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试点“报备即批准”对杭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启示 |
| |
引用本文: | 潘扬.北京试点“报备即批准”对杭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启示[J].杭州科技,2023(1):47-51. |
| |
作者姓名: | 潘扬 |
| |
作者单位: | 杭州市科技信息研究院 |
| |
摘 要: | <正>2021年,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启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对在京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关键材料等领域生产研发类规模以上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满足从业一年以上且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条件的,实行“报备即批准”。政策实施后高新技术企业从申请认定到取得证书用时仅一个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