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从彭宇案看法、道德与社会文明——以社会学法学为视角
引用本文:王文霞.从彭宇案看法、道德与社会文明——以社会学法学为视角[J].当代地方科技,2011(18):16-16,18.
作者姓名:王文霞
作者单位:兰州商学院法学院,730020
摘    要:2006年11月20日,徐寿兰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其间,徐寿兰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徐寿兰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年轻人彭宇。彭宇表示无辜。认为,当时3辆公交车同时靠站,老太要去赶第3辆车,而自己从第2辆车的后门下来。"一下车,我就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了,不一会儿,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动过来扶老太。老太不停地说谢谢,后来大家一起将她送到医院。"从而否认自己是肇事者。以致酿成诉讼。

关 键 词:社会学法学  彭宇  社会文明  道德  公交车  南京市  徐寿  年轻人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