外文名词为依据,往往很成问题。我们应当追索一个词的实际涵义,才有利于正确定名。为此我们可参看表2中各土壤水文名词的“通用定义”。这里所以称“通用定义”而不叫“定义”,是因为在实际使用这些名词时,是按这些名词的“通用定义”而使用的,并不是按这些名词的“词面定义”而使用的,因此了解“通用定义”更为需要。可以看出,表2中名词和通用定义是相当不符的,这可以分下列几点来分析:(1)从通用定义来看,这一套名词的实际意义都是:“液水与干土在土内的重量百分比率”,亦即均属于“水土重量混合比”的范畴,可是无论从中文或英文名词看,没有一个在词面上包含“水土重量混合比”的概念。(2)表中名称大多较为笼统。如“土壤水分”、“土壤湿度”中的“水分”及“湿度”究指什么?是水汽、液水、还是冰?其实都是指土壤中的液水,但仅凭“水分”、“湿度”等称呼是猜不出来的,有的称为“系数”,更不知是怎样的“系数”。会不会是温度、湿度、养料等的条件所形成的萎蔫现象的系数?其实仍是指土壤中的液水条件。有的称为“点”,如“萎蔫点”等,“点”当然是一些临界条件,但是是什么气象要素的临界条件?其实还是指土壤中的液水条件。当然,我不是说要取消这些较笼统的名词,因为有时为表示一些笼统的概念,也需要一些笼统概念的名词,但根据现在所知的这些笼统名词的“通用意义”,却是具体的概念,即用“水土重量混合比”来表示的概念。既然如此,我们就必须用能表示这些具体概念的新名词来表达它们,使之“名实相符”,而让那些笼统的旧名词,留着表达一些笼统概念之用,这样才各得其所。(3)表中有些名词,似乎是有量纲的量,如“土壤含水量”、“田间持水量”、“全容水量”等。但是根据“通用定义”,它们是用“水土重量混合比”来表示的概念。既然仅是混合比的量,事实上是无量纲的量,以有量纲的名词来表示无量纲的概念,这也是“名实不相符”。我们当然也不是要废弃这些有量纲的旧名词,因为在表达土壤中水分时,有时也需要有量纲的概念,从而也需要有量纲的名词,但现在按“通用定义”,这乃是一些无量纲的“水土混合比”的概念,因此也迫使我们另创一些与之“名实相符”的名词。(4)“凋萎”与“萎蔫”两词,似乎用“萎蔫”两字为好,因为原义是土壤中液水供应不足,使植物细胞失水,难以维持膨压,发生软垂萎缩现象,称为“萎蔫”。在此情况下虽然也有时发生叶子凋萎现象,但不一定都发生凋零。因此用“萎蔫”比用“凋萎”为好,“萎蔫”的“蔫”字好象很少见,但这个词在口头上是常用的,并不是一种文诌诌的词。(5)“土壤水分常数”一词,按原义系指上述吸湿系数、萎蔫系数、田间持水量、全容水量等的总称。但事实上上述诸量,其值均随土壤成分、性质、孔隙度、植物品种等而异,它们都不是常数,而是一些特征量。那么它们应改为什么名称才合适呢?依照它们的“通用定义”,建议改为表3的名称。在表3中,水土比特征量名称栏内,凡括号内之字,为简便计均可省略不用,使名称更简洁些,从而这些名词在日常使用时就能免于累赘拖沓。表3中5的“名称”中,只提“毛悬”,而定义中却提到吸湿水、膜状水及毛管悬着水,这似乎有“名实不符”之嫌,但我们知道,当土壤中有了毛(管)悬(着)水时,必然会同时具备吸湿水和膜状水的,不提及吸湿水和膜状水,事实上也等于已包含了吸湿水和膜状水,另外,毛悬水远大于吸湿水及膜状水,只提毛悬水与将吸湿水、膜状水及毛悬水三者并提,所得的水土重量混合比值几乎相等,为了使名词简洁,表中5的名称,实质上是“名实相符”的。又表3中各名称都简称“水土比”,而未用“水土重量混合比”的全称,这是因为目前通用的都是“水土重量混合比”,很少用“水土体积混合比”,而且一般均是与干土相比,因此简称“水土比”,并不会造成对实际涵义的误解,在此条件下,力求使名词简短些,是有利于方便应用的。因此我们希望在这次气象名词审定中,表3所提出的名称(名词)能够通过。我们认为表3中所提出的名词,不仅应在气象学名词中推广,而且还应当在土壤学界、农学界、水利学界、水土保持学界等各有关学科名词中推广,以解决近百年来在这方面的名词与实际涵义不符的混乱情况。在表3的基础上,我们在表4中建议了这些名词所相应的英文名词,由于原来的一些英文名词本来就是中文名词的辞不达意的根源,因此我们故意绕过这些混乱含糊的原来英文名词,而是采用译自我们在表3所列的中文名词的办法,这样对以后中文文献的英译,也能做到“词符其义”,同时通过这个途径,有利于促进英文名词的改革。上表中英文译名中括号内的字,也是可以省略而不致造成误解的。5.