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坐、收及家父长制家庭的遗迹——《二年律令·收律》研究 |
| |
作者姓名: | 吕利 |
| |
作者单位: | 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200043 |
| |
摘 要: | 一人犯罪累及亲属的刑罚制度在中国古代法中由起源甚早,所谓收帑相坐,连坐与收往往混作一体笼统论之;《二年律令·收律》问世以后,区分渐趋明朗。但欲弄清其本源、作用机理,还须与秦汉律简中家父长制家庭的遗迹联系起来研究。收和连坐是两种不同的制度。收作为一种附加刑,其原初的作用机理是在家长因严重犯罪、身被重刑而致其原有法律人格丧失后,对附着其身上的家长权的处分。连坐则是源于上古军法的加重处罚制度,目的是提高法的威慑力。
|
关 键 词: | 家父长制家庭 连坐 收 家长权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