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一直以来,国际商法和国际经济法合二为一,导致国际经济法这一学科结构庞杂。而国际商法在概念、法律性质、调整范围等各个方面有着自己不同于国际经济法的显著特性,因此本文认为应把国际商法设置成一门独立的学科。  相似文献   

2.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姜世波副教授新著《国际商法理论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06年3月出版)一书,首先站在现有的关于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的学科争论成果的基础上,运用科学学、法哲学、法史学、法社会学等法理学科的理论为手段深入阐述国际商法的基本理论,诸如学科独立的理论和实践依据、国际商法的特点、主体、历史长成的法理解读及其原则体系,国际商法与全球治理和法律全球化的关系,国际商事仲裁的法理基础,国际商法统一的方法论,国际商法学科的体系构建等重大问题,使国际商法学科的建构得以从理论上证成。  相似文献   

3.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姜世波副教授新著《国际商法理论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06年3月出版)一书,首先站在现有的关于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的学科争论成果的基础上,运用科学学、法哲学、法史学、法社会学等法理学科的理论为手段深入阐述国际商法的基本理论,诸如学科独立的理论和实践依据、国际商法的特点、主体、历史长成的法理解读及其原则体系,国际商法与全球治理和法律全球化的关系,国际商事仲裁的法理基础,国际商法统一的方法论,国际商法学科的体系构建等重大问题,使国际商法学科的建构得以从理论上证成。  相似文献   

4.
对高职涉外专业国际商法教学的探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艳秋 《科技信息》2009,(29):284-285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国际商法作为调整国际商事关系法律规范的总和,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国内学术界对国际商法的地位也倍加关注,逐渐抛弃了以前所认为的“国际商法不是一门独立法律学科”的理念,向“国际商法是一门独立法律部门或法律学科”的观点靠拢。但是.国际商法并未作为一门必修课程向国内全部的法学专业学生开设,而是作为一门适用面广、实用性强的课程向高职涉外专业学生开设。国际商法作为高职院校涉外类等非法律专业学生的专业课.在课程设置、教材选用、教学方法、课程实践等方面都有与其他专业课不同的特点。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教学方法.对今后的国际商法课的教学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5.
商法与民法之间的关系一直是法律专业研究的热点话题,许多学者从不同观点论述了商法与民法之间的关系,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众说纷纭,并没有形成较为统一的看法.商法与民法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是属于统一法律部门的不同法,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进步,商法与民法之间的关系也是在变化着的,通过本文的研究,笔者认为商法不能够完全脱离与民法而存在,随着商业的发展,商法与民法在内容上日益趋同.因此,通过本文的研究,笔者并不建议将商法与民法合并.尤其是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商法的法律地位对我国法学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6.
国际习惯与国际惯例是相区别的。国际习惯无论是在国际公法、国际私法还是国际经济法中都是指具有普遍法律效力的惯常行为。国际惯例在国际公法中是指不具有普遍法律拘束力的惯常行为;在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中,国际惯例的范畴大于国际习惯,它不仅包括有法律拘束力的国际习惯也包括不具法律拘束力的惯常行为。  相似文献   

7.
国际商法是随着国际商事关系的出现而产生并发展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近代以来,随着国际商事关系发展的国际性、协调性、安全生和便利性趋势,国际商法的体系也在不断发展变化.不久的将来,国际商法将更加"全球化",国际商事规范将更加统一化,国际商法的领域将更加广泛化.  相似文献   

8.
经济法与社会法之间的关系问题涉及到经济法的健康发展.作为现代部门法意义上的社会法不同于以公、私法为标准而产生的社会法.现代部门法意义上的社会法是以社会保障法为主体的法律总体,而以公、私法为标准而产生的社会法是社会性法,是以社会利益为调整对象的法律总体.因此,经济法和社会法同属于社会性法,都是相对独立的部门法.  相似文献   

9.
潭俊 《科技信息》2009,(34):157-157
为了满足国贸专业培养涉外复合型人才的需要,国际商法课程进行双语教学有其必要性,该文对国际商法实施双语教学中存在的优势和不足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0.
国际经济法学传统并不悠久。应当说就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至今的50余年的时间内。关于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和体系,中外学者提出很多不同观点,列举各种理由加以论证。笔者所见到的、并已经具有较为详尽阐述的学说有以下四类:1、“经济的国际法”说。简称为“国际法说”。其基本观点认为国际经济法只是国际公法的一个分支。传统的国际公法主要调整国家间的政治外交关系,但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迅猛发展,使得调整国家件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日益增多,并使得国际经济发成为国际公法的一个分支。因此,此派说坚持: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该学说的立论基础是传统的法学分科论和纯粹理论及概念。持这一观点的学者包括英国的施瓦曾伯格(G.Schwarzenberger),日本的金泽良雄、横川新,夸尔希(Asif H.Qureshi),法国的卡罗(D.Carreau)、朱亚尔(P.Julliard)和弗洛里(T.Flory),奥地利的霍恩温尔德(Igmaz Seidl-Ho- henveldem)等和我国的著名国际法学者王铁崖教授。  相似文献   

