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金税收问题及其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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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莉萍.我国基金税收问题及其设计[J].厦门科技,2003(4):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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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莉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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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市农村信用社合作社联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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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1997年11月14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来,我国的投资基金业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但基金方面的税收法律法规却十分欠缺,仅仅体现在一些暂时性的通知和规定中,明显缺乏确定性、系统性和前瞻性等税收应有特征,并且起不到调节和稳定投资基金市场的效用。 任何一种投资基金自诞生到终止(开放式基金不一定会终止)均会涉及到投资基金的发行、基金资产投资于有价证券、基金单位的买卖、基金投资收入的取得与分配等环节。因此,应围绕这些环节,结合我国当前的相关税收制度,来探讨与构建我国的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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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基金发行申购 税收设计 基金资产投资 投资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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