“虹采”和“华采”过去一向将“Iridescence”译为“虹采”,这是指在云上出现的亮艳彩带,主要是阳光受云滴衍射而成,以绿色与红色为主,其形成的原理与华环的形成相同,实际上常是半径较大的华环的一部分,出现于距太阳的角距离10度到40度的云块上,以高积云上出现为多,我认为它的形成实际上与虹毫无关系,称为“虹采”易于使人对其形成误解。日本气象学会出版的《学术用语集——气象学编》(1975)将“Iridescence”译为“彩云现象”,词中并不牵涉到形成原因,这当然比译为“虹采”要好得多。但我认为现在既然已知它是半径较大的华环一部分在云上映现的现象,自应将原来易于令人误解的“虹采”一名,改为“名实相符”的“华采”为妥。6.“热辐射”与“温度辐射”,长期以来,我国辞书中对“热辐射”与“温度辐射”这两个不同的概念是混淆的,以《辞海》(1979年)的“热辐射”条为例,解释说:“物体因自身的温度而向外发射能量,不论冷热程度和周围情况如何,物体经常以电磁辐射的形式发出能量,温度越高,辐射越强,而且辐射波长分布情况也随温度而变……。热辐射是传热的方式之一,与热传导、对流不同,它能把热量以光的速度穿过真空从一个物体传给另一物体,太阳传给地球的热量,就是以热辐射方式经过宇宙空间而来的,……。”1980年上海科技出版社《现代科学技术词典》P.1757的“热辐射”条释义,即摘自《辞海》上述条目。但加上相应的两个外文词“heat radiation”及“thermal radiation”它们均无“温度辐射”的词条。在科学出版社《英汉气象学词汇》(1985)中,有“heat radiation,热辐射”及“thermal radiation,热辐射”也无“temperature radiation,温度辐射”条。我们对《辞海》(1979年)“热辐射”条的释义作仔细分析,认为它存在如下一些问题:(1)这个释义事实上把“热辐射”与“温度辐射”混为一谈了。上引释义中自开头到“而且辐射波长分布情况也随温度而变”为止,讲的是“温度辐射”,而自“热辐射是传热的方式之一”到“太阳传给地球的热量就是以热辐射方式经过宇宙空间而来的”为止,讲的是“热辐射”,“温度辐射”与“热辐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温度辐射”重点在于物体有温度就有电磁波辐射出来,这种辐射,波长有长有短,当射到物体上,发生的效应可以是热效应,也可以是光效应或化学效应等。“热辐射”并不是说“热可以辐射”,因为在真空中无分子运动,热是无法通过真空的,所谓“热辐射”是指“在射到物体上能产生热效应(即分子运动)的辐射”。这种辐射并不必需由“温度辐射”造成,可见“温度辐射”所辐射出的电磁波不一定是可产生“热效应”的“热辐射”,而能产生“热效应”的“热辐射”又并不一定是由“温度辐射”所造成,这就证明了“温度辐射”与“热辐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辞海》(1979)中却将它混在一起,都称它为“热辐射”,这是应当更正的。(2)《辞海》(1979)中有关“热辐射”条中说:“热辐射”能把热量以光的速度穿过真空从一个物体传给另一物体”。这话是有问题的,因为热能是以分子运动来表征的,只能在有分子作为成分的物体中借分子运动来传送,在真空中既无物体,就没有分子运动作为传送的凭借,因而是无法通过真空的。更谈不上以光的速度传播,太阳辐射能射到地球上,并不是热能通过宇宙空间,而是热能转化为电磁辐射后才通过宇宙空间,然后在射到地球上物体时再转化为分子运动,从而表现为热能。由于上述理由,我在1985年上海辞书出版社《气象学词典》中,首先将“热辐射”与“温度辐射”分别列为两个词条,在释义中将它们的区别明确起来,阐明它们各自的特点。其中“温度辐射”这一词条是过去各辞书所未列的,属于新创,但“温度辐射”的概念并非新创,普朗克辐射定律、基尔霍夫辐射定律、斯忒藩一玻尔兹曼辐射定律及维恩位移定律,基本上都是研究“温度辐射”而得。但长期以来却将它与“热辐射”的概念混淆起来了,这在国外也有这种混淆。例如1965年高教出版社兰斯别尔格(Г.С.Ландсберг)《光学(Оптика)》第十一编“热辐射”中也曾说:“热辐射有时也叫做“温度辐射”(下册P.281)为了“名实相符”和“词符其义”,将“温度辐射”一词独立出来,以区别于化学辐射、电激发辐射、生物化学辐射等其它过程所产生的辐射,是有必要的,而且“温度辐射”又是大气科学研究时经常要遇到的课题,将这个名词强调出来,也是必要的、既然“温度辐射”的概念是客观存在的,列出“温度辐射”这个名词,也就“名符其实”。