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犯罪的大本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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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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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联社记者阿瑟·埃弗雷特在报道中把纽约称做“少年犯罪的大本营”。纽约市警察局长亚丹斯说,在1954年,纽约市由於犯罪情节重大而被捕懲办的十六岁到二十一岁的青少年共一万六千四百七十人,比1953年增加15.8%;十六岁以下的青少年共六千零十二人,比1953年增加25%。而另外犯了重大的罪行没有被捕懲办的青少年还不知有多少人。亚丹斯说,在1954年,纽约市全部抢刧事件中有45.4%是少年犯的,全部夜盗事件中有63.7%是少年犯的,全部偷车事件有73%是少年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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