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彭宇案看法、道德与社会文明——以社会学法学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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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文霞.从彭宇案看法、道德与社会文明——以社会学法学为视角[J].当代地方科技,2011(18):16-1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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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文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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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兰州商学院法学院,730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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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11月20日,徐寿兰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其间,徐寿兰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徐寿兰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年轻人彭宇。彭宇表示无辜。认为,当时3辆公交车同时靠站,老太要去赶第3辆车,而自己从第2辆车的后门下来。"一下车,我就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了,不一会儿,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动过来扶老太。老太不停地说谢谢,后来大家一起将她送到医院。"从而否认自己是肇事者。以致酿成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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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学法学 彭宇 社会文明 道德 公交车 南京市 徐寿 年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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