而在“热辐射”这个名词释义中,把有关温度辐射的内容删除,并正确对“热辐射”下定义,这也符合“名实相符”的要求。关于“热辐射”的相应英文词,可仍用“heat radiation”。有的辞书中将“热辐射”的相应英文词又兼用“thermal radiation”,我们认为这个英文词“thermal radiation”译为“热辐射”是可以的,但易为人误确为“温度辐射”,这是因为“thermal”一词也有“温度的”之意,因此为区别于“热辐射”,索性将“thermal radiation”作为“温度辐射”的相应英文词,另外我们还按“温度辐射”的中文,直译为“temperature radiation”,这就更不致于发生混淆了。即:热辐射 heat radiation温度辐射 temperature radiation,thermal radiation这样就比较合适些,其中temperature radiation可作为“温度辐射”的主要英译名,而thermal radiation这一英译名尽可能不用,以免混淆。通过本文的探讨,我认为可以对“词符其义”与“约定俗成”的界线,有进一步的认识,即只有深入词目的实际涵义、关键意义及词面意义,发现其关键意义尚未突破词面意义时,“约定俗成”的办法才可采用,如已突破,就必须改变名词,以满足“词符其义”的总原则,不应再强调“约定俗成”。注释: *参见《自然科学术语研究》1986年1-2期1页。  相似文献   

12.
《科技术语研究》2011,(2):60-60
为科技名词加注定义,是科技名词审定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在对定义的语言表述中,“做”和“作”的使用不易分清。为了促进科技名词的科学定义,全国科技名词委联合国家语委,共同开展了“做”和“作”的相关课题研究。课题组现将相关结论在本刊予以发表,希望借此征求广大专家学者的意见与建议,以完善这一研究工作。  相似文献   

13.
科技名词的统一和规范化标志着一个国家科技发展的水平。我国从出版工作角度,对科技书刊、文献的用词要求也有严格的规定,科技名词使用的统一、规范是衡量出版物质量的重要要素之一。然而,遗憾的是,目前科技文献中,名词不规范的情况很多,不仅一般书刊中存在,而且在许多工具书,如各类词典、百科全书中对科技名词的使用也比较混乱。对“碳”、“炭”的使用就是一例。本文对科技文献中“碳”与“炭”使用的混乱情况、正确使用的原则以及选用差错的分析三方面谈点粗浅意见。一、“碳”与“炭”使用混乱“炭”字是我国古代汉语中就有的,而“碳”字是近代社会西方化学传入我国后才出现,并于1932年颁布的《化学命名原则》正式确定C元素以“碳”字表示。但是人们在使用时出现了混乱。现举例如下:在《英汉化学化工词汇》一书中,含有“碳”和“炭”字的词条有200多条,其中关于元素C的条目都用带石字旁的“碳”,如碳环、碳键、一氧化碳、碳化硅等。关于“炭”的条目,如木质炭(carbolignius)、炭黑(carbon black)、活性炭(activated carbon)、炭砖(carbon brick)、炭精棒(carbon stick)等等,其“炭”的用法是正确的;而该书碳纤维(carbon fibre)的“碳”是用错了。《英汉冶金工业词典》中,含有“碳”和“炭”的词条400余条,使用也不规范。有的如,碳钢(carbon steel)、渗碳(carbonation)、脱碳(carbon drop)、碳扩散(carbon diffusion)、炭黑(carbon black)等使用正确;而有的如,碳块(carbon block)、碳砖(carbon brick)、碳棒(carbon rod)、碳素制品(carbon product),“碳”的使用有误。《中国冶金百科全书·耐火材料》一书中,碳砖(carbon brick)、铝碳砖(alumina carbon brick)、碳管炉(carbon tube furnace)中“碳”字使用不妥。《材料大辞典》中,activated carbon fibre为活性炭纤维、activated carbon为活性炭是正确的;而carbon fibre为碳纤维、carbon brick为碳砖,是用错了。