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强制执行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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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波,门庆姝.论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强制执行公证[J].当代地方科技,2011(20):2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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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波 门庆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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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通化市山城公证处,13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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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强制执行效力,是法律赋予公证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对于督促债务履行,防范金融风险,及时调整债权债务关系,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在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尤其在保证银行按时收贷,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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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强制执行 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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