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共同呵护公共安全
引用本文:陈彦君.共同呵护公共安全[J].湖南安全与防灾,2020(1):69-69.
作者姓名:陈彦君
摘    要:近日,济源市人民法院判处一起高空抛物案。去年5月25日9时许,济源市轵城镇男子卫某某将电动自行车从20楼摔下,致电动车毁损,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社区调查情况,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高空抛物的卫某某获得三年刑罚,这个案例对于有效遏制让人深恶痛绝的城市高空抛物事件,增强每个公民的公共安全意识,无疑具有极大的警示效应。

关 键 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从轻处罚  高空抛物  如实供述  公共安全  电动自行车  认罪认罚  济源市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