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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认定,下列单位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及我省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省科技厅批准为高新技术企业,并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自批准之日起享受国家和省有关优惠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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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8年,国家启动了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工作,颁布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及相关的《工作指引》,标志着一个新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时代正在到来。对比分析新办法的认定条件,结合江苏省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现状,重点对其创新能力进行剖析,据此提出持续推进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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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太原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进一步鼓励和调动县(市、区)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积极性.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和《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工作推动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太原市科学技术局于2005年8月7日,发布了《关于太原市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列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予以支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日前,本刊记者就《通知》的有关内容及区外高瓶技术企业关注的问题,采访了太原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条件财务处史宝刚处长,现将采访内容刊登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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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主体.近年来,特别是2008年以来,我省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作为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重要抓手和具体实践,扎实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各项工作.
一、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20年历程
2001年以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主要是针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企业进行,2001年以后到200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从仅针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拓展到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2008年以后,按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进行认定.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主要历程如下:
1990年7月,为争取杭州市列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科委参照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认定了23家高新技术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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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扶持、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2008年4月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称《认定办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称《工作指引》)等文件,为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评价问题研究提出新导向、新要求和新任务。本文结合2008年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分析了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价指标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促进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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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的实施细则已发布11个,具体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则的通知》、《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建设国家工程实验室的指导意见》、《关于依托转制院所和大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推动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础设施向企业及社会开放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关于加大对公益类科研机构稳定支持的若干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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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称《认定办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程序及管理机构进行了较大调整。为了帮助中山市企业尽快熟悉并掌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的条件、程序和要求,推进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山市科技局按照及早动员、广泛宣传、深入摸底和积极组织的工作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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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科技》2008,(10):10-16
为了鼓励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2008年4月和7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规定从2008年开始,全国将按新的标准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对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则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一新政在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上部有了较大的变化。为便于安徽省各地、各行业充分认识、理解、运用这一新政,进一步推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本刊通过采访安徽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副处长刘旭,对新政进行了解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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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去年国家颁布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标志着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新政策实施一年来,河南省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进展如何?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和标准有哪些?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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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政策经历了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1991年发布的高企认定办法(国发[1991]12号)旨在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建立和发展,只在开发区内实施;1996年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扩展到国家高新区外(国科发火字[1996]018号)。1999年科技大会之后,再次修订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国科发火字[2000]324号)。为促进经济特区和国家重点高新区发展,于2007年出台了《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为配合落实2007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企业所得税法》有关高新技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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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新《认定办法》的总体目标非常清晰,旨在通过鼓励创新的政策导向和新税制优化产业结构的引导功能,增强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以自主研发为核心的综合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升级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政策经历了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1991年发布的高企认定办法(国发[1991]12号)旨在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建立和发展,只在开发区内实施;1996年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扩展到国家高新区外(国科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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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委《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暂行办法》对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有如下规定: (1)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主体,高新技术企业应当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原则组建、管理和经营。 (2)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凡符合认定标准的企业,可以提出申请,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享受国家和地方赋予的各项优惠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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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技术新产品精选》2008,(11):19-19
为了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就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管理机构及认定条件、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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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4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详细规定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办法》规定: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将享受一系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办法》,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企业须再次提出认定申请。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认定机构在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认定申请。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