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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和谐的法则——探析蒙古族古代草原生态保护法
引用本文:金山,陈大庆.人与自然和谐的法则——探析蒙古族古代草原生态保护法[J].中央民族学院学报,2006,33(2):26-31.
作者姓名:金山  陈大庆
作者单位: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21
摘    要:蒙古族古代草原生态保护法的内客很丰富,从远古时的习惯法到蒙古汗国以后的成文法,都不同程度地反映着这一内容。主要包括倒场轮牧、禁止草原荒火和破坏草场、禁止污染水资源和保护森林资源、季节性固猎和保护野生动物等。古代蒙古族牧民通过制定上述法律法规,有效地保护了草原生态环境。迭到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生态的协调发展,为人类社会生态环境保护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关 键 词:蒙古族  古代  生态保护  法规
文章编号:1005-8575(2006)02-0026-06
收稿时间:200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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