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自江西省出台《江西省流域生态补偿办法(试行)》以来,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效果一直备受关注。为综合评价生态补偿政策对江西省三大流域的实施效果,以江西省信江、饶河和修河为实验组,湖南省沅江、资江和澧水为控制组,使用双重差分法估计政策实施对水质提升的净效应。实证结果表明,江西省出台的流域生态补偿政策显著提高了信江、饶河和修河流域的生态环境,水质提升效果显著,且该政策对水质提升的净效应系数为0.370;行政区面积和流域位置均对流域水质等级具有显著的负向相关关系。进一步分析发现,生态补偿政策在高经济活动区域实施对水质提升的净效应高于低经济活动区域。基于上述实证结果,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以期为江西省流域生态补偿政策进一步优化做出一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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