《朗文—清华英汉双解科技大辞典》中,碳黑、碳刷(carbon brush)、碳纤维的“碳”字,均用错。《现代汉英辞典》中,对“碳”与“炭”的使用比较混乱,有的地方carbon black为炭黑,有的地方又为碳黑;carbon rod一处为炭精棒,另一处又为碳精棒;把carbon brush也错为碳刷。《汉字英释大辞典》中,碳钢(carbon steel)用对了,而碳黑(carbon black)、碳砖(carbon brick)、碳纤维(carbon fibre)也是用错了“碳”字。有影响的《中国大百科全书·矿冶卷》及《中国百科大词典·7》中,“碳”、“炭”的使用也出现差错,例如carbon brick为碳砖,carbon fibre为碳纤维。为什么连这些工具书都出现“碳”与“炭”用法的差错、不规范和混乱呢?我想是由于人们的习惯,以及对“碳”和“炭”的科学性的认识上有所模糊所致。二、“碳”与“炭”的选用原则1.严济慈先生60多年前说过,“凡百工作,首重定名,每举其名,即知其事”。古代的孔子曾经说:“名不正,则言不顺”,指出了名实相符的重要性。如何做到名实相符呢?我国汉语文化博大精深,使用科技名词时,要按照科技的内涵,要符合科技规律及汉语文字结构特点,既要同国际上使用的名词衔接,又要注意惯例和约定俗成。2.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冶金学名词》中,对“碳”、“炭”二字采用的原则,我十分赞同。即:凡涉及化学元素或化学组成有关C(碳)的名词用“碳”;含纯C(碳)的物质也用“碳”;有不恒定量及不恒定化学组成的不纯含C(碳)物质,则按我国惯例,均用“炭”。三、“碳”、“炭”二字在科技文献中使用差错的分析“碳”、“炭”二字在科技文献中使用差错较多,如上面所述的9种词典工具书中竟还存在各种差错。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其科学涵义理解不深或理解有误。1.从科学涵义上看,碳是一种化学元素,碳为100%C;碳的化合物有恒定的含碳量,可以从分子式计算出来。因此,除元素C用“碳”外,含纯C的物质也用“碳”。如近代发现的碳60是纯碳,系由60~70碳原子组成的内空外呈球形的结构体,人们称其为球碳。再如,纳米碳管是以纳米小颗粒碳制成的细管,系纯C(碳)材料,所以称为纳米碳管,而不是纳米炭管。carbon electrode不是纯C(碳),应称作“炭电极”,而由光谱纯或高纯碳制得的电极——光谱纯电极则应该用“碳电极”。此外,对于其他涉及元素C的名词也均应用“碳”,如碳钢、碳键、碳环等;作为主体参与物理过程和化学反应的C应该用“碳”,而不能用“炭”,如渗碳、脱碳、碳化等。2.从科学涵义上看,炭不是纯碳,是一种含碳量、杂质的组成和含量,以及物理、化学性质上均不恒定的含碳物质。按此科学涵义我们再分析一下“炭”与“碳”的正确用法。炭黑(carbon black)的主要成分是元素碳,并含有少量氧、氢和硫。炭砖(carbon brick)是以碳为原料,加入适量结合剂制成的高温中性耐火制品,其原料包括无烟煤、焦炭和石墨,以及沥青、焦油和蒽油等结合剂;炭纤维(carbon fibre)是由许多含碳量高(为90%~99%)的人造纤维或合成纤维在特定条件下制成的无机高分子纤维;炭块(carbon block)在冶金工业上应用的有高炉炭块、铝电解用炭块、电炉用炭块3种。它们是含碳物质,但不是纯C,也不是化合物。国家标准中规定其灰分含量不大于8%;炭电极(carbon electrode)也不是纯C,是以无烟煤和冶金焦为原料,或是以石油焦和沥青为原料制成的炭制品,如用于铝电解的炭阳极中杂质主要是铁、硅、镍和钒等金属氧化物,还有非金属的磷和硫等。从上面分析中可以看出,上述含碳物质,应该用“炭”字,而不能用“碳”。而本文第一部分中举出的错用“碳”字的例子,是没有把握住“炭”的科学涵义之故。四、结论“碳”、“炭”不仅有不同的科学内涵,而且考虑到两个字的形成过程以及人们的习惯用法,弃“碳”不用而用“炭”、或废“炭”而全部用“碳”,都有失偏颇。对“碳”、“炭”的使用,应按照其科技的概念和内涵,符合科技规律,又考虑到习惯,按文中所述原则,在文献中视具体情况准确地选用。本人作为一名科技出版工作者,十分关注科技图书的用词统一与规范,故撰写此文表示自己的粗浅见解,与同仁商榷。  相似文献   

14.
