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中遗传资源来源的披露研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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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小勇.专利申请中遗传资源来源的披露研究(二)[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1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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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小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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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北京,100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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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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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专利申请中披露遗传资源的来源是促进《生物多样性公约》目标的实现与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法律规范实施的重要措施.就披露要求的法律基础而言,目前尚不存在一项统一的法律基础,既有的专利法和其他法律制度中的法律原则为披露要求提供了法律基础.关于披露要求的性质,应当同时具有形式和实质两个方面.未遵守披露要求的后果与披露要求的性质紧密相连,包括专利法上的和专利法之外的多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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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遗传资源 来源披露 事先知情同意和惠益分享 |
文章编号: | 1001-733X(2007)01-0019-09 |
修稿时间: | 2006-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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