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胡塞尔的直观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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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葛宇宁,赵新霞.试析胡塞尔的直观理论[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3(4):5-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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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葛宇宁 赵新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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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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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直观理论是现象学的特色方法之一,也是胡塞尔对哲学的重要贡献。胡塞尔在继承传统西方哲学直观理论的基础上进行扩展和创造,提出了直观理论的方法论体系。根据直观对象的不同,区分出不同的直观。胡塞尔现象学的直观是直接把握事物本质的,是本质直观,这和本质反思不同。现象学不承认本质和现象的二分,认为本质就在现象之中,不是在现象的背后,甚而现象就是本质,事物对我们呈现的东西就是本质,因此直观可以对其把握。这是一种哲学思维方式的变革,有其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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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直观 本质直观 意向性 现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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