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与经济法的干预工具——重庆实践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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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珏.金融危机与经济法的干预工具——重庆实践的启示[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3(7):6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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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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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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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金融危机是大萧条之后最为严重的一场世界性经济危机。中国的经济法学者主要从三个方面分析了金融危机及其解决方法,但是他们把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当作相关经济法论述的应然背景,而忽略了当前金融危机的根源——制造业生产能力过剩——这一根本问题。根据布伦纳等学者的研究分析危机产生的根源,以重庆的实践经验为例,为解决危机提供了两种经济法的干预工具:一是,合理利用土地财政收入改善社会状况,支付社会开支;二是,运用公有资产的市场收益,缓解政府对于税收和借贷的过分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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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金融危机 生产能力过剩 经济法的干预工具 重庆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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