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安居”刻不容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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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晶.农村“安居”刻不容缓[J].湖南安全与防灾,20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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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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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农民改善居住环境的热情高涨,一幢幢崭新的房屋在农村拔地而起。但是,与城市建房不同,由于农村建房多为农民自筹自建,农村建筑工程事故屡屡发生,给广大农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一定的损失。2013年5月3日,河南省延津县农村发生民房施工坍塌事故,造成7死21伤。经调查证实,承接工程的乡村建筑队没有任何资质、施工人员系村民临时拼凑、安全观念淡薄等是发生惨剧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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