11.
国际法中的国家与个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国家和个人在国际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国际法理论界一直争论不休的问题。国家作为国际法的主要主体是不争的事实 ,个人在国际法中的地位不能仅限于客体也是普遍接受的观点。但是国家和个人在国际法中不具有同等的地位 ,发挥的作用也不同  相似文献   

12.
国际法具有自己独特的价值与理念,因而同样形成一种法律文化即国际法律文化。国际法律文化来源于人类不同文化与法系,因而具有概括性。当国际法进入一国法律秩序时,建立在不同价值与理念基础上的两种法律文化必然会产生冲突,这种冲突的解决模式将对一国的法制现代化进程产生深刻的影响,因此,强调法治,离不开国际法的指引与示范。  相似文献   

13.
法的人本精神是法的最高层次的精神,国际私法在对平等、自由与人权的保护、法律适用中的意思自治原则、选择性冲突规范的制定、属人法连结点之变迁、国际民商新秩序之构建等方面均体现了国际私法的人本主义。中国国际私法在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应以人为中心,坚持法的人本主义。  相似文献   

14.
张磊 《玉林师范学院学报》2010,31(1):99-103,118
长期以来.国际法的渊源问题在学界难以得到一致的解释,但是相当一部分学者将国际法的渊源理解为国际法的表现形式。以这种理解作为前提,《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只是国际法院的裁判依据,而非对国际法渊源的说明.但它的确为我们探究国际法渊源的范畴提供了一条线索。在对第38条所罗列的裁判依据和其他类别国际资料进行逐个分析和评论之后,现阶段国际法渊源的范畴应当是国际习惯和国际条约,且两者之间不存在等级关系。  相似文献   

15.
诊所法律教育作为一种适应现代法律职业要求的教学模式,完全可以在国际法教学中应用,但由于缺乏合格的指导教师、足够的资金等原因,要想广泛应用仍很困难。我们可通过聘请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指导教师、转变教育理念等方法来促进此种教学方法在国际法教学中的应用。  相似文献   

16.
随着国际社会对发展权的逐渐关注,发展权的概念逐渐从“应然人权”发展到了“法定人权”和“实然人权”。国际贸易法上涉及发展权实现的主要有“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和“反向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我们应从促进“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的完善、加大对发展中国家优惠的可行性和幅度、给予受惠国一定程度的发言权等方面来完善发展权的国际贸易法救济。  相似文献   

17.
薛福成是早期维新派代表人物之一,他的思想既有中学色彩,也吸收了西方的先进观念。本文从西学和中学两大背景入手,关注他的法律思想,引入法理学、现代化理论,分析他的国际法和刑法等观点,分析这些观点的进步意义和局限之处。他的法律观从总体上看,呈开放状态。  相似文献   

18.
法律人格是任何法律实体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基本保证,而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是该国际组织在国际上甚至在国内法上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首要条件。本文主要是探讨了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问题,从国际法律人格的含义说起,对国际组织拥有国际法律人格及相对应地其拥有的国内法律人格所产生的后果进行了扩展性地论述,并对非成员与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的关系作了详细的分析。  相似文献   

19.
条约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际法主体间根据国际法所缔结的,用于确定其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根据条约必须遵守原则,一国应真实善意地履行条约所规定的义务。然而,一项国际条约欲在缔约国内得到适用,必须得到该缔约国国内层面的"接受"。国际条约在国内法上的适用一直是国际法学界争论的焦点,也倍受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  相似文献   

20.
曾纪泽对公法态度的充满矛盾,由高度推崇到多有保留,其转折点恰是在他准备中俄修约谈判期间。中俄修约期间及其以后,曾纪泽虽同样未曾放弃利用公法维护国家权利的努力,却很少再提及公法对包含中国在内处于劣势的亚洲国家的适用性。究其原因,一是他对公法自身困境的认识;二是他所处时代中国处理周边国家的朝贡体系尚未全面解体,他对包含律法在内的中国文化还持有信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