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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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邓春蕾.对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思考[J].南昌高专学报,2006,21(5):1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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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春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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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江西,南昌,330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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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因《合同法》关于表见代理制度的文字表述过于简略,在理论和实践中对表见代理的适用已有不当扩大的倾向。文章从理论和实践角度阐述了以本人有过错为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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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表见代理 构成要件 过错 |
文章编号: | 1008-7354(2006)05-0013-02 |
收稿时间: | 2006-09-20 |
修稿时间: | 2006年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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