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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27 毫秒
1.
住宅小区土地使用权在权利形态上表现为建筑物基地使用权和附属基地使用权,从主体形态上表现为基地地表及其上下空间利用权,主要包括屋顶平台空间利用权和地下空间利用权,各种权利均有其特定的归属和利用关系。  相似文献   

2.
多层建筑与物业区域的出现,产生了一种新型的不动产权利形态,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其中各区分所有权人就物业区域供全体或部分人共同使用的共用部分所享有的共有权,就是建筑物共有权。从性质上,该权利是物权,是所有权的一种共有形式;从主体上,全体业主是该权利的主体;从客体上,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楼宇屋面、建筑物顶层、小区绿地和专有房屋的外墙、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都是其权利客体。要保障建筑物共有权的实现必须完善有关法律。  相似文献   

3.
分析了小区地下车库的地下空间使用权,认为国家应确定地下空间利用权,保障业主住宅功能最大化实现。小区地下车库的建造需要以取得地下空间利用权为前提,进而才能成为合法物的所有权客体。国家应加强对小区地下车库价格的干预,避免车库资源浪费。  相似文献   

4.
宅基地使用权法律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法律规定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以我国现行宅基地基本制度为逻辑点,分析了宅基地使用权具有成员权性与用益物权性的特点,并提出了完善我国宅基地使用权取得消灭、权利整合及租赁收益和特定化收益等方面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5.
我国土地使用权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 ,从物权法的发展及其规范的内容来看 ,土地自始至终都是各国物权的重要标的。虽然我国目前有关土地的立法性文件林林总总 ,但由于我国立法上没有使用“物权”概念 ,缺乏完善的物权法制度 ,依现行法很难确定我国土地物权的体系及种类。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在实践中创设了许多新型物权 ,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使用权、自然资源使用权等。土地使用权无疑是土地用益物权中最主要的权利 ,但是从我国土地使用权现状来看 ,无论是立法还是实践都十分混乱。我国土地使用权制度的不规范 ,已严重制约了中国经济的发展、政治形象以及人民的生产生活。理论界都强烈呼吁应统一规范中国目前混乱的土地物权制 ,将之改造成与世界各国接轨的中国土地物权法制度 ,这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本文从中国土地使用权制度的现状出发 ,整理出完善我国土地使用权制度的一些基本思路。1 我国土地使用权缺席的现状土地使用权是指法人公民按照法律的具体规定 ,对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从土地使用权的含义来看 ,它是以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为标的物 ,包含着使用和收益双重权能的用益物权 ,不同于所有权权能的使用权 ,是...  相似文献   

6.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种土地使用物权形式,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为建造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本质上属于集体土地用益物权。我国《物权法》(草案)第158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权能是非常有限的,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仅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权利人并不享有处分的权能。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相似文献   

7.
邓琦 《科技咨询导报》2011,(32):244-244
为了能够更加充分地利用现有的土地空间,拓展生存的范围,人们越来越重视对土地空间的利用。《物权法》的颁布为土地的空间使用权的明确提供了法律的依据。土地空间基本上包括了地表、地下和地上三部分的空间。独立于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之外的权利称为空间使用权。我国对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方法包括了剩余计算法,收益还原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三种方法,通过这样来提高土地空间的利用效益和合理地配置城市资源。  相似文献   

8.
通行观点对于《物权法》第117条规定动产可以作为用益物权的客体的理解有立法矛盾和立法预留空间之争。通过对动产用益物权内涵和外延以及适用诸方面的考察和界定,其公示应采登记对抗主义,动产租赁权可以纳入动产用益物权的范畴。且该制度于当下所倡导的低碳经济也有着深刻的现代意义。  相似文献   

9.
中国土地制度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二元结构模式,自然延伸到了建设用地领域。集体土地使用权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同为不动产使用权.理应受到平等保护.不应因”身份”不同而有所差别。但现行法对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建设的权利主体、使用目的、取得程序及使用方式等都有严格限定,立法与现实的矛盾已不容回避.因此.需确立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完整地位,明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用益物权属性,将其流转纳入有形市场。  相似文献   

10.
人类的一切活动都离不开空间,而且对其活动的空间具有独占性,不论是在地表上空还是在地表下面的活动空间,都要有适合于人类生存的空间,人类才能进行有目的的活动.因此,空间是人类活动的最基本生存条件,在生活和生产活动中必须拥有一定的空间,对空间享有稳定的权利,保证利用空间的安全和空间利用的秩序.所以物权立法中应该确立空间权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11.
民族地区农地使用权的用益物权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所有权在我国大陆的主体是国家和集体。农地使用权实质上就是土地的用益物权。可以尝试构建民族地区农村土地使用的地上权,考虑设立民族地区农村土地使用的永佃权,大胆推行民族地区农村土地使用的地役权。  相似文献   

12.
土地发展权是对土地在利用上进行再发展的权利。土地发展权的分类除了包括农地发展权、建设用地发展权、未利用地发展权外,还应当包括生态用地发展权。土地发展权是从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物权,具有人权属性。土地发展权除了具有物权的排他性、支配性、收益性等一般特征外,还具有抽象性、潜在性、政策性和工具性等特征。在界定土地发展权的归属时应当厘清国家对土地的宏观调控权和土地产权之间的关系,不能因为国家的宏观调控而抹杀了土地产权。我国的土地发展权应当分别归属于国家和农民集体。  相似文献   

13.
商品房住宅小区车库产权归属争议的根源在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应解决好小区车库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归属两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集体林权改革中的林权,其性质从民法角度分析并不具有物权属性,而应当被制度化为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林权应当回归其政治属性。对于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的流转需要确定林地和林木之间的关系,目前对于林地和林木之间流转时的关系并不清楚。确定林走与地走相互独立的原则,可以最大限度发挥林地和林木生产要素的功能,同时集体林权改革后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和林木所有权人应当享有充分权利。  相似文献   

15.
我国目前存在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模糊,权能虚置;集体土地使用权内容混杂,不能流转等弊端,必须对其作根本性的改革。在坚持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借鉴国有土地使用权改革的成功经验,取消集体土地所有制,代之以单一的土地国家所有制。建立和谐统一的上地用益权体系,严格控制改变土地用途,加强土地公权管理,这是改革我国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制度的理想模式和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16.
略论住宅小区车库的权属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当前,我国关于住宅小区车库的纠纷不断。究其缘由,属于车库权属不明所致。住宅小区所占基地在土地用途上应当为住宅用地,配套建车库也为法律法规所要求,车库则应为小区的配套设施,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用部分持分权的客体,属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并共同约定其使用方法。作为小区共用部分之一,为了最大限度地得以利用,可于其上设定共用部分专用使用权,但与一般共有之性质有所区别。唯有从法律上明确车库权属,才能有效减少纠纷,规范开发商的行为,保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7.
我国没有将农地发展权从农村土地所有权中独立出来并由政府收购。因此从所有权的角度可以看出,我国的农地所有权是一个完整所有权。在国家解除对农地的用途管制之后,将农业用地转为工商用地的权利应由农地所有权人享有。以此观之,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被征收时所获得的补偿与该土地再由政府转卖时的价格之间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差价便失去了其存在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18.
目前法学界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仍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仅是物权,而且是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平等的独立物权;同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物权并非传统大陆法系的私权,而是融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于一体的财产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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