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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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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与国外刑法相比较,我国刑法有关受贿罪刑罚种类的设置不够完善,尤其在剥夺犯罪人再犯的资格和能力、罚金刑等附加刑的设置方面存在一些缺憾,这对惩罚和预防犯罪无疑是不利的。在广泛查阅国外刑法的相关规定和思考后,对受贿罪附加刑刑种的完善提出增设和完善受贿罪资格刑和罚金刑附加刑种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日本刑法一直是大陆法系国家刑法领域的一个重要代表,其在许多方面的规定都值得各国刑法的借鉴。日本刑法初订于明治四十年(1907年),时至今日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其中关于贿赂罪的相关规定则是分则中变化最大、最为复杂的部分。当今在全世界范围内反腐形势日益严峻的情况下,对日本刑法中的受贿罪进行深入系统研究,对于打击贿赂型的犯罪、完善我国的刑法典,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起初日本刑法规定的贿赂罪,仅包括刑法第197条的单纯受贿罪、加重受贿罪和第198条的行贿罪。  相似文献   

3.
受贿罪是我国目前多发而且社会危害性最大的几种犯罪之一,笔者从受贿罪的主体、数额等方面入手,结合法学界对受贿罪的研究成果和我国现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分析我国对受贿罪研究的疏漏之处,并对我国关于受贿罪的刑事立法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4.
《刑法》第184条规定的犯罪行为不应该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和受贿罪,应该单独设置罪名。该条款追求的立法价值和目的是保护市场经济的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对刑法分则的客体及其背后追求的立法价值应该有具体精细的理解,尤其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罪这一类罪名,是为追求和维护市场诚信活动服务的。  相似文献   

5.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行贿受贿行为愈加猖獗.刑法中对于受贿罪的变革已经跟不上现实生活中打击受贿犯罪的需要,急需我国作出积极回应。笔者准备通过对近年来频繁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研究,阐述一下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的变革与不足。  相似文献   

6.
李羽欣  古耀达 《广东科技》2010,19(16):27-27
我国现行刑法中有关受贿罪的规定已经难以适应新的社会形势下打击受贿犯罪的需要,对于受贿罪主体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很有必要。本文对受贿罪的主体不完善问题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7.
2007年11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将《刑法修正案(六)》第七条所规定的罪名确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有哪些?是否包括医疗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非国家工作人员犯罪主体能否成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农村基层干部)人员在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处于何种地位?这些问题困扰着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在本文中,笔者欲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方面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8.
以受贿罪的本质检视我国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可以发现这一要件在受贿罪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然而利益要件所担当的重要功能,不仅使刑法理论对这一要件的解读陷入了困境,也造成了司法适用的混乱。通过对比国外的立法经验,我国应弱化利益要件的功能,使其逐渐淡出刑法规范;丰富职务要件的内涵,使其承担起受贿罪的理论使命。  相似文献   

9.
受贿罪主体地位差别包括受贿罪主体特征在刑法中的犯罪构成刑罚的差别,它是由主体的职务性质、级别地位、身份以及对廉洁性的侵害方式,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的。我国刑法应科学地根据受贿罪不同主体的特征,从犯罪构成、刑罚的轻重及刑衙方面来体现主体地位的差别性。  相似文献   

10.
在抽象的意义上,贿赂罪中贿赂的范围本就不应该是一成不变的,因为对范围“宽窄”的取舍最终应取决于人类文明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我国《刑法》虽然明确规定了受贿罪,但是对受贿罪的范围仍然仅限于财物方面。由此造成的后果是将“性”等非物质性利益排除,而无法对性贿赂行为定罪处罚。针对性贿赂问题在国际社会中的立法现状和趋势,笔者根据我国现存的问题试从性贿赂纳入贿赂罪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两方面进行思考,以此建议将性贿赂纳入刑法,扩大贿赂罪的内容范围。  相似文献   

