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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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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我国《公司法》修改之际,探讨了我国公司资本制度存在的一些缺陷,并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完善:用折衷资本制取代法定资本制;出资形式由法定变更为法定与约定共同使用;降低最低资本限制。  相似文献   

2.
资本与组织机构是公司赖以生存和正常运转的两大支柱 ,由此而建立的公司资本制度与组织制度不仅是公司理论的核心 ,而且也是世界各国公司立法的重要原则。与这两项制度的国际立法相比较 ,我国现行《公司法》有明显不足。基于社会现实的需要 ,并为了与国际公司立法的发展趋势相适应 ,我国公司资本制度应改用认可资本制或折衷的授权资本制 ;我国公司组织制度须在股东大会制度、落实董事会中心主义、加强监督体系、大力推行职工参与制等方面予以修改完善。  相似文献   

3.
资本维持原则作为保护公司债权人的一项原则在我国《公司法》中有多处体现,但近年来该原则在保护债权人方面的实际效果却遭到学界诟病,究其原因,主要是资本维持原则及其相关的法律规范制定的根基即资本信用理论存在着难以解决的弊端。所以本文试图阐明资本信用的内部缺陷和从资本信用转变为资产信用的合理性,并以此为基础重新架构公司法资本维持原则的相关理论和制度。  相似文献   

4.
1993年12月29日颁布的《公司法》,是我国第一部系统地规定公司事项的法律。自1994年7月1日实施后,由于当时立法环境和条件的限制,此后产生的许多矛盾在当时尚未充分显现,因而不可避免地留下缺陷.尤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公司法》存在和作用的社会条件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其理论和法律制度不适应实践需要和落后于实践的问题目益突出。《公司法》的修改越来越显得必要和紧迫。为此,我国于2005年10月27日修订通过了新《公司法》,并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新《公司法》(以下简称《新法》)在制度上作了大量突破。  相似文献   

5.
中外公司资本制度的立法比较与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资本是公司赖以生存和独立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是公司得以正常运作的前提条件,有关公司资本制度的立法,当今世界主要有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和折衷授权资本制三种体制。我国现行的公司资本制度中对内资公司采用法定资本制、对外资公司采用授权资本制,这种规定存在一定的缺陷,有待立法改善。  相似文献   

6.
本文通过对我国公司法新增的关于公司司法解散的条款进行分析并对比国外相关的法律规定,对当前我国公司退出机制的缺陷和困惑进行反思,并提出如何对我国的立法进行进一步完善的建议和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7.
公司设立是一种重要的法律行为,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定条件和程序。然而,在现实中由于各种原因,公司瑕疵设立时有发生,其法律后果如何,英美法系主采原则承认主义;大陆法系则普遍采取原则否定主义。而我国《公司法》规定的瑕疵设立行政撤销主义存在重大缺陷,因此需要借鉴域外的立法经验,试为我国的公司瑕疵设立确立完善的法律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8.
传统的公司法资本制度采取的是法定资本制,以公司资本作为公司信用的基础。2013年12月28日修改的公司法取消了资本最低限额制度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公司资本不再作为公司信用基础,法定资本制受到冲击。公司的信用取决于公司的净资产,公司信用转而以资产作为基础。资本信用发展到资产信用,影响深远。随着从资本信用过渡到资产信用,传统的公司制度应当进行相应重构。  相似文献   

9.
一人公司的出现,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出资经营者为追求有限责任利益,将其独资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结果。承认一人公司是世界公司制度的发展趋势。我国现行《公司法》仍然没有承认一人公司,而实践中一人公司却普遍存在,造成了法律制度上的漏洞和操作上的混乱。因此,建议《公司法》对一人公司加以重新立法和规制,明确赋予一人公司之合法性。同时,通过完善《公司法》的一些规定,严格限制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滥用有限责任。  相似文献   