应推广使用“相对原子质量”和“相对分子质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认为应在科技论著和学术交流中推广使用“相对原子质量”和“相对分子质量”国家标准,理由如下:第一,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国际问学术交流走向深入,采用科技名词国际标准是必然的选择。保留一些具有汉语言文化特色、约定俗成的名词是必要的,但应该是内涵与国际标准相一致,语义明确、本身无歧义的名词。而“原子量”“分子量”不具备这样的特点。  相似文献   

15.
针对目前科技书刊中“储藏”“贮藏”和“保藏”的使用混乱情况,分析了它们在词典中的定义,统计了在科技书刊中的使用情况,查证了是否为规范的科技名词,给出了具体用法,建议将“储藏”“贮藏”和“保藏”增列为水产品保鲜与加工、农产品加工、食品科学技术学科的规范名词。  相似文献   

16.
对于一些已经相沿习用而又有争议的科学名词的审定,大抵有两种意见。极而言之,一曰正其名,一曰从其俗。去年扬州会议时,我曾粗浅地谈了对于这类名词术语要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及在何种程度上使用“约定俗成”的原则,即在审定时要考虑名词沿用的广泛程度,是否已经在长期使用中形成或基本形成一种能够表达词义的共同认定,然后采取有所区别的办法——保留、并列、过渡、统一、改称——来逐一进行审定。科学名词的审定,从总体上说,要名符其实、词符其义,清楚地表达出科学概念,这应该是没有异议的原则。但是对于上述那些习用已久而又表达不准或欠准的名词(约占名词术语总数的百分之几吧!?),局部来说,还得适当考虑运用另一个原则,即“约定俗成”的原则。顾名思义,运用这个原则,共同“约定”的形成是一个前提条件,没有这个条件,就不能考虑运用这一原则。而运用这一原则的目的则恰恰在于使审定的名词易于推行或者避免造成新的不统一,有利于名词审定工作总体目标的完成。科学问题的争论,一类是非此即彼,不可能有什么折衷妥协。地之方圆、气之“空”否,均属此类。但另一类问题的争论,最后的解决却往往不是科学家之愿——找到一个“妥协点”。我想,科学名词的审定,特别是那些有争议而又在沿用的名词的审定,恐怕是属于这一类。举最近公布的“法定计量单位”来说,“压力”与“压强”(pressure)之争,工程界与物理学界各持己见,如果说物理学界是“正名派”,那么工程界要算是“从俗派”了。最后的结果是找到一个“妥协点”——两名并列而以前者(压力)为主。“公斤”之于“千克”、“公里”之于“千米”,并列或保留“习称”,也是一种必要的“妥协”,目的就是有利于整个体系的顺利推行。命数法中的京、兆、亿、万,兆大于亿,占已定之;稍前,一位一名,亿为十万,兆为百万(Million),“亿”未习用而“兆”借Million之西风而推广沿用;及后,大数命名不敷,万以上复定四位一程,万万为亿、万亿为兆,“亿”得以广泛使用而“兆”仍从旧习,大小颠倒,莫此为甚!难怪严老(济慈)要追问何时何部定此?!现在怎样解决呢?法定单位的词头及其说明中只得迁就千百万人的习惯用法——兆为百万;亿为万万。问题暂时得到解决。从已经提出问题的一些气象名词来说,解决的办法是否可大致分为两类:第一类,趋向于保留其习称。我想,是否又可再分为两种情况:(一)保留或基本保留习称,不强求“正名”——举Green house effect一词原先含义来说,用“温室效应”(或“花房效应”)这一名词已不能基本相应,但考虑到这一习称沿用已广已久,而且国外文献中这一名实不能基本相符的词还在广泛使用,为减少另定新词可能遇到的阻力以及避免新的不统一现象的可能出现,可否在习称的“温室效应”之前加“大气”二字,即定为“〔大气〕温室效应”或“大气温室效应”。这样,一方面可以使长期使用中逐步形成的共同认定进一步明确并区别于狭义的“温室效应”,而且和国外文献及其汉译中仍在广泛使用的名词求得衔接。这里所说的“认定”,就是指应用于大气时,“温室”二字不过是借用于习称而已,实际上已赋于该词的“大气保温”的含义。还可以举一例,总辐射(global radiation)与全辐射(total radiation)在我国沿用已久而且已列入观测项目,我看实在没有必要来一个颠倒。