11.
针对司法实践中查处受贿犯罪时经常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两高”发布了及时查处、依法惩治新类型受贿犯罪的司法解释。细加分析“两高”受贿罪司法解释第9条的规定,不难发现其立场有违刑法受贿罪的规定,并且条文中“及时”、“掩饰犯罪”之用语不明确、欠严谨。因此,对“两高”受贿罪司法解释第9条进行反思,有助于厘清异议,正确适用刑法和司法解释解决受贿罪定性问题。  相似文献   

12.
腐败现象的存在和蔓延严重地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我们必须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惩治。然而,就现行刑法来看有诸多不利之处,为此,对现行刑法中的条款要进行调整,要在刑法中设立违反职责罪,要明确限定国家工作人员犯罪主体的范围,完善受贿罪的有关规定,设立滥用职权罪,并要排除种种干扰使司法机关能够独立行使职权,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惩治腐败。  相似文献   

13.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司法解释对《刑法修正案(七)》中新增规定的罪名表述,此罪的设立是完善我国《刑法》中的贿赂犯罪体系、适应司法实务以便更好的惩罚犯罪分子的现实需要,也是我国承诺履行已加入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义务的要求。正确理解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对司法实务中对该罪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故本文针对法律条文中对该罪犯罪构成规定的主体范围的内涵进行具体阐释与探讨,以便使司法实务中能更好地贯彻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相似文献   

14.
“黑哨”行为本质上是一种利用公共权力,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以及足球俱乐部和广大足球观众利益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关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规定,我国足球职业联赛中的裁判可以以准国家工作人员论。“黑哨”行为符合受贿罪的犯罪主体特征,应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15.
当前,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体制转轨时期。经济体制改革往纵深发展,经济建设的步伐大大加快,经济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显得相对滞后,这就给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最近几年,受贿罪发案率比较高,给社会带来了恶劣影响。反腐倡廉斗争中,尽管司法机关加大了打击力度,惩罚了一大批收受贿赂的犯罪分子,但仍有不少受贿行为没有得到制裁。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很多,其中,现行刑法在受贿罪立法上的疏漏是一个重要原因。如何完善受贿罪立法,充分发挥刑法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作用。是当前法学研究的一大课题。  相似文献   

16.
我国食品安全状况虽得到了较大改善但形势仍不容乐观,而刑法中有关食品安全犯罪的规定存在诸多弊端,如与相应行政法规定不协调、对犯罪我主观方面的范围规定较窄、刑事责任实现方式较单一等.对此,应实现与行政法良好衔接,对犯罪人主观过错方面增加重大过失的内容及规定并完善资格刑与非刑罚处罚方式.  相似文献   

17.
我国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迫切要求刑法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但是我国刑法中挪用公款罪的规定表明刑法对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的保护是不平等的,非公有制经济的刑法保护处于弱势.我国应改革挪用公款罪,加强刑法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法体系中的行政刑法规范数量众多,为了解决目前刑法典中的行政刑法、单行行政刑法以及附属行政刑法法规之间的诸多竞合和矛盾之处,单独设置行政刑法已经成为完善我国刑法的迫切需要。确立以行政刑法为核心的专门立法,应当采取行为本位主义的立法模式,坚持间接调整原则,采用直接设置独立罪名、法定刑和设置照应性刑法规范相结合的结构,设置特有的刑罚原则,实现行政刑法理念和行政犯罪司法体系的更新与创造。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第13条将斡旋受贿犯罪的主体从"国家工作人员"延伸至五类非国家工作人员。因此,将《刑法》第388条之规定从受贿罪中独立出来单立罪名十分必要,成为独立的罪名不但有助于消除立法目标与刑法基本理论的冲突,而且有利于打击和预防犯罪。为了使立法简约,不会使司法实践中陷于被动,应将《刑法》第388条统一为斡旋受贿罪。  相似文献   

20.
正当防卫制度在各个国家的刑法中都有规定,文章从正当防卫的法律地位、不法侵害、防卫时间、防卫意图、防卫限度等方面对英美刑法与我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制度进行分析、比较,以期丰富和完善我国的正当防卫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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