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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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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已进入修改的议程,修改我国行政诉讼法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扩大我们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标准,所以行政行为不仅是一个学理上的概念,更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在修订我国《行政诉讼法》时必须在该法律里面明确规定行政行为的内涵和外延,以达到扩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防止实务中对行政行为的错误理解的目的。  相似文献   

2.
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行为理论的核心,也是行政法律基本制度付诸实施的现实前提 。现在具体行政行为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法律基本制度的操作 ,通过分析现有分类理论 ,以具体行政行为的本质特征为基础,以实务操作为侧重点而得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判断标准 。  相似文献   

3.
为行政事实行为提供司法救济,其实就是将行政事实行为纳入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中去,其既有理论依据,而且在我国现行法律之中也存在突破口,行政事实行为的司法救济包括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两种,其诉讼类型包括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预防性诉讼。  相似文献   

4.
由四川省一起行政区划调整纠纷引申出法学领域的两个重要问题——行政区划调整的法律性质如何界定和行政区划调整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对于这两个问题,目前学术界鲜有研究。为此,界定了行政区划调整的法律性质。经过详细论证,认定行政区划调整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而属于国家行为。其次,基于国家行为的不可诉性,行政区划调整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5.
借鉴他国经验,构建多元化行政诉讼证明标准是必要的;行政诉讼多元化证明标准的构建应考量行政案件的类型、证明的难易程度、行政决定的重要性和行政管理的特点等因素,结合具体行政行为的类型设计不同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6.
公证机关公证行为的定性直接影响到其能否提起行政诉讼.本文先回顾学术界和司法实践关于公证行为行政可诉性的争议,然后从公证机关和公证行为的性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行政诉讼目的实现之间的关系以及发展中的公证行为进行可诉性探讨,认为公证机关公证行为的属性是一种准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7.
内部行政行为一直是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禁区,但行政人员的内部处罚又比比皆是,本文试图通过从内部行政行为内涵分析入手,提出内部行政行为可诉的理由和制度设计,以期完善我国行政人员权利保护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8.
行政行为中的第三人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主观上并不以其为行为的对象,但客观上侵犯其合法权益,从而与具体行政行为形成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行政第三人可以分为对象错误型、事实牵连型、利益波及型和行政不作为型,赋予行政第三人在行政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或补偿中的主体地位和权利是维护他们权益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9.
提起行政诉讼是原告依法享有的重要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照该条保护诉讼权的规定 ,与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只要认为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仅益 ,并符合该法第 41条起诉条件的规定 ,就可以启动行政诉讼程序成为原告。但由于种种原因 ,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或出于自愿 ,或不得已行使只有原告才享有的撤诉权利 ,导致行政诉讼程序的结束 ,因此 ,原告是行政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和消灭的主…  相似文献   

10.
随着行政诉讼实践的发展,行政司法实践界和理论界均意识到有必要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加以扩大,否则不利于保障公民的权利,也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相去甚远。文章仅对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合理性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1.
颜燕 《科技信息》2009,(3):253-253
本文从我国《行政诉讼法》对内部行政行为的可诉性规定入手,主要从理论基础上分析了该项规定的制定的理论依据,得出这些理论依据以今天的眼光看来并不十分科学。从而提出,我们应该以时俱进,将内部行政行为列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12.
行政行为补正是行政程序违法的一种责任实现方式。在未来的统一行政程序立法中。应该将补正与更正分开规定;在规定补正的适用范围时,应该从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进行明确的列举;在补正的期限方面,应该规定为行政复议程序终结前或行政诉讼程序终结前。  相似文献   

13.
《行政诉讼法》的1999年司法解释扩大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这是实现依法治政的需要 ,符合立法原意 ,也是为了与《行政复议法》相协调。新司法解释说明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模式是接近于概括式的混合模式 ,新司法解释在受案范围上扩大了可诉行政行为的外延和相对人受保护权利的范围 ,但还有在立法上进一步扩大范围的必要 ,应把合理性审查和抽象行政行为也纳入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14.
现行《行政诉讼法》自实施以来,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监督制约行政权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司法实践中,该法的不足也日益显现,其中一个被广泛质疑的焦点就是抽象行政行为并不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内。实际上,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范畴不仅必要,而且可行。综合多种因素考虑,在目前的多种抽象行政行为诉讼模式中,部分审查模式更适合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但也并非是完美方案和终极目标。在具体实施时,应当在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科学界定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理论研究成果、现实因素和先进经验,进一步扩大受案范围、放宽原告资格,并引入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使行政相对人可以就抽象行政行为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15.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对于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适当,原则上人民法院不能代替行政机关作出决定。但是,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合法但明显不适当的,即行政处罚决定显失公正但又不宜撤销的,人民法院有权予以变更,以判决变更行政机关的原行政处罚决定。  相似文献   

16.
保护灵活就业劳动者的权益急需政府行为的适当介入,本文从政府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两个角度入手,对抽象和具体行政行为中的违法不作为及违法作为加以分析,提出具有合理合法的相关保护灵活就业劳动者权益的法规政策并且相关法规政策通过政府具体行政行为落到实处。最终保障灵活就业劳动者权益的实现。  相似文献   

17.
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控已成为法学界的共识 ,在多种监控方式中 ,司法的监控无疑最有效。抽象行政行为应纳入到司法审查的范围 ,但鉴于我国司法机关的现状 ,现阶段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定 ,以限定于行政规定为宜  相似文献   

18.
行政救济问题是行政法学研究的重要课题,是现代化国家法治程度的一个显著标志。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国家赔偿制度是最重要的行政救济手段与途径.而对于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行为进行救济其中原因之一就源自于对信赖利益的保护。行政信赖保护原则是现代法治国理论的产物,它是诚信原则在行政法中的具体适用,信赖保护原则在行政程序法中的确立。将有助于规范行政行为,保护相对方合法权益,为中国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相似文献   

19.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立法模式及各类行政行为是否可诉始终是理论界关注的重点。本文就对这两个方面进行探讨。具体来讲本文分析了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现状,国外一些国家的受案范围规定对我国有借鉴作用,最后对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20.
法国作为行政法的母国,其行政法理论和制度至今仍走在世界前列,为各国行政法的发展提供经验和借鉴。法国的行政诉讼以及国家赔偿制度,尤其是将行政条例列入行政诉讼及国家赔偿范畴的做法,对于中国当前处理抽象行政行为违法问题的相关制度建设极富借鉴意义,将中法两国的相关制度加以比较,探究法国在此方面的可借鉴之处,以期对我国的相关工作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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