global对应于“总”(短波辐射),total对应于“全”(长、短波辐射)不是也可以吗?况且total本来就有全体和总和二义,我们取这样的命名与国际规定并不相悖,因为赋于词的实际含义并没有变。至于“大气气溶胶”(Aerosol)一词有二含义是否要另立一词“气溶胶质(微)粒”的区别于“气溶胶”,这就涉及是否容许个别名词一词二义(在具体使用时加以区别)的问题。我看这种现象在任何一国的名词命名(更不要说一般的词了)中是难以完全避免的,问题是权衡另立新名的利与弊,因为一个词在使用时如果经常兼指二义时,另立一词有时也有其弊的。(二)同义异词并列,暂不强求统一——例如,不同学界习用的名词,尽管含义相同或接近相同,若统一后使用上有所不便,可以并列使用。“亚热带”与“副热带(Subtropical)即为一例。近年来,“大气科学”(atmospheric science)一词使用渐多,它与“气象学”的蕴含基本相同而又有所差异,也不妨平行使用,听其自然(长期并行使用或一词逐渐淘汰)。“人工影响天气”(Weather modification)与近来已有使用的“天气导变〔学〕”,看来也各有优劣,在使用中劣汰优存,未尝不可。再如,“大气削弱”(atmospheric extinction)与“大气衰减”以及“大气消光”或属同义,或为近义(使用波段不同),是否可以先将同义的统一起来,近义的并列使用(尽管对应的英文词相同);类此,“削弱系数”(extinction coefficient)与“消光系数”以及“光削减系数”也可作类似的处理。还有,我国有些地名(如长江、西藏、台湾等)的外译,在国家还没有对一些习惯译名有统一规定之前,是否在一定时期内不作硬性处理为好。第二类,趋向于取消习称或统一异称。这类名词,视其处理的难易也可分为:(一)用过渡的办法逐步求得统一——例如,“净辐射”(net radiation)与“辐射差额”(radiation balance)曾被误称为“辐射平衡”,(此词易与另一也译作“辐射平衡”的radiation equibirium相混淆),是否可以光取消“辐射平衡”,保留“辐射差额”,期望最后统一于“净辐射”。审定时可否这样列出:“净辐射(辐射差额,曾称辐射平衡)net radiation(radiation balance)”。“净辐射表”、“辐射差额表”及“辐射平衡表”诸词,因第二名少用,可只列“净辐射表(曾称辐射平衡表)net radiameter(radiation balance meter)”。“净总辐射”及“净全辐射”及其仪器可依此类推。(二)有些名词术语,统一起来难度估计不大的,可一次统一(或注明曾用的异称)——过去的“同温层”改称“平流层”即其一例。“绕射”改称“衍射”,求得统一应该不难。有些同义异称,看起来存异已久,难得统一,但一字之差,似不必过于纠缠字面的本来含义,采取“从众”的办法取得统一。湍流、乱流、紊流(turbulence)一词三名,即其一例。尽管用“乱流”表达,含义的广延度较大,但“湍流”一词,比其他二词已使用更频,而且其构词能力也较强(如湍能、湍涡等),因此不妨统一于这一名词的名称,而不必多去计较其原始意义是动力的而不是热力的,因为人们现在使用“湍流”的概念时,动力连同热力的含义都被包含进去了。此外,应该统一名称的专业名词以及亟需统一译法的中译英气象名词,如逐条逐义审查,恐怕还有不少。现举例简列数条如下:总之,在审定科学名词时如何具体掌握词符其义的准确性原则和一定条件下的从俗性原则,特别是出现矛盾时如何掌握和处理,是很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上述意见,很可能有考虑不周或错误之处,希行家们指正。  相似文献   

17.
“空间”     
Space的意思是“空间” ,这个名词除了有科学上的意义外 ,也经常在日常生活里使用。国际科学界常常故意采用一些生僻的单词 ,甚至从古拉丁文或者希腊文里找字来构成科学名词 ,就是为了意义明确 ,免得同日常生活里的意思混淆。我国也有这个好传统。例如 ,在物理学里把parity译为“宇称” ,这简明的称呼本身含有“空间 (反演 )对称性”的意思 ,又不易同“空间”一词的多种常见用法相混。在今天的日常用语里 ,除了“宇宙”和“楼宇”这两个词组之外 ,“宇”字已经很少使用 ,拿来组成同空间概念相关的科学名词 ,的确是很合适的。因此…  相似文献   

18.
