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性猝死与高血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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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琴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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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猝死”是一个医学名词,又称为急死、内因急死、病理急死和非创伤性急死。它有几个特点:自发过程、意外发生、进展迅速。1979年,国际心脏病学会将“猝死”定义为:急性症状发生后即刻或者24小时内发生的意外死亡。运动性猝死则是指运动过程中或运动后24小时内发生的非创伤性意外死亡。其实人们不必产生“运动太危险了”的恐慌,因为运动性猝死并不常发生。国内近十年关于运动性猝死的病例报告总计不超过200例。专家表明,经常中小强度运动实际上对预防运动性猝死是有积极作用的。运动性猝死的高危年龄为30至50岁,以40至50岁为高峰。男女之比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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