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婚姻的契约性谈“忠实协议”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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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文颖.从婚姻的契约性谈“忠实协议”的效力[J].科技资讯,20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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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文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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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法学院,成都,610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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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婚姻作为一种社会所认可的男女两性结合方式,是以法律的形式将自然的两性关系纳入法律规制的轨道,以使其符合文明社会的秩序要求。法律视野下的婚姻关系,不仅仅表现为男女爱与性的结合,更多地体现为男女双方因夫妻身份所产生的一系列权利义务关系。这其中,以作为配偶权核心的忠实义务最为重要。当前一些城市正在流行"忠实协议",福建省人大更是拟将其纳入"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草案的修订中。关于忠实协议的法律效力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本文以婚姻契约观为视角,认为立法应当承认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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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忠实义务 契约 配偶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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