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师参加司法实践活动的必要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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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春联.法学教师参加司法实践活动的必要性分析[J].当代地方科技,2011(20):174-174,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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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春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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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财政金融系,73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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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学教师应当参与法律实务工作,积累司法实践经验;同时,高校也可以聘请法律实务工作者到高校任教,特别是高职院校。这就要求高校法学院系要加强与法律实践部门的密切合作,实现法学教学与司法实践的互动。我国大学法学教学应当加强实践教学,而加强实践教学要求教师应具有司法实践的经验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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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论关 法学教学 司法实践 互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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