10.
债权在财产权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随着我国公司法的修改,债权出资也得到法律的认可。但由于债权有其特殊性,与其它出资形式相比有其特殊的风险。由此而带来的问题是债权出资能否与我国的公司资本制度相适应,我国立法者又需如何进行制度设计来克服债权出资的固有风险以期能更好地与我国现行公司制度相适用.本文对此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1.
《公司法》中法定公益金制度是特定社会背景下的产物。从理论上说,法定公益金制度与投资权益和公司利益都相互冲突,在实践上也几乎形同虚设。因此,在《公司法》修改过程中,我们必须重新考量法定公益金制度存在的价值。在《公司法》修改过程中,应平衡公司自治与国家干预的关系,共同促进公司发展与社会福利的双赢。  相似文献   

12.
我国公司法虽在2005年进行了较大修改,但对公司瑕疵设立的法律规制并不完善.针对这一现状,文章在比较研究国外立法的基础上,指出我国公司法应将承认瑕疵公司的法人格作为一般原则,同时建立公司瑕疵设立矫正制度,将公司无效诉讼制度作为例外补充,并建立完善的公司瑕疵设立责任体系.  相似文献   

13.
一人公司在西方国家公司立法经历了从普遍否定到逐渐肯定的转折,其根源自是公司法理论更新的和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所导致的结果。本文试对西方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发展作出简要回顾,并对我国一人公司之立法现状和存在问题展开分析,最后提出构建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若干构想。  相似文献   

14.
以"内生性法律理论"来检讨我国这次公司法修改的不足之处。以新《公司法》中引进的独立董事、一人公司和公司法人人格制度为考察对象,认为这些制度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  相似文献   

15.
《公司法》修订之前,我国仅有国有独资公司和外商独资公司的法律规定,并无有关国内自然人和法人设立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定。而随着经济的发展,投资者要求进行经济活动时承担有限责任,从而将经营风险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的需求必然导致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着一人公司。而现实在着的一人公司不仅对传统公司法理论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而且在实践中也引发了大量的纠纷。在我国进行一人公司立法是必要的,存以法律的形式对一人公司加以规范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新修订的《公司法》终于突破传统公司法理论,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出了明文规定。本文尝试就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控制问题作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6.
一人公司以其独有的特点满足了各种投资者的投资需要,因而在现实商业社会中有着很大的发展空间和生命力。但由于一人公司本身的特点给传统的公司法理论带来了很大的挑战,一人公司最初以一种事实上的而非法定的公司形态出现的。对于一人公司给以立法上的确认,并通过公司法对之进行规制己经成为世界范围公司立法与实践的一个潮流。新《公司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做了特别规定。至此,我国公司法正式确立了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初步构建了我国一人公司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7.
“以人为本”的民营高科技企业与“以资为本”的传统企业的治理结构存在着很大的差别,而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严重滞后。表现在合伙企业法对合伙类型规定过于单一,公司法对公司设立的条件过于严格,相关金融法律制度对融资的许多障碍设置,这些都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应修改合伙企业法,允许高科技企业选择有限合伙形式;修改公司法,降低公司的准入门槛;建立外部人治理结构,允许商业银行等大的风险投资机构成为公司股东,直接监督和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  相似文献   

18.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各国公司立法和研究的重心,而建立独立监事制度、充分发挥监事会独立的监督职能,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所必要,也是各国公司立法的经验。为此,应修改我国《公司法》52条第2款,健全有关规则,完善以独立监事为基础的监事会,而不是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并存的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9.
本文首先简单介绍了一人公司的发展,肯定了一人公司存在的意义。然后从我国的现实和法律发展的情况出发,对我国目前一人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简单分析,提出在现行公司法规定的制度之外,还应从建立健全我们的信用体系,加强内部和外部的监督等方面对一人公司进行有效的规范,以促进一人公司的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20.
公司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作为公司法人制度的两大基石,自形成以来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从公司权利能力、一人公司和公司人格否定3个方面讨论我国新的《公司法》中涉及到公司人格方面的。修改内容及其意义和存在的某些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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