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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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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合同不为投保人的利益而存在,仅仅为被保险人的利益而存在,在此情况下,仍然强调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没有现实性,也不合理,特别是,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时,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保险利益的丧失情况十分复杂,被保险人因为保险合同享有的利益不能因为投保人丧失保险利益而受影响。笔者根据具体案例,结合我国立法现状及国际通行做未能,对此作以分析。  相似文献   

2.
朱峰 《科技信息》2009,(20):325-325
保险标的转让时保险合同应随之发生转让,合同效力延续。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应履行通知义务,但不履行该义务并不影响保险合同转让的法律效力。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因素显著增加时,保险合同于转让时即丧失法律效力。应允许保险人享有对原保险合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各项抗辩理由,明确保险标的受让人的权利从属于原保险合同被保险人的权利,受其权力行使范围的限制。保险合同转让生效时限应以保险利益转移为判断。  相似文献   

3.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指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损失后,所取得的被保险人享有的依法向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我国《保险法》对保险代位求偿权也有明确规定,我国《保险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当保险标的因保险责任事故而发生的损失,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或违约行为所致,被保险人依法有权向第三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同时,被保险人也可以基于保险合同关系向  相似文献   

4.
被保险人、受益人所拥有的保险合同维持利益与保险人、投保人的保险合同解除权之间存在着巨大矛盾。作为合同中受保障一方,被保险人、受益人可采取必要措施来维护自己的维持利益。同时,保险人、投保人的手中的合同解除权也应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相似文献   

5.
合理期待原则是美国保险法为规范保险合同最新发展的原则,该原则针对的是保险合同订立中不利于投保人、被保险人的特点而提出,该原则最新的发展动向是法院在适用中与第二次《合同法重述》关于格式合同的适用例外规定相结合,为我国保护保险消费者提供了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6.
格式化的责任免除条款是保险合同中免除或者限制保险人责任的条款。由于保险人在设置格式化责任免除条款时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使格式条款本身出现缺陷,导致该责任免除条款的无效。因此,必须对格式化责任免除条款加以明确提示和说明。但是,为了避免被保险人利益保护的绝对化,应该对责任免除条款的效力认定加以合理的限制,使保险合同双方利益得到平衡。  相似文献   

7.
告知是订立保险合同的必要程序,是《保险法》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规定的合同双方的法定义务。我国《保险法》第17条第1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然而,什么样的"说明"构成保险法所要求的"说明",未说明的后果,保险人的询问采取哪种形式,投保人如实告知的形式,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  相似文献   

8.
论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是保险法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为各国保险立法所重视。保险法严格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相似文献   

9.
保险受益人是人身保险合同的重要关系人,在保险合同中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关系到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本文结合我国《保险法》有关受益人的相关规定,试图就保险受益人的理论及实务当中存在着几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作一个理清,以引起对保险受益人相关问题的关注。  相似文献   

10.
王晓华 《科技咨询导报》2011,(9):229-229,231
如实告知义务是保险法上要求投保人和保险人履行的一项重要义务,双方能否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直接关系到各自的利益,进而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文章对保险合同签定时如实告知义务的几个问题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探讨,提出即要强调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也要重视保险人如实告知的观点.  相似文献   

11.
北京赛福哈博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脸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脸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人权利与义务:一、安全生严责任保险在投保人缴纳保险费次日零时即生效。本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役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二、保险人按照本保险条款的约定,认刀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  相似文献   

12.
保险问答     
汽车保险单证有哪几种形式? 在汽车保险中主要有以下几种单证: 投保单:是投保人申请投保保险的一种书面凭证。投保单通常由保险公司提供,由投保人填写并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填写好的投保单的内容出具保险单正本。保险单:也叫保险单正本。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证明。保险单由保险公司出具,主要载明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的凭证。  相似文献   

13.
王运 《科技资讯》2023,(2):126-129
保险科技加速了互联网保险的发展,但与之而来的互联网保险理赔难、不当创新、竞争无序严重损害了保险消费者的权益。该文通过分析互联网保险的发展现状以及保险科技的发展现状,找出互联网保险销售面临的困境,提出其发展建议:利用区块链技术,将传统的保险合同转化为智能合约的方式,提升保险合同签订与理赔的效率;利用大数据对个人信用、个人需求等进行分析,从而定制最适合个人的互联网保险产品;利用智能设备,动态监测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等。  相似文献   

14.
保险利益原则之创设的根本目的在于防止发生道德危险,从而更好地实现保险"分散危险,补偿损失"的职能。保险利益是投保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法律上的关系,在财产保险中,为实现损失填补原则,保险利益必须存在于保险事故的发生时,在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必须存在于保险合同订立时,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需要征求被保险人的同意,同时以投保人对保险人之间的利害关系为基础。  相似文献   

15.
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49条、第52条及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4条对危险增加通知义务进行了规定。该项制度的立法目的在于及时对风险变动进行评估,维系保险合同的对价平衡关系。但是,目前上述法律及司法解释条文存在不足,在实务中易遭到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双重滥用,其适用范围被不当限缩,两个条文之间存在内在冲突。为解决上述问题,建议将危险增加情形分为主观危险增加和客观危险增加两种类型,并赋予其不同的法律后果;在适用范围上置之于保险合同的一般规定之中,可同时适用于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在条文顺序上,第52条应置于第49条之前。  相似文献   

16.
在对医疗保险市场的特性进行经济学分析的基础上,剖析了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特点和发展潜力,探索了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的发展方向,并提出健康生活理念,引入健康管理机制,充分发展健康保险,把关注由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损失后的事后经济补偿转移到关注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损失前的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以及被保险人生存期间的健康管理,以促进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相互补充,完善我国医疗保险体系。  相似文献   

17.
贾春晖 《科技咨询导报》2013,(2):220-220,222
保险合同的有效订立是保险合同关系产生的前提,没有有效的保险合同则很难谈得上保险业务的开展.针对我国保险法理论与实践中对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问题的颇多争议,该文将对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及生效进行讨论,分析讨论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生效的涵义、要件并对与其密切相关的单据及保险费的缴付等进行说明,以解决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法律上的疑问,公平合理地保证合同双方当事人之利益,并为立法和司法实践所借鉴.  相似文献   

18.
我国现行保险法中有关疑义利益解释原则的规定过于空泛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容易导致司法实务中的误用和滥用现象,既违背了立法目的,又不利于构建保险业健康发展的法律环境。再加上保险合同的特殊性与疑义利益解释原则的客观依据和洪理基础相冲突,弱化保险合同疑义利益解释原则,构建新的保险合同条款争议解决机制,尤其注重诚信原则的运用和把保险合同纠纷确定为调解前置案件,是解决保险合同条款争议的一种新思路。  相似文献   

19.
保险合同在成立与生效问题上存在特殊规则,其要约的提出者既可以是投保人,也可以是保险人.对无须核保的保险合同,保险人收到要约时,承诺即生效;对需要核保的保险合同,保险人核保完成时承诺才生效.如保险合同附有生效条件,保险人负有说明义务,并且,保险责任开始既可以早于保险合同生效,也可以晚于保险合同生效.  相似文献   

20.
我省自2013年7月启动"安责险"以来,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安监部门、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司共保体通力合作和广大企业积极参与,切实起到了有效防灾减灾、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的预期作用。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规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载明的地点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建设、经营、储存、销售、使用等活动,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第三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授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对第三人死亡、伤残和财产损失予以赔偿。安责险,通过运用商业保险的社会化保障功能,逐步建立政府主导、企业负责、社会化保障的风险防控体系,对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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