(一)与汉文“机械运动”一词相对应的“mechanical”一词在英文中是多义词,有“机械的、力学的”等含义;另外在历史上“mechanical motion”也非单指滑轮、杠杆一类简单机械的运动,天体运动也是很重要的方面;再则“机械”一词有“呆板、不灵活”等贬义,比喻“拘泥于固定的方式,没有变化,不辩证的”。总之“机械运动”一词,名不符其义,有人主张改称“力学运动”。“机械运动”非改称不可吗?(二)mechanical一词来源于希腊文的mechan,具有“机械、力学”等两个含义。语言学认为,一个词在某种语言中刚出现的时候往往都是单义的。在使用过程中,不断衍生新义而成为多义词。如汉语的“口”转而指人;法语的“burean”(毛布)转而指铺毛布的“办公桌”,进而指有办公桌的“办公室”,然后又指办公机构“厅”、“局”。mechan一词的第二个含义是后来衍生的。科学技术发展史表明,物质运动的诸形式中,首先被人类认识的是物体的最普遍的、最简单的、最明显的运动形式——机械运动。为了生存和发展生产,人类制作了各种简单机械,并在使用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知识,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的进步,在人类历史的晚些时候才认识到力学现象,形成力学概念,建立了力学。只是到了这个的历史时期mechan一词才有“力学”这层含义。事实还说明,与此同时人类还认识到了热运动、电磁运动、化学运动、生物运动以及思维运动等。分类并深入研究物质运动形式的问题摆在科学工作者面前。要分类,动物的行走、天体运行等应归哪一类运动形式呢?因为这些运动本质上同简单机械的运动没两样,归到简单机械的运动之列,是理所当然的。把这一类运动通称“机械运动”,也是合情合理的。是的,“机械”一词在一定语境中,确有“不灵活、呆板的”,过分“拘泥于形式,不辩证”等贬义。那么这个问题怎样看待呢?不是这一词本身,也不是别的什么原因,正是由于“机械运动”概念的本质特征才是人们在别的语言文字领域内使用其贬义的唯一原因。试想,不理解“机械运动”所代表的确切含义的人,能准确使用贬义的“机械”一词吗?退一步说,果真“力学运动”替代了“机械运动”,那么“某人的工作方法很机械”这样一句话,是按原来句子表达呢,还是改说为“某人的工作方法很力学”呢?我们有理由作出如下估计,一旦改称“力学运动”,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力学”一词也会有某种贬义,承担起今天“机械”一词所起的“任务”。贬义词,能否用来命名中性概念呢?语言学认为,多义词虽然有好几个词义(当然包括其贬义),但在言语实践中一般不会混淆。因为言语的具体环境使其中的一个义项显示出来,排除其它的义项。言语环境包括上下文,还包括交际的场合、条件等等。从术语学理论看,同音异义词不会造成歧义。因为全部术语都分别归属于个自的特定语义群当中。因而在具体语境中能够明确地辨明组成术语名称的概念;在逻辑学中,术语处在某一领域内部的一个概念的层级结构之中。正是上述种种原因,在术语学中必须避免让语言形式比它所代表的概念更具有优越性。我们不能从法语的术语Clonique(阵挛的)的词形推断出它是Clone(无性繁殖系)的派生词。同样,“机械运动”是贬义的“机械”的派生词,这种说法没有根据。几十年来的事实说明,无论在文科、理科的各种书籍中,还是讲课或交谈中,中性的“机械”跟贬义的“机械”很少产生混淆。(三)术语学理论还认为,从语言学方面的标准来衡量,对术语的词源研究是有必要的(新概念的命名尤其如此),但不可过分追究。当词源标准运用到从普通语言中引出的语义关系上时反而有害。因为很可能把术语所要表达的概念与毫不相干的联想纠缠在一起。特别是广泛使用了多年、已普及了的术语,更无必要“过分追究”。在我们内蒙古,文革期间有一个极深刻的教训。在那个动辄“上纲上线”的年代里,严密追究蒙古文中的“共产党”、“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等三个名词的词源。有人硬说第一个名词有“和平共处”、“不讲阶级斗争”之义;第二个名词有“中立国家、中间国家”之义;第三个名词有资产阶级宣扬的“共和”之义。结论是蒙文名称非改不可。由于广大知识分子和人民群众在内心深处无法接受,全国人大上提出提案后政府部门做出决议,停止使用所谓新名词,恢复使用原先的蒙文名词。这一教训,很值得术语学工作者吸取。