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机事件中若干国际法释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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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晓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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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有人提出,撞机事件发生在中国的专属经济区,在这个区域之中,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拥有经济和资源方面的权利,而外国飞机拥有飞越自由;美国尚不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那么,怎样看待撞机事件的责任?首先,中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并根据公约的有关规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明确了中国专属经济区的范围。因此,中国在其专属经济区上的权利是确定的,应该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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