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舅父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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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泉福.略论“舅父权”[J].龙岩学院学报,19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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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泉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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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舅父”,通常用来指称母亲的兄或弟。所谓“舅父权”就是指舅父在外甥的婚丧喜庆等家庭事务中的特殊的地位和权威。所谓“天上雷公,地上舅公”,“天上老鹰大,地上娘舅大”的俗语所反映的就是指舅父的这种地位和权威。除了舅父本人外,以他为核心的整个母方家庭,直至家族(俗称“外婆家”或“外家”)有时也有类似的地位和权威,这是舅父权的组成部份。舅父权是一种古今中外都存在的特殊的民俗现象,是母权制残余的遗留。令人迷惑不解的是,舅父的这种权威,往往不但为外甥们所接受,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为社会所公认。这种依习惯法形成的权威有时竟然胜过成文法的权威。下面就“舅父权”的表现,历史渊源,舅父权现象的积极作用及其负面影响分别予以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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