人们可能提出这样的问题:怎能用在政治思想方面造成歧义的词来命名非常重要的三大概念呢?事实上,担忧是多余的。人们心里不仅没有歧义感,“名不符其义”感,恰恰相反,倍感贴切亲近。(四)我们是围绕术语标准化问题来讨论“机械运动”这个术语。术语标准化的首要的指导方针应遵循名称(能指)和概念(所指)之间的关系具有单义性——术语学原理。标准化的根本目的在于消除因术语的歧义而导致信息损失,促进科技交流。标准化还必须考虑社会语言学中的诸因素,如固定用法,使用地点,使用者需要等;必须考虑心理语言学中的诸因素,如美学、动机、谈话者的习惯,个人抑制作用、对改革的自然抵制等。另外术语标准化必须具有稳定性,一般仅涉及新词。无论从哪一方面审查,非改称“机械运动”不可的理由都不充分。众所周知,“机械运动”一词不仅在力学、物理学等自然科学范围内稳定的使用了几十年,人们难以理解“力学”这个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本质属性到底是什么。换句话说,这类定义没有什么意义。正因为如此,《化学是研究化学运动的科学》之类的定义,在教科书、工具书上已消失。再有,使用“力学运动”一词之后,初中物理教材的编写和教学中将出现新的麻烦。现行初中教材一开始就会介绍“力学运动”。而“力学”确切概念可能在高中教材中才出现。并且“物体位置的变化”这一概念,比较具体、简单、狭义;可是“力学”所反映的,是属于“高级”的、很抽象的、复杂的、涉及面广的概念。如果现行教材的安排比较符合学生的认识规律的话,没有“力学”的概念的条件,先讲“力学运动”概念,的确是个问题。(五)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已经知道有些科学概念的最初定名很不理想,乃至谬误。如“电动势”一词,英文称“e1ectromotive force”俄文称“Электродвижущ-ая сила”其中force、сила都指力。论内涵外延,电动势和力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多年的教学实践(蒙古文中的“电动势”是上述外文的意译)说明,上述定名对初学者很不利,他们往往把“电动势”理解为一种“力”,因而形成错误概念。对此,教师费很多口舌作解释。电流方向的规定(虽不属于名词术语范畴),也是历史性错误。那么,习用已久而表达不准或错误的这一类名词和规定要不要改呢?看来,世界范围内主张不改的占多数。换句话说,“约定俗成”这一条原则是不能废除的。科学名词的审定,从总体上说必须贯彻名符其实、词符其义,清楚表达出科学概念这个总原则。但从局部来说,习用很久很广,约定程度很高而又有争议的名词的审定过程中,还得考虑“约定俗成”这个辅助性原则。运用后一原则的目的在于使审定的名词易于推行,避免造成新的不统一,有利于名词审定工作总体目标的完成。《物理学名词编订条例》之13条中指出:“已经通用的名词,即使不是最理想的,也不要轻易改动、以免增加不统一”。我们认为“机械运动”,并非最不理想的名词,从“约定俗成”原则考虑更没有必要改动。相似文献   

19.
能源 (energy)即能量 (power)之来源。能量可以直接来自自然界 ,也可以来自人工加工的产物。人们在谈论能源时 ,所指的就是能量资源 (powerresources) ,所以 ,能源是能量资源的简称 ,能量资源是能源的全称。它包括一次能源 (primaryenergy)和二次能源 (sec ondaryenergy)。目前习惯上将一次、二次能源通称为能源 ,但是有人将其中的一次能源错误地称为能源资源 ;从而在“能源”和“能量资源”两个科学名词之外就有了一个既不科学 ,又不规范的“能源资源”名词。为了正确使用能源名词 ,规范能源研究工作 ,建议用“能源”和“能量资源”替代“…  相似文献   

20.
2008年,除了万众瞩目的奥运会外,中国预计在10月发射神舟七号载人飞船也让国人倍加关注,“太空行走”一词随之在各媒体上频频出现。“太空行走”顾名思义是在开放的太空中行走,这实际上是一种通俗的表述,规范的术语应为“舱外活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航天科学技术名词》(2005年公布)中收有“舱外活动extravehicul aractivity”。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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