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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5 毫秒
1.
保险人在人身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的空档期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能否以人身保险合同未生效而对抗“对方当事人”。本文认为根据人身保险合同的性质、原则、特征、功能和各国的实践来看。保险人应对被保险人承担赔付责任。  相似文献   

2.
张爱荣 《科技资讯》2007,(27):254-255
人身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人身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于人们对人身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的认识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在理论界和实务中产生了大量的争议和纠纷.针对这些争议和纠纷,本文从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保险单与合同的效力以及保费缴纳与合同的效力三个角度进行了分析,指出我国保险公司在经营中存在的不规范之处,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的成立要件、生效原因、终止时间与其他合同比较有明显的特殊性。财产保险合同应属于不要式合同,其成立的时间应是保险当事人就保险合同的条款达成一致时;保险费的缴交是合同履行问题,不应将保险费缴交的时阃作为财产保险合同法定的生效时间;财产保险合同的终止一般向后产生约束力,但在法定或有约定条件存在时,也向后产生溯及力。  相似文献   

4.
保险合同在成立与生效问题上存在特殊规则,其要约的提出者既可以是投保人,也可以是保险人.对无须核保的保险合同,保险人收到要约时,承诺即生效;对需要核保的保险合同,保险人核保完成时承诺才生效.如保险合同附有生效条件,保险人负有说明义务,并且,保险责任开始既可以早于保险合同生效,也可以晚于保险合同生效.  相似文献   

5.
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可能发生在两个时间段:一是要约生效双方当事人开始谈判至合同成立止,即合同缔结期;二是合同成立至合同生效前,即合同效力成就期。有学者据此将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责任形态划分为两种即缔约过失责任和效力过失责任,笔者认为效力过失责任只是缔约过失责任的一种特殊形态,即缔约过失责任可根据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发生的时间段不同将其责任形态划分为合同不成立过失责任和合同效力过失责任。本文主要讨论的是基于违反先合同义务的合同效力补正问题。  相似文献   

6.
合同法的实施结束了对是否区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这对范畴的争议。订约主体就当事人约定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为合同成立,而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的拘束力。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和基础,但合同成立与生效各有其所应具备的要件,合同法对此作出了较以往不同的规定。区分合同成立与生效进而区分合同不成立与无效具有重大的理论及司法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7.
电子商务的目的是交易,而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交易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所以,研究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就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时间与地点及电子商务合同的生效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8.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合同法律制度中两种不同的制度。《合同法》对此做了一些规定。但在实践中常常会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不成立与不生效及无效相混淆。因此认识和掌握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概念、构成要件及其联系与区别,对于我们正确认定合同法律关系及合同效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先合同义务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其理论基础。它始于要约生效,终于合同生效,是对缔约信赖利益的保护。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适用于合同无效、被撤消、变更、解除,合同成立后生效前以及合同生效。《合同法》第42条、第43条仅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而未明确先合同义务,尚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  相似文献   

10.
郑宇蕙 《海峡科学》2008,(11):58-60
从经济角度上说,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并体现了一定的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是通过合同的订立来确立的.保险是专门对不确定的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赔偿.风险是否发生,何时发生,其损失程度如何,均具有较大的随机性.保险的这一特性要求保险人与投保人应在确定的法律或契约关系约束下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倘若不具备在法律上或合同上规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那么,保险经济关系则难以成立.因此,订立合同是保险得以成立的基本要素,它是保险经济关系成立的法律保证.该文从保险合同的性质、保险合同与格式合同的关系、无效保险合同的情形和产生的法律后果方面论述保险合同.  相似文献   

11.
保险受益人是人身保险合同的重要关系人,在保险合同中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关系到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本文结合我国《保险法》有关受益人的相关规定,试图就保险受益人的理论及实务当中存在着几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作一个理清,以引起对保险受益人相关问题的关注。  相似文献   

12.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合同法律制度中两种不同的制度。我国新《合同法》对此虽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在实践中,仍有许多人常常会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相混淆。因此,认识和掌握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概念、构成要件及其区别与联系,对于正确认定合同法律关系及合同效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
朱峰 《科技信息》2009,(20):325-325
保险标的转让时保险合同应随之发生转让,合同效力延续。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应履行通知义务,但不履行该义务并不影响保险合同转让的法律效力。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因素显著增加时,保险合同于转让时即丧失法律效力。应允许保险人享有对原保险合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各项抗辩理由,明确保险标的受让人的权利从属于原保险合同被保险人的权利,受其权力行使范围的限制。保险合同转让生效时限应以保险利益转移为判断。  相似文献   

14.
保险利益是保险理论的基石之一,是人身保险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它贯穿于保险经营的始终。《保险法》对保险利益虽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比较笼统,实践中不容易把握投保人取得保险利益的依据和范围。因此,文章拟对人身保险合同之保险利益的相关法律问题做一探讨。  相似文献   

15.
试论合同成立后生效前阶段的责任形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同成立后生效前阶段的责任形态是我国《合同法》立法上的“真空地带”,无民事责任说、缔约过失责任说、独立责任说理论上难臻圆满。从归责基础的视角考量,此阶段与合同生效后阶段具有相同的承担责任的事实基础与同一的法律约束力;从责任形态与其义务基础相适应的要求角度,适用违约责任也更具合理性。  相似文献   

16.
袁涌 《科技信息》2007,(5):204-204
我国信赖利益保护主要依靠现行《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但其有以下三点不足:赔偿范围和赔偿总额规定欠缺;对于合同成立后、生效前移机合同变更善意信赖人信赖利益致损无法救济。所以应该以契约义务责任制度代替现行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完善责任体系,全面保护信赖利益,保证交易安全。  相似文献   

17.
合同成立就是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的生效,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发生了拘束当事人的法律效力,是法律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行为所作的肯定性评价及其产生的后果。  相似文献   

18.
对传统民法买卖合同风险承担前提的质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传统民法将买卖合同风险承担的前提归结为合同的成立。但是在买卖合同成立后生效前,双方当事人并没有确立确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就谈不上风险承担问题。买卖合同风险承担的前提应为合同的生效,只有在合同生效后,才产生确定的债权债务关系,风险承担才有意义。  相似文献   

19.
为了维护经济安全,国家规定了一些合同必须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登记才能成立或者生效。当合同的申请义务人没有履行申请批准或登记手续时,因为合同的未成立或未生效而难以追究申请义务人的违约责任或缔约过失责任。对此,笔者认为,可以通过改变合同的签订方式的方法来规避因此带来的合同风险,对此类合同纠纷进行救济。  相似文献   

20.
长期以来,我国的司法实践对无效合同在掌握上宽严不一,在认识上莫衷一是,甚至将合同的成立问题与合同的效力问题混为一谈,将一些已经成立但不具备生效条件的合同都作为无效合同对待,消灭了本来不应该被消灭的交易。这与现代合同法鼓励交易的基本精神或价值目标是相违背的。本文试就无效合同确认的有关问题作一分析,与大家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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